作者查詢 / Treef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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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reeflaw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1801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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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本板有沒有限制刪修推文?
[ book ]39 留言, 推噓總分: +15
作者: jeanvanjohn - 發表於 2013/12/28 20:58(12年前)
19FTreeflaw:這真的很難看 不知道是誰還在推文裡自稱"做過的事說過的12/29 09:59
20FTreeflaw:話 都要留底"12/29 10:01
[問題] 關於練等的效率
[ WOW ]31 留言, 推噓總分: +12
作者: a548701487 - 發表於 2013/12/27 22:59(12年前)
16FTreeflaw:副本真的要順手排 經驗比想像中還多 不過潘達的副本效率12/28 01:00
17FTreeflaw:就沒那麼好了 另外也是挑有任務的排 效率會更佳12/28 01:01
Re: [心得] 本板亂糟糟 我的看法
[ book ]26 留言, 推噓總分: 0
作者: lpbrother - 發表於 2013/12/26 13:10(12年前)
21FTreeflaw:也只能說PO文舉例也請弄清楚來龍去脈 你舉的新聞案例本12/26 16:41
22FTreeflaw:身就具有爭議 翻譯出來的"中文"的不好 與"日翻中轉換"的12/26 16:43
23FTreeflaw:不好就差很多 你舉這新聞更加暴露了你的一知半解12/26 16:45
Re: [ 勘 ]《幸福之書》
[ book ]148 留言, 推噓總分: +16
作者: jeanvanjohn - 發表於 2013/12/26 08:32(12年前)
15FTreeflaw:...其他的姑且不論 彷若他已經貼出出處了 你卻因為沒有詞12/26 08:41
17FTreeflaw:條而否定 這根本是本末倒置的事情 這明擺著還要算上教育12/26 08:41
19FTreeflaw:部字典的疏漏你卻拿來當寶 沒有這樣的吧12/26 08:42
24FTreeflaw:哈哈詞條 你得搞清楚你所謂的詞條是教育部編的12/26 08:47
26FTreeflaw:教育部字典你光查囉就可以看到一堆只在舊時代戲曲小說出12/26 08:48
29FTreeflaw:現的幾沒人在用的詞條 這些你覺得屬於約定俗成?12/26 08:49
32FTreeflaw:是說你真的壓根不覺得這是疏漏? 教育部什麼鬼詞死語都看12/26 08:52
34FTreeflaw:的到 就這個彷若沒有我還真覺得奇怪勒12/26 08:52
56FTreeflaw:這真的只是你所謂的"準則" 你自己的"準則" 教育部根本沒12/26 09:05
59FTreeflaw:有說凡是他沒收錄的詞都是"錯誤" 是只有你這樣解讀12/26 09:06
64FTreeflaw:你也不要這麼高估教育部 這是字典 也可能有疏漏或是錯誤12/26 09:08
67FTreeflaw:彷若現在語出有典 辨義上也沒問題 教育部沒有這個詞我反12/26 09:10
68FTreeflaw:而覺得奇怪12/26 09:10
70FTreeflaw:不過瑜伽倒是真的最好盡量避免使用瑜珈比較好 嚴格來說雖12/26 09:12
71FTreeflaw:非錯誤 但必定會落人口實12/26 09:12
73FTreeflaw:我得說 我同意那句"可能"是造句 但你要說死 也必定得查證12/26 09:15
76FTreeflaw:另一個有趣的問題是 如果這不是典 為何使用"仿若" 而非12/26 09:18
78FTreeflaw:"恍若"12/26 09:18
81FTreeflaw:我想他爆發反駁的原因還是末幾句的攻擊之詞 並非全然否定12/26 09:19
82FTreeflaw:錯誤12/26 09:19
Re: [ 勘 ]《幸福之書》
[ book ]197 留言, 推噓總分: +12
作者: iambistro - 發表於 2013/12/26 08:11(12年前)
71FTreeflaw:哈哈哈定型 真的定型還會出現瑜珈喔?12/27 01:45
73FTreeflaw:又來舉極端的例子 你真的以為瑜伽變成瑜珈只是新注音的關12/27 01:46
74FTreeflaw:係? 真的這樣以為那也不必說下去了12/27 01:46
76FTreeflaw:我倒也知道今天不管這本書用瑜珈還是瑜伽 沒有人會讀錯12/27 01:48
79FTreeflaw:請問 你這個根據何在? 不要跟我說是你憑空推論的喔12/27 01:48
82FTreeflaw:你真的認為"瑜伽"變成"瑜珈"就是新注音的緣故沒有其他解?12/27 01:49
85FTreeflaw:你舉的例子最大的差別就在沒人接受什麼"翰寶" 但"瑜珈"有12/27 01:51
86FTreeflaw:人接受了 這我倒要問如果新注音也給他搞成"翰寶" 從此每12/27 01:51
87FTreeflaw:個人都會因此把漢堡弄成"翰寶"嗎?12/27 01:51
88FTreeflaw:拜託推論嚴謹點 光新注音之力是沒辦法完全影響字詞變動的12/27 01:52
93FTreeflaw:另外請不要搞二分法 今天是有城破了還繼續毀壞城門的人12/27 02:04
94FTreeflaw:但你這種城破了還繼續死守的人也別把叫你離開的人都當成12/27 02:05
95FTreeflaw:破壞門的人了12/27 02:05
96FTreeflaw:更別說有些論點還是在裝新門哩12/27 02:07
104FTreeflaw:我認為這裡要注意語素的問題 瑜伽這種翻譯字我不認為是由12/27 02:37
105FTreeflaw:兩個各自有意義的自由語素組成的 瑜這個字本身有其意義12/27 02:38
106FTreeflaw:但是在"瑜伽"這個詞裡用瑜的造字本義去套那是硬套12/27 02:38
107FTreeflaw:基本上只有瑜伽=瑜伽 瑜+伽≠瑜伽12/27 02:41
108FTreeflaw:這也是我無法苟同你說珈有意思所以珈無法適用的原因12/27 02:45
109FTreeflaw:另外你根本搞錯了 現在不是在反對瑜伽 是反對瑜珈=錯12/27 02:54
110FTreeflaw:我從剛剛就提示了 請不要先入為主進行二元對立的二分法12/27 02:55
111FTreeflaw:方法一優一稍次等 若皆能達意 就是兩個對 不是一對一錯12/27 02:59
112FTreeflaw:即使像你翰寶這種極端例子 也只能說是劣 不是錯誤12/27 03:00
118FTreeflaw:事實上我認為您對"瑜珈"過去不使用理由的解讀很有由果推12/27 03:07
119FTreeflaw:因的謬誤 今天是先有"瑜伽" 才產生變體"瑜珈" 並非早在翻12/27 03:08
120FTreeflaw:譯者選字的時候就在"瑜伽"與"瑜珈"猶豫12/27 03:08
122FTreeflaw:若您的態度如此 真的也沒什麼好再討論下去了 我已提出此12/27 03:15
123FTreeflaw:問題根本只是因為您認為優者與劣者就是對者與錯者 甚至對12/27 03:16
124FTreeflaw:您的證明也提出了質疑 若您仍將我當成跳針之人您的態度也12/27 03:16
125FTreeflaw:實在是傲慢至極 搞清楚 你認為的"證明"全都是需要檢驗的12/27 03:17
126FTreeflaw:我甚至認為跳針之人即是您 我早已清楚地知道您是會將優劣12/27 03:19
127FTreeflaw:直接比對成對錯之人 我不認為您有需要再向我提示所謂"瑜12/27 03:19
128FTreeflaw:伽"的正當性12/27 03:19
129FTreeflaw:那您也扣了數頂反對"瑜伽"的帽子給眾反對您之人 彼此彼此12/27 03:20
130FTreeflaw:我所謂二元對立是指 您直指眾人是在"反對瑜伽" 只因為反12/27 03:21
131FTreeflaw:對您的部分論點 請問這樣清楚嗎?12/27 03:21
133FTreeflaw:那我可以承認我用詞不精準 但在我的文內定義 您心目中的12/27 03:23
134FTreeflaw:編輯就有如此傾向12/27 03:23
138FTreeflaw:這又很有趣了 最原始這是一篇"校對" 文章 本就是改正錯誤12/27 03:25
141FTreeflaw:的文章 我不認為修正錯誤與將文章改得更好有完全重合之處12/27 03:26
143FTreeflaw:一個是將長的太長的毛去掉 一個是去除所有的毛 請問這樣12/27 03:27
144FTreeflaw:譬喻您能夠理解嗎?12/27 03:27
145FTreeflaw:真的不要忘記翻譯也是一種二次創作 改錯跟改好天差地遠12/27 03:29
148FTreeflaw:這也很有意思了 您以後若會成為一個創作者 就不要後悔您12/27 03:33
149FTreeflaw:現在所說的這些話 放手讓編輯改成編輯認為的"好"吧12/27 03:34
150FTreeflaw:另外告訴你一件事 在跳針者眼裡 不斷出現的提醒他一直在12/27 03:36
151FTreeflaw:跳針的文字 看起來就是跳針12/27 03:37
152FTreeflaw:您最後這個例子讓我覺得 您選取的例子效用真的都很差12/27 03:39
153FTreeflaw:甚至到"脫節"的程度 我言盡於此 不多說了12/27 03:40
154FTreeflaw:看到上頭我又沒法忍受了 "覺得譴責錯字是很過分的事"?12/27 03:44
155FTreeflaw:"接受得很開心"? 您真的覺得眾人在此跟您論戰的理由就是12/27 03:45
156FTreeflaw:這些? 開什麼玩笑12/27 03:45
157FTreeflaw:他的文章被反對有很多理由 主要論點被提出必定會犧牲其餘12/27 03:47
158FTreeflaw:次要論點 我只能跟您說沒有說出來的最次要論點絕對也是12/27 03:48
159FTreeflaw:"其餘錯誤應該要被改正" 而非您所謂的"接受得很開心"12/27 03:48
160FTreeflaw:瑞蒙卡佛這個案例有一個未知數 就是如果瑞蒙卡佛從一開始12/27 03:52
161FTreeflaw:就堅持己見 出版未刪節版本 他的名氣與成就是否會相同12/27 03:53
162FTreeflaw:此外"經編輯刪改"是"放任" 還是"討論"也是天差地遠12/27 03:54
163FTreeflaw:若是半強迫 這又得視這位作家寫出這部作品的意圖為完成自12/27 03:57
164FTreeflaw:己的作品還是完成一部為他帶來成就與聲名的作品了 當然這12/27 03:57
165FTreeflaw:裡有重合之處 但不重合之處也甚多 必須分開來看12/27 03:57
166FTreeflaw:有趣 將這視為假議題又是另外一個題目 在此不談 我再次思12/27 04:04
167FTreeflaw:考我提出的改對與改好的歧異 與瑜伽瑜珈之爭相關性是有但12/27 04:07
168FTreeflaw:確實較低 易被誤會且不明確 但我或許想提出的僅是 若我與12/27 04:08
169FTreeflaw:您皆是捕魚人 我會放過漏網小魚而您一條都不放過 然而其12/27 04:09
170FTreeflaw:餘中型大型魚類 早已在網內 如此而已12/27 04:10
[問題] 麻煩幫我看看暗牧輸出問題
[ WOW ]30 留言, 推噓總分: +7
作者: pigmimicat - 發表於 2013/12/24 04:05(12年前)
13FTreeflaw:是說專業不是裁縫 披風沒弄 腿也跟免費一樣幹嘛用要錢的12/24 08:15
28FTreeflaw:不過打墊底我覺得更像實戰細節的問題 單體循環反而看不12/24 13:37
29FTreeflaw:出什麼所以然來12/24 13:37
30FTreeflaw:當然全體技術持平裝等也相若又是另一回事了12/24 13:43
[問題] 懲戒聖騎施放跟wol
[ WOW ]55 留言, 推噓總分: +12
作者: AC82853190 - 發表於 2013/12/21 08:45(12年前)
15FTreeflaw:農團要打高就是預測一下團隊DPS 照你這狀況就要保留CD12/21 09:11
16FTreeflaw:一般來說戰鬥時間差不多的狀況 這兩招都是CD到就放12/21 09:12
17FTreeflaw:戰鬥時間六分可以放第二次兩個一起開的狀況12/21 09:13
18FTreeflaw:另外驕傲之煞很難測吧?要看AE狀況又得看被綁幾次還得看人12/21 09:18
19FTreeflaw:品好不好有沒有吃很多次Buff說 為啥拿這隻當基準點..12/21 09:19
20FTreeflaw:通常是普通鋼鐵或是馬可羅克相對變數小一些些吧12/21 09:28
21FTreeflaw:是說你沒披風也沒傳說變換 直接看上去頂多將一些些精通換12/21 09:34
22FTreeflaw:成加速吧 有還沒重鑄的12/21 09:34
[參選] leadthworros
[ NBA_Film ]62 留言, 推噓總分: +40
作者: leadthworros - 發表於 2013/12/09 19:54(12年前)
52FTreeflaw:雖然你這次訴諸正常程序推行你的理念 但134.208.32.35 12/10 14:19
53FTreeflaw:你過去的言行讓我記下了你這個ID...不推134.208.32.35 12/10 14:20
[公告] 水桶
[ historia ]9 留言, 推噓總分: +7
作者: kuopohung - 發表於 2013/11/29 15:39(12年前)
6FTreeflaw:...樓上你對文意的了解是不是哪裡有誤才會回這些11/28 10:07
7FTreeflaw:文章說"這三種流行" 並沒有說其他的書在民間就不流行11/28 10:10
8FTreeflaw:此外 文章的末句跟你最後一句話我倒是要問問 哪裡不同?11/28 10:11
Re: 拓荒因為職業配置被安排出場的心態!?
[ WOW ]243 留言, 推噓總分: -21
作者: death76519 - 發表於 2013/11/29 11:52(12年前)
17FTreeflaw:那道歉文真的厚道? 一樣是先"道歉" 再提"大家都有替補"11/29 11:56
18FTreeflaw:重點在哪 看的人心知肚明11/29 11:56
26FTreeflaw:有一篇回文有備份到一些吧?11/29 11:59
50FTreeflaw:光這句"大致上就是完全沒有顧及團隊後續就自己跑了"我就11/29 12:07
51FTreeflaw:沒法接受那篇文章11/29 12:07
79FTreeflaw:事實上這個聖憑著多角色與能力才足以一直不被替換 文章還11/29 12:18
80FTreeflaw:少的資訊是 轉補的薩的DPS與補進來DPS差距是如何11/29 12:18
88FTreeflaw:這聖可能原本以為自己是因為革命情感所以都沒被替換 但顯11/29 12:21
93FTreeflaw:然得到的資訊更像是因為他的能力與多角色才一直沒被替換11/29 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