謹就朱家安先生"死刑誤判的理路"一文略作回應。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尚市長)時間11年前 (2014/10/17 03:51), 11年前編輯推噓0(4417)
留言25則, 6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1/14 (看更多)
朱先生您好: 看了您的文章,我還是有幾個問題想說: http://www.taedp.org.tw/story/2741 1. 您說"自由刑並沒有剝奪人'親眼看到自己洗刷冤屈'的可能性", 可是誠如我昨天所說,"阿扁要是死在獄中怎麼辦?" 阿扁也沒有被判死刑啊,但是一樣可以被關到死; 這點我跟阿苗(苗博雅)也講過了, 阿苗說: "如果沒有死刑,江國慶早回家吃團圓飯了", 我說: "如果沒有死刑,江國慶搞不好還在當阿扁"... 從阿扁的例子來看,自由刑其實也有同樣的剝奪可能性, 所以您的第五點,以台灣的情況是難以成立的。 2. 關於第三點,我不認為死刑和犯罪率有必然關係, 但是我認為必須要尊重民意。 民眾認為死刑必須廢除,那就廢,走立法路線合理的廢, 而不是走法務部或總統特赦的路線去廢。 我曾經一再指出這種走行政權路線、造成政府擴權的危險性, 但是廢盟的人似乎充耳不聞; 後來我發現,他們有不少人是被吳志光這個領連戰錢的國民黨黨工給洗腦了, 所以迷信走特赦或是法務部長路線是最好的解決良方, 但在我看來,這根本是毒藥,不知您的看法又是如何呢? 3. 關於您的第六點,我還是要再次請教您: "如果廢除死刑,我們能不能不再有阿扁這樣的悲劇發生?" 如果沒有辦法的話,那我不贊成廢除死刑, 因為即使廢死,我們也"無力阻止枉死的發生"... 一點淺見謹在此跟您磋商。 市長敬筆 p.s.: 我本來想用寄信的,不過還是貼在板上好了,這樣才是公開交流的本意。 在此再致謝意! ※ 編輯: jeanvanjohn (111.184.37.195), 10/17/2014 03:52:24 ※ 編輯: jeanvanjohn (111.184.37.195), 10/17/2014 03:53:31

10/17 03:57, , 1F
對應然實然沒概念的人討論也是浪費時間
10/17 03:57, 1F

10/17 04:02, , 2F
對於把實然當應然論述而否定其他應然的看法的
10/17 04:02, 2F

10/17 04:03, , 3F
討論根本也是浪費時間
10/17 04:03, 3F
應然本來就要考慮實然, 理論如果不能落實於現實狀況,那也只是空談。 所以,哲學必須要實踐,亦即應然與實然合一,這是我的原則。 ※ 編輯: jeanvanjohn (111.184.37.195), 10/17/2014 04:13:00

10/17 04:55, , 4F
你沒看清楚我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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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04:56, , 5F
討論要不要廢死刑這是應然層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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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04:56, , 6F
實際上有死刑這是實然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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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04:57, , 7F
要怎麼廢除死刑這是手段問題
10/17 04:57, 7F

10/17 04:57, , 8F
你的論點是現在有死刑,就是實然問題
10/17 04:57, 8F

10/17 04:58, , 9F
然後以此否定掉廢除死刑的相關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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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04:59, , 10F
再來才說手段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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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04:59, , 11F
這種論述或許在中國哲學的討論是可以,但要放到
10/17 04:59, 11F

10/17 05:00, , 12F
西洋哲學,法學等等...相關領域是不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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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05:02, , 13F
這是關於你的第二點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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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05:02, , 14F
就論這點我不認為你的對手有和你討論的必要
10/17 05:02, 14F
首先,要不要討論是朱先生自己的事吧? 再者,我的論點是,"自由刑在台灣會遇到的種種問題",這就是"實然"。 所以你完全誤解了我的論述。 我的論述主旨是,"因為國民黨主政下的自由刑同樣有任意剝奪生命的可能, 所以廢除死刑並不能改變這一點", 因此我不是以"現在有死刑"這個論點去否定廢死。 我再仔細看了一下,K君您說的是"民意"那一點吧? 答案也很簡單,我不反對透過立法程序廢死(我不只一次強調這點了), 所以在這一點上,也沒有推翻任何"應然"的問題喔! 最後,我不覺得朱先生是"對手"耶? 能夠理性討論、意見交流的都不是"對手", 只有頑固、偏狹、錯謬、荒誕、邏輯不通的,才是我要打倒的"對手"-- 張娟芬不要跳腳喔,"某任何影獸意數啦"~~~~^^ ※ 編輯: jeanvanjohn (111.184.37.195), 10/17/2014 07:16:03

10/17 12:57, , 15F
沒惡意,但為什麼你會覺得基本權利是民意決定?
10/17 12:57, 15F

10/17 12:58, , 16F
而不是從政府與人民的權利義務關係去處理?
10/17 12:58, 16F
這個社會如果不是人民構成的,那是什麼構成的? ※ 編輯: jeanvanjohn (111.184.37.195), 10/17/2014 14:36:41

10/17 15:55, , 17F
可是社會契約論不等同民意決定死刑存廢耶 = =
10/17 15:55, 17F
那難不成要像(領連戰錢的)吳志光說的,讓少數菁英決定?

10/17 16:16, , 18F
"生不如死"無期比死刑殘忍,從阿扁身上驗證了!
10/17 16:16, 18F
※ 編輯: jeanvanjohn (111.184.37.195), 10/17/2014 16:37:04

10/17 18:07, , 19F
基本權利保障的法律難題就是抗多數困境阿
10/17 18:07, 19F

10/17 18:07, , 20F
也就是說這是兩難。
10/17 18:07, 20F

10/17 18:10, , 21F
比較殘忍,就人權角度,請問,為啥要選比較殘忍刑罰
10/17 18:10, 21F

10/20 00:45, , 22F
原po你把「對手」和「敵人」給混淆了
10/20 00:45, 22F

08/12 04:24, , 23F
實際上有死刑這是實然問 https://muxiv.com
08/12 04:24, 23F

09/13 19:45, , 24F
你沒看清楚我說的 https://daxiv.com
09/13 19:45, 24F

12/29 02:26, 7年前 , 25F
討論要不要廢死刑這是應 https://daxiv.com
12/29 02:26, 2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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