謹就朱家安先生"死刑誤判的理路"一文略作回應。
朱先生您好:
看了您的文章,我還是有幾個問題想說:
http://www.taedp.org.tw/story/2741
1. 您說"自由刑並沒有剝奪人'親眼看到自己洗刷冤屈'的可能性",
可是誠如我昨天所說,"阿扁要是死在獄中怎麼辦?"
阿扁也沒有被判死刑啊,但是一樣可以被關到死;
這點我跟阿苗(苗博雅)也講過了,
阿苗說: "如果沒有死刑,江國慶早回家吃團圓飯了",
我說: "如果沒有死刑,江國慶搞不好還在當阿扁"...
從阿扁的例子來看,自由刑其實也有同樣的剝奪可能性,
所以您的第五點,以台灣的情況是難以成立的。
2. 關於第三點,我不認為死刑和犯罪率有必然關係,
但是我認為必須要尊重民意。
民眾認為死刑必須廢除,那就廢,走立法路線合理的廢,
而不是走法務部或總統特赦的路線去廢。
我曾經一再指出這種走行政權路線、造成政府擴權的危險性,
但是廢盟的人似乎充耳不聞;
後來我發現,他們有不少人是被吳志光這個領連戰錢的國民黨黨工給洗腦了,
所以迷信走特赦或是法務部長路線是最好的解決良方,
但在我看來,這根本是毒藥,不知您的看法又是如何呢?
3. 關於您的第六點,我還是要再次請教您:
"如果廢除死刑,我們能不能不再有阿扁這樣的悲劇發生?"
如果沒有辦法的話,那我不贊成廢除死刑,
因為即使廢死,我們也"無力阻止枉死的發生"...
一點淺見謹在此跟您磋商。
市長敬筆
p.s.: 我本來想用寄信的,不過還是貼在板上好了,這樣才是公開交流的本意。
在此再致謝意!
※ 編輯: jeanvanjohn (111.184.37.195), 10/17/2014 03:52:24
※ 編輯: jeanvanjohn (111.184.37.195), 10/17/2014 03: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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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然本來就要考慮實然,
理論如果不能落實於現實狀況,那也只是空談。
所以,哲學必須要實踐,亦即應然與實然合一,這是我的原則。
※ 編輯: jeanvanjohn (111.184.37.195), 10/17/2014 04: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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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不要討論是朱先生自己的事吧?
再者,我的論點是,"自由刑在台灣會遇到的種種問題",這就是"實然"。
所以你完全誤解了我的論述。
我的論述主旨是,"因為國民黨主政下的自由刑同樣有任意剝奪生命的可能,
所以廢除死刑並不能改變這一點",
因此我不是以"現在有死刑"這個論點去否定廢死。
我再仔細看了一下,K君您說的是"民意"那一點吧?
答案也很簡單,我不反對透過立法程序廢死(我不只一次強調這點了),
所以在這一點上,也沒有推翻任何"應然"的問題喔!
最後,我不覺得朱先生是"對手"耶?
能夠理性討論、意見交流的都不是"對手",
只有頑固、偏狹、錯謬、荒誕、邏輯不通的,才是我要打倒的"對手"--
張娟芬不要跳腳喔,"某任何影獸意數啦"~~~~^^
※ 編輯: jeanvanjohn (111.184.37.195), 10/17/2014 07: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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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社會如果不是人民構成的,那是什麼構成的?
※ 編輯: jeanvanjohn (111.184.37.195), 10/17/2014 14: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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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難不成要像(領連戰錢的)吳志光說的,讓少數菁英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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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eanvanjohn (111.184.37.195), 10/17/2014 16:3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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