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謹就朱家安先生"死刑誤判的理路"一文略作回應。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NUNCA MAS)時間11年前 (2014/10/20 00:04), 11年前編輯推噓2(4212)
留言18則, 6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9/14 (看更多)
※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長)》之銘言: : 我再說一次,不管廢盟和我怎樣解釋, : 重點在於"假釋出獄的死刑犯再殺人,其可能性不為零",對吧? : 既然不為零,那按照廢死理論,就該把這些人永久隔離, : 而以台灣的情況而言,永久隔離除死刑外別無他法; : 既然(按照廢死理論的說法),不為零的情況就不能接受, : 那很抱歉,只有把這些人幹掉了。 : 我這樣論證,其實只是在說明廢死理論這個"可能性不為零就該廢死"的荒謬性, : 很遺憾的是朱先生似乎也認同這種荒謬的論點... 如果不能處理這個機率,你連用效益論比數字大小都做不到。 而這個就不是廢盟的倫理學立場,稻草人紮很開心嘛。 廢盟的出發明明就是偏向義務論式的,結果你要捻在一起說,那就是你自己的論述義務。 因為義務論的觀點,第一次是不是誤判就結束,不會牽涉到再犯的問題。 朱的立場亦同,誤判就應該可以洗白,否則就應該有刑罰。 只是因為死刑有生命不可回復性,死太快就看不到洗白,所以不偏好死刑。 結果你要扯到第二次的再犯?有何關係? 這個根本就是天外飛來一筆甚至風馬牛不相關的兩件事。 而且基於預防殺人的論點很難說是義務論的論點,我覺得根本是雞同鴨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176.20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13734699.A.319.html

10/20 00:07, , 1F
懶得理你了,請朱先生回答好了。
10/20 00:07, 1F

10/20 00:08, , 2F
反正u君你硬凹已經不是第一天了,我都很習慣了:)
10/20 00:08, 2F
我也很習慣被反駁就提不出任何論述的你阿。 ※ 編輯: uka123ily (122.116.176.205), 10/20/2014 00:11:09

10/20 00:09, , 3F
硬ㄠ的是一樓自己吧
10/20 00:09, 3F

10/20 00:11, , 4F
看得懂就看得懂,看不懂就看不懂XD
10/20 00:11, 4F

10/20 00:11, , 5F
我論述提出很多了喔,只是再戰下去就不用上班了:)
10/20 00:11, 5F

10/20 00:12, , 6F
抱歉我沒有那個戰一整晚的體力--人老了就不行了:)
10/20 00:12, 6F
我先說抱歉,我解釋的不太清楚,這我倒是要道歉一下。 我說的論述不是一堆文字湊在一起,是有系統及核心論點形成的論證。 自然不是幾句問句或是讓人無從討論起的句子。 是說論述可以不周全沒關係,可以慢慢修改補充,但不要沒有裝有就是。 也不要提出一個初步看法,被批評又無法悍衛論點,就說別人詭辯。 說詭辯也要負起責任說明或論證阿。 ※ 編輯: uka123ily (122.116.176.205), 10/20/2014 00:18:21

10/20 00:20, , 7F
我不是把羅耀拉大學的數據提出來了嗎?
10/20 00:20, 7F

10/20 00:20, , 8F
至於看不懂,那不是我的責任了。
10/20 00:20, 8F

10/20 00:22, , 9F
你覺得辯贏就辯贏,那就讓你覺得勝利好囉~!!
10/20 00:22, 9F
我覺得我白白犧牲睡眠時間幫你分析的倫理途徑的謬誤,還被當白痴很不值。 ※ 編輯: uka123ily (122.116.176.205), 10/20/2014 00:26:50

10/20 00:35, , 10F
我沒有當你白痴,只是我們講的根本是兩件事。
10/20 00:35, 10F

10/20 00:35, , 11F
沒有交集的東西就是雞同鴨講嘛^^
10/20 00:35, 11F

10/20 00:38, , 12F
基本上我認為,同樣的邏輯就該同樣檢證。
10/20 00:38, 12F
我不認為你有跟他一樣的出發點。 ※ 編輯: uka123ily (122.116.176.205), 10/20/2014 00:40:38

10/20 00:48, , 13F
只要不為零,邏輯矛盾就成立啦......
10/20 00:48, 13F
這應該是內在不一致的問題,而且限定於你是效益論出發才成立。 ※ 編輯: uka123ily (122.116.176.205), 10/20/2014 01:05:31

10/20 03:21, , 14F
自由刑就有可回復性逆 ㄆㄏ
10/20 03:21, 14F

10/20 04:01, , 15F
噓的先把原本的論證看完好嗎
10/20 04:01, 15F

08/12 04:25, , 16F
沒有交集的東西就是雞同 https://muxiv.com
08/12 04:25, 16F

09/13 19:46, , 17F
硬ㄠ的是一樓自己吧 https://daxiv.com
09/13 19:46, 17F

12/29 02:27, 7年前 , 18F
基本上我認為,同樣的邏 https://muxiv.com
12/29 02:27, 1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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