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謹就朱家安先生"死刑誤判的理路"一文略作回應。
※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長)》之銘言:
: 我再說一次,不管廢盟和我怎樣解釋,
: 重點在於"假釋出獄的死刑犯再殺人,其可能性不為零",對吧?
: 既然不為零,那按照廢死理論,就該把這些人永久隔離,
: 而以台灣的情況而言,永久隔離除死刑外別無他法;
: 既然(按照廢死理論的說法),不為零的情況就不能接受,
: 那很抱歉,只有把這些人幹掉了。
: 我這樣論證,其實只是在說明廢死理論這個"可能性不為零就該廢死"的荒謬性,
: 很遺憾的是朱先生似乎也認同這種荒謬的論點...
如果不能處理這個機率,你連用效益論比數字大小都做不到。
而這個就不是廢盟的倫理學立場,稻草人紮很開心嘛。
廢盟的出發明明就是偏向義務論式的,結果你要捻在一起說,那就是你自己的論述義務。
因為義務論的觀點,第一次是不是誤判就結束,不會牽涉到再犯的問題。
朱的立場亦同,誤判就應該可以洗白,否則就應該有刑罰。
只是因為死刑有生命不可回復性,死太快就看不到洗白,所以不偏好死刑。
結果你要扯到第二次的再犯?有何關係?
這個根本就是天外飛來一筆甚至風馬牛不相關的兩件事。
而且基於預防殺人的論點很難說是義務論的論點,我覺得根本是雞同鴨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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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176.20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13734699.A.319.html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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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很習慣被反駁就提不出任何論述的你阿。
※ 編輯: uka123ily (122.116.176.205), 10/20/2014 0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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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說抱歉,我解釋的不太清楚,這我倒是要道歉一下。
我說的論述不是一堆文字湊在一起,是有系統及核心論點形成的論證。
自然不是幾句問句或是讓人無從討論起的句子。
是說論述可以不周全沒關係,可以慢慢修改補充,但不要沒有裝有就是。
也不要提出一個初步看法,被批評又無法悍衛論點,就說別人詭辯。
說詭辯也要負起責任說明或論證阿。
※ 編輯: uka123ily (122.116.176.205), 10/20/2014 00: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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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我白白犧牲睡眠時間幫你分析的倫理途徑的謬誤,還被當白痴很不值。
※ 編輯: uka123ily (122.116.176.205), 10/20/2014 00:2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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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為你有跟他一樣的出發點。
※ 編輯: uka123ily (122.116.176.205), 10/20/2014 00:4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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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是內在不一致的問題,而且限定於你是效益論出發才成立。
※ 編輯: uka123ily (122.116.176.205), 10/20/2014 0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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