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謹就朱家安先生"死刑誤判的理路"一文略作回應。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小腳色)時間9年前 (2014/10/20 12:24), 編輯推噓7(7027)
留言34則, 9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3/14 (看更多)
這一系列的討論一直跳脫原本應該廢死與死刑的相關討論 跳到 "回復性" "不可回復性" "自由權" "生命權" 真正最基本的國家權力 國家法律 法律誤判 高層法律人士的過度擴張權力 以上最該被矯正的這些東西缺壓根不提 因為死刑 就算證明是冤獄了,但人已經死了 因為是無期徒刑 就算證明是冤獄,但逝去的時間已經無法回復 因為人性的自由權利 所以國家無權去剝奪 因為人性的生命權利 所以國家無權去奪取生命 以上根本是屁話 如果你今天 自己從石頭蹦出來 在一個不屬於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的土地上自給自足 你確實不受全世界任何一個國家的法律或是憲法與國家人民應有義務之規範 國家由人民組成,國家憲法 法律 立法由人民去建構 今天法律 立法 規則有問題,又漏洞導致人民受到不應該的傷害 修改的該是法律,而不是在後面用更多的資源人力去補破洞 台灣史上冤獄 哪一次不是法官 檢察官 警方的能力有問題 哪一次不是明明罪證據不足卻硬是判刑 法律始終都沒有錯誤,只有漏洞 一直在法律條文上修改、琢磨;會犯錯的是人,不是法律,不然恐龍法官不是喊假的 一直在喊人權 自由權 生命權, 講難聽點台灣史上的冤獄都是法官跟檢察官能力不足的問題,全部都是明明現場罪證不足 卻因為一點點證據證明被告人在現場就直接判刑,很多細節東西卻都兜不起來 這....一直在討論廢死有用嗎?? 前面一直誤判 後面一直談廢死 就像做零件 你製程人員能力不好,找一堆品管來逐項逐樣的挑瑕疵品 有屁用唷?! 就跟現在政府不是一樣..加工製品的食品公司可以進口飼料油 後面再來成立國內食品管制單位,有屁用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40.21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13779093.A.78E.html

10/20 12:29, , 1F
這就是我想說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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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2:34, , 2F
他會說你這是切入角度不同跟衍生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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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2:36, , 3F
我猜測這是因為廢死在意死刑犯[即使是罪證確鑿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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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的人權,但多數人根本不在意這些人[不包括冤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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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2:37, , 5F
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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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2:38, , 6F
這兩者的交集只有冤獄,但要處理冤獄是否非得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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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2:39, , 7F
就成為不斷爭吵的迴圈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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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2:55, , 8F
但是像之前那個"殺幾個人不會判死刑啦"就...讓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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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2:55, , 9F
很難開口說什麼犯罪者的人權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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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2:59, , 10F
犯罪者的人權哪有什麼好難開口的 這麼好講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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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3:04, , 11F
一般犯罪跟重刑犯 我這邊顯然不是談一般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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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3:10, , 12F
一樣啊 難道重刑犯就不用經過審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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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3:14, , 13F
為什麼跑到審判去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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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3:16, , 14F
不然犯罪者有什麼人權?不就公正審判,律師辯護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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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3:19, , 15F
( ー Д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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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3:22, , 16F
這應該不是某些人廢死會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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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3:23, , 17F
總之所謂的人權就是不能分你是什麼人的 就這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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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3:26, , 18F
生命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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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3:27, , 19F
唉,精準的就論點討論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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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3:31, , 20F
這系列「原本」就在討論廢死問題中的「某一個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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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3:32, , 21F
自己離題然後說別人離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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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3:58, , 22F
所以對S來說問題就是在犯罪者的自由權 生命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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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3:58, , 23F
是否能讓國家來裁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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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4:32, , 24F
所以我就說要用末端解決較為源頭的問題很困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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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4:33, , 25F
誤判的問題跟用甚麼刑罰比較沒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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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4:33, , 26F
而是跟審判制度與救濟管道有叫大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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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5:21, , 27F
法律始終沒有錯誤只有漏洞 這句話大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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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5:23, , 28F
只有漏洞的話 那當初刑法100條的廢除運動是為什麼
10/20 15:23, 28F

10/20 15:25, , 29F
而就算改善誤判還是要透過修法
10/20 15:25, 29F

10/20 22:18, , 30F
那不叫作錯誤的法律 那是惡法 但是它有它存在的原因
10/20 22:18, 30F

10/20 22:18, , 31F
跟背景
10/20 22:18, 31F

10/20 22:19, , 32F
說到底還是對於錯誤的歧義
10/20 22:19, 32F

09/13 19:47, , 33F
就成為不斷爭吵的迴圈 https://da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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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02:27, 5年前 , 34F
很難開口說什麼犯罪者的 http://yofuk.com
12/29 02:27, 3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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