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謹就朱家安先生"死刑誤判的理路"一文略作回應。
※ 引述《uka123ily (NUNCA MAS)》之銘言:
: 廢盟的出發明明就是偏向義務論式的,結果你要捻在一起說,那就是你自己的論述義務。
昨天晚上有人硬凹到再犯率的問題,把問題凹偏了。
(這是廢死派一貫的手法,扯到一些不相干的次要問題,讓你眼花繚亂,
然後覺得他們是對的)
所以我們再回歸主題。
"如果有1%的錯誤可能性,那這件事就不該被執行":
假定這個命題為真,那麼"如果誤判有1%的可能性,死刑就不該存在"即成立,
但同樣的,"如果出獄再殺人有3%的可能性,那死刑犯就不該被放出去,
因為我們有3%的可能性,會讓無辜市民落入被剝奪生命權的危險之中。"
因為兩者是根據同樣的邏輯去推論的。
因此,如果要同意a,那就只能跟著同意b,
兩者最合理的交集就是確立"真正的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事實上,民意的取向也是如此,
支持死刑的比例高達八成五,但其中有三成五表示"可以接受不得假釋終身監禁",
只是,台灣的廢死派對於是否接受這點也很分歧...
現在真正的問題在於只有15%的鷹派目前占了廢死的主流,
而鷹派的主張是不可能為人民所接受的。
關於這點我想聽聽看朱先生的意見,也想聽聽看眾位板友的意見--
當然,硬凹的就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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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eanvanjohn (111.184.37.195), 10/20/2014 06:30:47
※ 編輯: jeanvanjohn (111.184.37.195), 10/20/2014 06:3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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