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謹就朱家安先生"死刑誤判的理路"一文略作回應。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krisnight)時間11年前 (2014/10/19 01:55),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14 (看更多)
※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長)》之銘言: : 朱先生您好: : 看了您的文章,我還是有幾個問題想說: : http://www.taedp.org.tw/story/2741 : 1. 您說"自由刑並沒有剝奪人'親眼看到自己洗刷冤屈'的可能性", : 可是誠如我昨天所說,"阿扁要是死在獄中怎麼辦?" : 阿扁也沒有被判死刑啊,但是一樣可以被關到死; : 這點我跟阿苗(苗博雅)也講過了, : 阿苗說: "如果沒有死刑,江國慶早回家吃團圓飯了", : 我說: "如果沒有死刑,江國慶搞不好還在當阿扁"... : 從阿扁的例子來看,自由刑其實也有同樣的剝奪可能性, : 所以您的第五點,以台灣的情況是難以成立的。 哈囉,感謝你的意見。我覺得第一點比較有代表性,所以先說明第一點,看看是否能 連帶釐清我們關於二、三點的爭議。 自由刑並沒有剝奪人「親眼看到自己洗刷冤屈」的可能性,這點我是肯定的。因為就 算定罪之後沒有刑罰,連關都沒有,人一樣會死,而只要人掛掉了,「親眼看到自己洗刷 冤屈的可能性」就沒了。但是在這種情況下,這種可能性並不是被國家剝奪的,因為 國家沒有加速他的死亡。 這就是為什麼我認為死刑是剝奪「親眼看到自己洗刷冤屈的可能性」,而自由刑沒有。 有人可能會說,有些自由刑受刑者受到的待遇很不人道,這可能敗壞他的健康、加速 他的死亡。這一點我同意,我也同意這件事情是取決於現實情況。但是這並不表示 我們應該在「剝奪親眼見到自己洗刷冤屈的可能性」這件事情上對死刑和自由刑 同等觀之。 要阻止自由刑造成「剝奪親眼見到自己洗刷冤屈的可能性」的效果,根據我上面的說 法,就是讓受刑人受到人道待遇,盡量不要讓自由刑加速他的死亡。而要阻止死刑造 成「剝奪親眼見到自己洗刷冤屈的可能性」,根據死刑的定義,是不可能的。 -- http://phiphicake.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111.14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13654939.A.A41.html
文章代碼(AID): #1KGgcRf1 (PublicIssu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最舊先):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14 篇):
文章代碼(AID): #1KGgcRf1 (PublicIss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