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aljinn
作者 aljinn 在 PTT [ PublicIssue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99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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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你還是不要補自己的心得比較好 你的心得引導出男女不平等12/29 22:03
2F→: 很多人其實同意納粹是敏感議題不該亂碰 不同意的是如果12/29 04:34
3F→: 有不敏感的人碰了以後 "政府"採取的態度/標準/比例原則12/29 04:35
4F→: 以本文舉的事件而言我同樣覺得是不合理的決策12/29 04:36
16F→: 不完全反對所謂國際社會角度 但問題是 所謂"迅速有效"之說12/29 22:05
17F→: 其實還是來自於你我這類"國內關門角度" 沒有實質研究證據12/29 22:06
18F→: 有國際媒體報導政府的懲處?還是停在台灣人扮納粹而已?12/29 22:07
1F→: 辛苦了到處貼 不過篩選真的要好一點 聖經那段完全反宣傳吧12/28 12:10
14F→: 問題在於政府該不該以行政權力介入 尤其是介入的點都很怪12/28 06:23
15F→: 如果收回的預算拿去做歷史教育那沒什麼爭議12/28 06:24
16F→: 但嫌學校沒教好沒監督卻單純錢抽走 意思是沒錢會做更好?12/28 06:25
17F→: 相關討論中一直有個問題 就是很多人認定"必須"有感才正確12/28 07:06
18F→: 但其實除非像德國法國是從法律層面進行規範 不然沒有理由12/28 07:07
19F→: 強迫人民"必須"對納粹相關主題"抱持單一化的觀點和態度"12/28 07:07
20F→: 美國後來開放納粹主義的言論和組織 難道美國政府瘋了嗎?12/28 07:08
21F→: 相對起來台灣才瘋了 法律沒有規範的東西居然用行政力介入12/28 07:10
89F→: 我個人知道那是優質認證補助 但問題是政府毫不隱晦和說明12/29 04:26
90F→: 根本明著表示這"只是懲罰" 而非有彌補或教育作用的決策12/29 04:28
31F→: "政府為什麼要為了你們而對其他人不公平"這話完全破功啊?12/28 06:39
32F→: 同婚跟通姦除罪邏輯上無相關 推動的人一樣不是邏輯的相關12/28 06:40
33F→: 而且別說你主張婚姻是為了生育和教養這件事"沒有根據"12/28 06:42
34F→: 同婚合法化也完全沒有影響這兩個目的以及異性戀的權利12/28 06:42
35F→: 甚至可以說開放越多(代理孕母和收養)越能符合你所稱的目的12/28 06:43
36F→: 相對地老梗就是照你定義不能/不願生養的異性戀不該被保障12/28 06:46
37F→: 但事實上他們被保障 所以不是你定義有誤就是現行法律有誤12/28 06:46
38F→: 更進一步看 如果要保障的是生養 那麼通姦更該除罪了12/28 06:49
39F→: 因為多重伴侶不但不影響生養目的 反而可能增加出生率12/28 06:49
40F→: 如果通姦這行為會達到生養 為什麼保障婚姻而懲罰通姦?12/28 06:51
41F→: 所以 結論:請問原po你真的知道自己在主張什麼嗎?12/28 06:51
43F→: 補充一點 如果世界多數國家都沒有通姦罪了 也就是否定本文12/28 07:37
44F→: 所謂通姦是必要保障的說法 難道只有台灣聰明…或脆弱嗎?12/28 07:38
8F噓: 又來了 你的心得就曝露出問題不是同志婚姻甚至不是除罪化12/26 07:19
9F→: 而是通姦罪本身設計有問題 所以只有除罪或修改定義兩條路12/26 07:20
10F→: 拿出來陳述"因此"不能開放同婚只證明你真的…是間諜 XD」12/26 07:21
2F→: 13年了人家還沒有說要改回去就證明了一切都是多慮12/25 02:25
63F→: 又出現兒福論調了 請先思考需要收養的兒童遠大於需求這點12/26 07:31
64F→: 除非真心認為留在孤兒院比被通過審核的同志家庭收養要好?12/26 07:32
65F→: 然而我相信多數人會懷疑 這種思考是不是才忘記了兒福考量12/26 07:32
4F→: 提醒兩點 1.為何同婚專法與原住民,僑生之類不同 其實正方12/20 06:26
5F→: 很早就解釋過 你和你的引用主張這點卻不回應質疑 太過明顯12/20 06:26
6F→: 2.其實現在會回應的幾乎都是反microXD族群 你貼越多反你的12/20 06:27
7F→: 人解釋越清楚戳出你漏洞越多 所以…你真的不是間諜嗎?12/20 06:28
8F→: 首先你對高二理解很奇怪 高二照民法男可訂婚女可結婚了…12/19 03:51
9F→: 這個年齡層接觸"現實"的性知識 尤其透過適合管道 有問題嗎12/19 03:52
10F→: 再來是所謂適合管道 同志諮詢熱線又不是"只"有多P講座12/19 03:52
11F→: 最後是我在上一篇推文 是回應你自己在推文中的那句話12/19 03:53
12F→: "多人親密關係是正常情侶或夫妻應該要發生的行為嗎"12/19 03:53
13F→: 這單位沒有"只"服務情侶和夫妻 目前也沒有同志"夫妻"存在12/19 03:54
14F→: 所以你反同婚 卻要同志單位以服務婚姻關係為唯一業務?12/19 03:55
15F→: 最後放個大絕:PTT有各種性愛資訊也是約砲管道 請關閉PTT12/19 0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