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同性婚的信仰及法律爭議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XD)時間9年前 (2016/12/28 12:06), 9年前編輯推噓-4(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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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1226/37498287 焦點評論:同性婚的信仰及法律爭議 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王志文) 婚姻平權的相關法案正在立法院待審,同性婚是否合法化之問題也一再引發關注。《公民 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3條二項規定:「男女已達結婚年齡者,其結婚及成立家庭之權 利應被承認。」截至目前為止,同性婚尚未獲得國際法上之確認。 婚姻平權的相關法案正在立法院待審,同性婚是否合法化之問題也一再引發關注。《公民 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3條二項規定:「男女已達結婚年齡者,其結婚及成立家庭之權 利應被承認。」截至目前為止,同性婚尚未獲得國際法上之確認。? 長久以來,婚姻制度皆與家庭及倫理緊密相連,而生兒育女以及享有父愛母愛通常亦為建 立婚姻關係後的自然期待。雖然傳統婚姻未必皆以生育作為目的,但惟有異性結合才能繁 衍生物學上的後代,而這也是宇宙中的自然法則。西方國家中反對同性婚姻的理由之一是 它違反了自然法,其中部分主張也與基督徒之信仰有著一定程度之關聯。? 尊重差異不違平等 《聖經》是基督徒信仰之基石,而婚姻在《聖經》中則有十分神聖的意義。《聖經》記載 :「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 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 。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參「創世記」2章24節及「馬太福音」19章3至6節)。 使徒保羅進一步指出,婚姻之目的乃在見證基督的愛以及基督與教會之關係(以弗所書5 章25、31、32節)。 同性婚之主張,確實與《聖經》真理不合。《聖經》不是《民法》,但是對基督徒而言, 《聖經》是更高位階的法律。基督徒雖不能將《聖經》中的價值觀強加於人,但主張同性 婚者也應當尊重基督徒以及其他信仰者之價值觀。 行使婚姻權時也必須受一定之限制,例如須達法定年齡,又如禁止近親結婚。那麼以性別 特徵作為婚姻之限制是否違反平等權?按平等權應指在相同的情況下享有相同之對待,然 而「可以」自然繁衍後代的「異性」結合與「不能」自然繁衍後代的「同性」伴侶原本就 是不同性質之關係,而其間之差異性莫非不能反映在法律制度上?男女性別的差異也是與 生俱來,《刑事訴訟法》規定:「搜索婦女之身體,應命婦女行之。」這是尊重並維護性 別之差異性,並無違反平等權之問題。再如通姦之當事人限於「男與女」,而「男與男」 以及「女與女」則被排除在外。以法律維護並確認性別之「差異性」,並不等同於違背「 平等性」。? 修法毀壞婚姻制度 我國《憲法》將母性(女性及母親)及兒童之角色明文入憲(156條),並納入「基本國 策」,亦來自於維護傳統婚姻之法理。數千年來,絕大多數國家的法律皆以性別差異性作 為建立婚姻關係之基礎。同性婚一旦落實為法律,婚姻原有的法定性別特徵就被破壞。若 還要採取直接修改《民法》的手段,不但將摧毀數千年來原有婚姻制度在身分法上的獨特 地位,也會將人倫關係中最核心的「夫妻關係」強行屏除於法律條文之外。 如果確有需要,本文尊重同性間建立某種民事上之法律關係,但此種關係仍應有別於現行 法上之婚姻關係。這並非歧視,而是對婚姻家庭制度與倫常關係的維護。? 心得 舉個例好了,選舉有婦女保障名額,若有參選人生理是男性,但心理卻自認是女性,那該 怎麼辦? 前民進黨副秘書長也說:性別議題裂解民進黨 柯建銘也說專法是一種平權 不是歧視 當西歐和北歐都有國家通過相關法案時,瑞士卻沒有跟上此「潮流」,而是在2005 年經 過全民公投(58%贊成通過),保障同性伴侶關係登記及相關權利,同時也使同性戀者尊 重民主國家的原則 摘錄留言 反對為同性婚姻修改民法,反對拿全台人民去當白老鼠試驗 合情合理 你說的稱謂是在家叫的!誰管你在家叫,我們在意的是官方文件有無父,母欄 ,你同婚 誰要管?但要拆掉異婚我們只好管啦! 別動到我們,動到又說要你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6.121.1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82897996.A.75C.html

12/28 12:10, , 1F
辛苦了到處貼 不過篩選真的要好一點 聖經那段完全反宣傳吧
12/28 12:10, 1F

12/28 12:15, , 2F
為什麼基督徒老要把女性當成生殖工具?
12/28 12:15, 2F

12/28 12:30, , 3F
宗教自由不代表國家應該放任宗教任意的插手政治
12/28 12:30, 3F
※ 編輯: microXD (111.246.121.132), 12/28/2016 12:30:53

12/28 12:31, , 4F
當年通過黑人民權的美國 也有白人在喊為什麼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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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8 12:31, , 5F
我認為有色人種沒有投票權的想法
12/28 12:31, 5F

12/28 12:31, , 6F
這真的是很好笑 壓迫別人的人在喊你們必須尊重我
12/28 12:31, 6F

12/28 12:49, , 7F
把宗教的說法拿來當理由...
12/28 12:49, 7F

12/28 12:59, , 8F
到底哪個版本會把父母欄改掉? XD
12/28 12:59, 8F

12/28 20:01, , 9F
噓聖經 法律制定還需要考慮聖經 我們是中世紀神權國
12/28 20:01, 9F

12/28 20:01, , 10F
家嗎?講聖經一點意義都沒有
12/28 20:01, 10F

12/29 00:51, , 11F
為甚麼要有女性/原住民/ooxx保障名額?
12/29 00:51, 11F

12/29 02:51, , 12F
聖經關我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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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13:48, , 13F
官方文件老早就有配偶以及直系血親尊親屬啊!!!惡爛耶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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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14:13, , 14F
獵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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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20:01, , 15F
聖經關我屁事
12/29 20:01, 15F

12/29 23:47, , 16F
156條這樣也可以詮釋,我覺得他是不是不懂女性主義?
12/29 23:47, 16F
文章代碼(AID): #1OOpfCTS (PublicIss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