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謹就朱家安先生"死刑誤判的理路"一文略作回應。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尚市長)時間11年前 (2014/10/19 06:38), 11年前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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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risnight (krisnight)》之銘言: : 要阻止自由刑造成「剝奪親眼見到自己洗刷冤屈的可能性」的效果,根據我上面的說 : 法,就是讓受刑人受到人道待遇,盡量不要讓自由刑加速他的死亡。而要阻止死刑造 : 成「剝奪親眼見到自己洗刷冤屈的可能性」,根據死刑的定義,是不可能的。 不過我覺得以現行的死刑制度來說,救濟管道確實是存在的。 台灣有蘇建和、日本有袴田嚴,這證明了說即使死刑,也未必就會 "剝奪親眼見到自己洗刷冤屈的可能性"。 當然,這就像是前面另外一位K板友在推文中所提及的,"應然與實然的差距", 但從實然的角度來看,確實是這樣沒錯。 再回到阿扁的問題,我認為阿扁的問題不是出在"監獄人不人道", 而是國家機器所造成的司法迫害與不公。 即使監獄像挪威一樣五星級,國家機器還是可以剝奪"親眼見到自己洗刷冤屈的可能性", 所以我一貫的主張是,要先摧毀這種國家機器造成的迫害,然後再來談是不是廢死, 因為這才是真正的根本。 很遺憾的是,不論請求特赦或是請法務部長停止執行, 都不是摧毀迫害的國家機器,反而是附和它、肯定它。 這就是我反對廢盟主張的原因,不知朱先生您的看法又是如何呢? 以上謹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184.37.19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13671937.A.E58.html ※ 編輯: jeanvanjohn (111.184.37.195), 10/19/2014 06:40:00

10/19 08:24, , 1F
把蘇建和的非常上訴成功當成洗刷冤屈的可能性證明?
10/19 08:24, 1F

10/19 08:25, , 2F
問題是要不是市長您一向瞧不起的廢死人士在吵加上廢
10/19 08:25, 2F

10/19 08:25, , 3F
死部長一直不簽署執行令 他們三人很可能就已經死了
10/19 08:25, 3F
第一,不要把"人權人士"跟"廢死人士"混為一談。 第二,當初一直要拯救蘇建和等三人的不是王清峰, 而是前最高檢察總長陳涵。 請不要把功勞隨便冠給不該冠的人,謝謝。 話說在討論事情之前,是不是該先把整件事的來龍去脈弄清楚才行, 結果我一個支持死刑的比廢死更了解蘇建和案,這是怎樣啦...XD ※ 編輯: jeanvanjohn (111.184.37.195), 10/19/2014 08:44:01

10/19 10:09, , 4F
很正常呀,就跟擁核的比廢核的更了解廢核利弊一樣
10/19 10:09, 4F
文章代碼(AID): #1KGkm1vO (PublicIss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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