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律師觀點:員工殺人、老闆賠償?從媽媽嘴案來看雇主的責任消失
※ 引述《littlewanga (小王)》之銘言:
: 幫大家標重點
: 先講結論:最後應該賠錢的是員工不是老闆。
: 民法188條的重點在於,為了避免受害人求償無門。
: 因為員工沒錢賠,所以把老闆拉下水。
其實說穿了
就是台灣法匠一直以來都有一個認知
就是覺得說 我判錯了 是我的老闆(國家)要賠錢 不是我要賠
所以今天謝依涵賠不出錢 也不願交代贓款流向 那她的老闆賠錢就是天經地義
說穿了就是平常當恐龍當慣了 用侏儸紀辯證法判出來的垃圾判決
---
歡迎來到鬼島
前陣子說什麼軍醫轉任職業醫師的問題
我懷疑現在台灣法官也有很多都是這種回收垃圾 什麼時候要來查一下?
--
「書中男主角就是陳★,也就是誘姦學生妹的狼師。
將學生妹綁成螃蟹後為所欲為的行徑令渣度立即倍增,堪稱補教界第一雜碎。
加上家屬指證歷歷,罪行更是不可動搖,
跟小說中提示的線索搭配正是這宗案件的真相所在。」
「那.....你的物證呢?」
「物證.....那個物證.....現在正要開始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4.2.5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7638573.A.4FE.html
推
06/17 02:49, , 1F
06/17 02:49, 1F
推
06/17 02:50, , 2F
06/17 02:50, 2F
這節已修正 不好意思 QwQ
※ 編輯: kid725 (112.104.2.56), 06/17/2017 03:00:45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6 之 2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