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律師觀點:員工殺人、老闆賠償?從媽媽嘴案來看雇主的責任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6/17 14:56), 7年前編輯推噓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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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上網友罵法院判決時, 常有人跳出來護航說與法官無關, 而是立法問題,該怪立委才對。 但這與立法何干啊? 法條本來就該給法官自由心證的空間, 所以縱使是相同的條文、事實、證據, 也可能因遇到法官不同而產生歧異的結果, 總不能在享有認定權力的同時, 還把責任推出去吧? 前一篇也是明顯想法責任推出去, 每個個案的具體事實都不同, 法條哪有可能預先確定地說就是要讓某某某賠? 今天這則判決,不是法條一定要老闆賠錢, 要他賠錢的是高院的法官, 至少地院的法官就是依法判斷後認為不用賠。 因此像這種前後審見解不一的案件上新聞, 可說是最方便的了, 這樣就算不認同法院判決, 被人酸說法盲、法官輪得到你批評時, 也可回嗆難道前審法官也法盲喔? 說到底,法院還是很看運氣的, 因為那裡多是些站著說話不腰疼的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40.149.21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7682568.A.014.html

06/17 14:58, , 1F
所以你看判決書了嗎?我是沒看 所以不敢發表意見啦
06/17 14:58, 1F
看判決書有多難嗎? 但我不打算去評這部分,因為前後審法官見解就不一了。 我只想批評那些,動不動就把責任推出來的人, 事實千百種,法律必定會留有自由心證判斷的空間, 而這些就是交給法官來個案認定判斷。 總不能光享受獨立審判、自由心證的權力, 結果自己做決定的判決被批評, 就立刻推出去說自己是依法審判、有問題應修法吧, 如果法官連承擔自身判斷的勇氣都沒有, 根本就是小孬孬。

06/17 14:59, , 2F
本來就是運氣阿 同一類案件遇到不同法官不同結果 不就運~
06/17 14:59, 2F
※ 編輯: toro736 (123.240.149.212), 06/17/2017 15:04:47

06/17 15:01, , 3F
整天從新聞看到法官每天都在判外遇性侵事件,遇到棘
06/17 15:01, 3F

06/17 15:01, , 4F
手事件腦袋就當機了,呵呵
06/17 15:01, 4F

06/17 15:01, , 5F
你有看到地院和高院對事實認定不一樣嗎?
06/17 15:01, 5F

06/17 15:04, , 6F
所以 法盲當然也包括對事實認定很荒謬的情況 不是嗎
06/17 15:04, 6F

06/17 15:38, , 7F
地院就說這是計畫性殺人無法預防監督
06/17 15:38, 7F

06/17 19:25, , 8F
法官判決應該是心理有結果 然後再開始找理由
06/17 19:25, 8F

06/17 19:26, , 9F
還會前後審結果不同 這種司法還有人護航
06/17 19:26,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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