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律師觀點:員工殺人、老闆賠償?從媽媽嘴案來看雇主的責任消失
Ptt上網友罵法院判決時,
常有人跳出來護航說與法官無關,
而是立法問題,該怪立委才對。
但這與立法何干啊?
法條本來就該給法官自由心證的空間,
所以縱使是相同的條文、事實、證據,
也可能因遇到法官不同而產生歧異的結果,
總不能在享有認定權力的同時,
還把責任推出去吧?
前一篇也是明顯想法責任推出去,
每個個案的具體事實都不同,
法條哪有可能預先確定地說就是要讓某某某賠?
今天這則判決,不是法條一定要老闆賠錢,
要他賠錢的是高院的法官,
至少地院的法官就是依法判斷後認為不用賠。
因此像這種前後審見解不一的案件上新聞,
可說是最方便的了,
這樣就算不認同法院判決,
被人酸說法盲、法官輪得到你批評時,
也可回嗆難道前審法官也法盲喔?
說到底,法院還是很看運氣的,
因為那裡多是些站著說話不腰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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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40.149.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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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判決書有多難嗎?
但我不打算去評這部分,因為前後審法官見解就不一了。
我只想批評那些,動不動就把責任推出來的人,
事實千百種,法律必定會留有自由心證判斷的空間,
而這些就是交給法官來個案認定判斷。
總不能光享受獨立審判、自由心證的權力,
結果自己做決定的判決被批評,
就立刻推出去說自己是依法審判、有問題應修法吧,
如果法官連承擔自身判斷的勇氣都沒有,
根本就是小孬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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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oro736 (123.240.149.212), 06/17/2017 15: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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