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律師觀點:員工殺人、老闆賠償?從媽媽嘴案來看雇主的責任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6/18 01:39), 編輯推噓7(9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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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見一堆法匠在亂護航 亂罵人法盲 真是可笑 我看好幾個法律系教授的臉書都說最高法院見解有問題 莫非他們也是法盲? 說來說去 法匠就只是為了護航而護航 根本不是就事論事討論! 道理說不過就放大絕招學鸚鵡罵別人法盲 還有人講謝依涵濫用職務下藥 笑死 講濫用職務根本無遠弗屆 跟實質影響力差不多 牽連無限遠 只要跟職務扯到1%有關 都可以說是濫用職務 今天如果是謝依涵做的咖啡不衛生毒死老夫妻就算了 呂老闆連帶賠償很合理 但是她是蓄意謀殺老夫妻 請問呂老闆怎麼監督?怎麼防範? 操你媽的狗官 典型的別人家都死不完 呂老闆被當成共犯被羈押已經很慘了 還要賠錢 幹你娘機掰!狗官全家明天出去被車撞死 狗官的媽媽出門被狗幹到死 你再找狗主人賠償! 一群垃圾! ※ 引述《amidha (東岐明)》之銘言: : 以下不是針對案情,是談高等法院遣詞用字的「客觀」邏輯問題! : ※ 引述《toopure (純真)》之銘言: : : 大可以看臉書「一起讀判決」的分析,不管你認不認同,看完就會豁然開朗, : : 以下轉貼內容請特別注意高院判決的部分。(可是應該還是很多人連看都不看,繼續罵自 : : 己的XD) : : 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legal.taiwan/posts/1447395345318005:0 : : ...... : : 高等法院認為僱用謝依涵的是媽媽嘴公司 ,而且: : : (一)#利用職務上的機會所為 : : 1.高院引用最高法院90年度台上字第1991號判決,認為:所謂「執行職務」,是以行為外 : : 觀來看,是否執行職務,不問僱用人和受僱人的意思是怎樣。只要「客觀」足以認定謝依 : : 涵是在執行職務,就其濫用職務行為、怠於執行職務或利用職務上機會,以及和執行職務 : : 的時間或處所有密切關係,就應該包括在內[註1]。 : 上述『「客觀」足以認定謝依涵是在執行職務』此句所謂「客觀」。 : 如果是指每位案情關係人所看到謝依涵的表現行為,那不是客觀,而是每人的主觀。 : 如果是指謝依涵的實際表現行為,那麼謝的實際行為就有下藥,而下藥並非她的職務, : 所以在客觀上是足以認定謝依涵下藥當時不是在執行職務。 : 換言之,所謂就行為外觀來看的客觀,客觀上就是存在謝依涵的下藥行為; : 除非是以每位案情關係人的主觀視角,才可能會發生認定謝依涵是在執行職務。 : 因為每人視角都並非全面客觀,而會因其主觀而有所疏漏不全。 : 如果客觀上謝依涵都是在執行咖啡店職務,那麼客觀上受害人就不會昏迷。 : 所以客觀上也就不會有此案件! : 所以客觀上也就不會有此案件! : 但此案件都已是上達高院法庭的客觀存在,所以高院法官是在客觀什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147.42.2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7721147.A.8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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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這見解 爆出醜聞的法官檢察官 受害人也能叫法院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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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制度的目的重點在求償權。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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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賄 關說 司法黃牛 哪一項不是利用職務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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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那個醫糾舉證責任要醫師負責任也很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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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你能徹底了解求償權的目的與制度運作,就能理解實務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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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界為什麼不同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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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專業常人不懂 所以要醫師舉證自己沒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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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找相對有錢的老闆賠錢嗎?真心覺得老闆很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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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最愛嗆人不懂法的法律人 是不是也要負責舉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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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後法律人跟其他職業的打官司 要負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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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事件時 法官就會相信是員工的疏失 老闆不用連帶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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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專業一般人也不懂 所以行政訴訟時行政機關也要自負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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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責任證明沒有因為疏失造成損害的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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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自證無罪才行 法律很專業嘛 一般人不懂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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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只有聽過法匠罵人法盲 沒聽過其他職業罵人X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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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法律人的做法 醫師談醫糾就學法律人 笑人醫盲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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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種田也不會罵人「農盲」,只有法匠最無恥,開口閉口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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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病人去唸書 去看病歷 不要理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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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法盲」,以為自己是誰啊?當初難道不是因為數學爛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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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文組嗎?也是數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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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以後快死掉了,就早間店呆在那邊,老闆就要賠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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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如其名 難怪有上過新聞被當精神病患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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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崩潰不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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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庚水準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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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樓上,數學爛才選文組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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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我沒說是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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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難怪 同樣長庚一個整天跑法院上新聞 一個上電視上BEAU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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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要不崩潰也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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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應該推錯篇了 人家都說他不是長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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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說可以給一些法律系教授的臉書參考一下嗎 很想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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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教授謝哲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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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法匠,不知道法律是人定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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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告老闆根本是碰運氣,結果居然會遇到這種白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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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匠為何不能用法理駁倒我們 要扯無關法理的事情?應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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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招了!可憐!整天學鸚鵡罵人法盲 結果講不出道理 法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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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死光光 法匠媽媽去被車撞死 (對了 我沒說是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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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匠水準不意外 台大法律都只要69級分了 其他學店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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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爛 難怪說不出法理只會學鸚鵡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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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隻鸚鵡會罵人法盲的 小心動保團體抗議你抹黑鸚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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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遠弗屆是這樣用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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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 16:46, , 43F
被我打爆就躲起來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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