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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ED781120 在 PTT [ Keelung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97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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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F→: 4.04億是直接把5050萬x8算出來的吧。03/03 20:17
47F→: 7.5億分20年等於變動權利金預估1095萬,這樣營業額是603/03 20:34
48F→: .5億才對!03/03 20:34
49F→: 這看起來倒是比之前估的12億合理得多(但微風提的計畫03/03 20:35
50F→: 書會營業額預估只跟現在持平沒有成長這點很奇怪),謝03/03 20:36
51F→: 應該要說明一下他為什麼會丟出12億這個數字。03/03 20:36
621F→: 3100萬算下去得要1億以下1.75%、1~3億2.25%、3億以上202/26 10:55
622F→: .75%這樣的變動權利金條件才行。02/26 10:55
33F→: 林還在亂柪輿情費耶02/24 13:26
37F→: https://i.imgur.com/HWIZdJf.png02/24 15:00
38F→: 還在並非市府招標要求02/24 15:00
39F→: 實際上這條廣泛見於過去各縣市各種ROT、OT條款,還在02/24 15:01
40F→: 那扯什麼廠商自願另外追加w02/24 15:01
43F→: 然後自己條款文字都一模一樣,林右昌的就是叫廠商自己02/24 15:02
44F→: 做公益,謝國樑的就叫輿情費ww02/24 15:02
46F→: 「基隆市開元、銘傳立體停車場營運移轉案契約書」,有02/24 15:03
47F→: 興趣自己丟Google就知道了,又不是什麼新東西。02/24 15:03
48F→: 順便新北市樹林區第七停車場委託經營案、新北市新莊區02/24 15:04
49F→: 文中五臨時平面停車場委託經02/24 15:05
50F→: 營案、臺北縣蘆洲市重陽市場地下停車場委託經營案都有02/24 15:05
51F→: 相同條款。02/24 15:05
52F→: 白紙黑字那麼明確的東西還能在那帶風向。02/24 15:05
54F→: 不過謝把這2000萬算進去也是莫明奇妙,且不說林右昌時02/24 15:08
56F→: 期OT案也有這條、還有條款是要約期內合計出2000萬經費02/24 15:08
57F→: 這點,條款上明確寫的是這筆錢只能拿來配合市府規劃活02/24 15:08
58F→: 動的專款專用。02/24 15:09
59F→: https://i.imgur.com/YbZHjbe.png02/24 15:10
60F→: 只有在20年內市府方規劃活動經費加起來不足2000萬時餘02/24 15:10
61F→: 額才會入帳市府帳戶。02/24 15:10
62F→: 再來謝早前所謂變動權利金2200萬是用12億營收02/24 15:11
63F→: 計算,但當前營業額就6、7億而已,如果營業額沒有大幅02/24 15:12
64F→: 成長,那合計權利金收入只有1500+1200萬=2700萬,低於02/24 15:12
65F→: 大日時期的3400+0萬=3400萬。02/24 15:12
69F→: 綠側翼這幾天一堆網路文宣洗的5000萬對1500萬也是張口02/24 15:15
70F→: 就來,林市府時期5000萬明確寫了是權利金3400萬+土地02/24 15:15
71F→: 租金1600萬,還一個個懶人包都寫5000萬不含租金02/24 15:16
72F→: https://i.imgur.com/2X4A48c.png02/24 15:16
73F→: 林謝NET現在三方都在亂打糊塗帳渾水摸魚,噁心八啦的02/24 15:17
84F→: 現在微風條約是1億以下部分1%,1~3億部分1.5%,3億以02/24 15:37
85F→: 上部分2%,這沒有甚麼清不清楚02/24 15:37
86F→: 變動權利金3億是400萬,6億是1000萬,12億是2200萬,102/24 15:39
87F→: 8億是3400萬,再加上1500億的固定權利金。02/24 15:39
88F→: 1500萬*02/24 15:39
89F→: 至於為什麼大日時期幾乎沒有變動權利金也很簡單,因為02/24 15:42
90F→: 大日本身只經營停車場,NET的商場不在OT合約內,所以02/24 15:42
91F→: 只計算停車場的營業額,而停車場營業額每個月就幾百萬02/24 15:42
92F→: 而已。02/24 15:42
101F→: 大日當真只經營停車場不可能拿出5000萬,一開始簽那個02/24 16:00
102F→: 約就打定主意要包裝ROT案弄商場了,整體就是市府便宜02/24 16:00
103F→: 行事+NET見縫插針搞出來的,02/24 16:00
104F→: 最後林市府發現NET沒有不肯乖乖把產權還市府,發文被02/24 16:02
105F→: 不理會後又不願意打臉自己政績就直接擺爛留給後任了。02/24 16:02
108F→: 以和為貴(確保之前的既得利益者的不正當利益)。02/24 16:43
112F→: https://i.imgur.com/Bik9mh1.jpg02/24 17:04
113F→: 東岸地下停車場日前在吵仁愛停車場時提過月營業額約6002/24 17:04
114F→: 0萬,一年也就幾千萬,加上去也就差不多那樣。02/24 17:04
116F→: 你講之前的話,之前變動權利金本來就沒有計算這部分02/24 17:41
120F→: 大日承租時期目前看來資訊是商場6~7億/年、停車場約7002/24 18:10
121F→: 00萬/年,當時的權利金用固定權利金抓很高來代替不在02/24 18:11
122F→: 合約中的商場權利金(不然單只有停車場交數千萬權利金02/24 18:11
123F→: 不合理)。02/24 18:11
31F→: 反正你也張口就是別人帶風向不是XD02/07 09:55
33F→: https://i.imgur.com/LB0GYIA.png02/07 09:55
73F→: 現在合約擺出來NET反正已經輸到脫褲了,給他們崩潰崩02/07 10:53
74F→: 潰哪有差。02/07 10:53
82F→: 所以有人是人家說機器人就崩潰了w02/07 12:26
83F→: 被講機器人不行,說別人帶風向是網軍就可以。02/07 12:26
84F→: 論顏色正確有輪到市府嗎?不是有企業顏色對了佔國有地02/07 12:28
85F→: 應該就可以要永續經營權嗎?02/07 12:29
88F→: 誰崩潰很明顯啊XD02/07 12:46
115F→: 可憐,合約都出來了還在崩潰02/09 09:58
19F→: NET又不是OT案的直接當事人,哪來優先續約權,有優先02/06 17:08
20F→: 續約權的是大日,但大日因為各種原因(弊案、無法說服02/06 17:08
21F→: NET等)被拿掉優先續約權。02/06 17:08
22F→: 至於簽20年在ROT案算很正常的年限,當初大日只有5+3+202/06 17:09
23F→: 是因為他是只有停車場的OT案,原本立案的規模很小。02/06 17:09
47F→: 2~4樓實際怎麼來的也不重要啊。02/06 18:05
207F→: 那個半夜點交的影片我看起來市府表達的是,「我跟你NE02/05 13:10
208F→: T沒有合約關係,要提異議叫大日來」。02/05 13:10
211F→: 所以任律師在那叫半天市府人員也不鳥,在那複讀「大日02/05 13:10
212F→: 的人員到了沒」。02/05 13:10
221F→: 謝國樑錯過剛上任馬上訴訟的時機,所以不太可能先訴訟02/05 13:12
222F→: 再招標。02/05 13:12
224F→: 先排除一切政治問題,對基隆人最好的狀態就是一切無縫02/05 13:13
226F→: 接軌,停車場繼續運作商場也繼續賣吃的。02/05 13:13
230F→: 所以既然去年已經重新招標了,就沒有2/1不點交的選項02/05 13:14
231F→: ,因為大日已經退場,不點交2/1起停車場就停止運作,02/05 13:14
232F→: 市中心停車場春節停運絕對不分藍綠造成民怨。02/05 13:14
239F→: 現在粗暴幹下去觀感不好,但是點交完成哪怕跟NET最後02/05 13:16
241F→: 官司打輸,官司期間也沒有停運問題,我猜這就是謝國樑02/05 13:16
243F→: 這邊的盤算。02/05 13:16
246F→: 不幹下去就是停車場春節停運甚至商場停止運作,民怨會02/05 13:17
247F→: 比現在單純政商糾紛戲碼大很多。02/05 13:17
272F→: 就國家角度這東西要是不是市府資產問題可大了。02/05 13:29
273F→: 除非政府有人想利用合約漏洞賤賣國產,不然沒任何理由02/05 13:29
274F→: 約期到了東西不給市府。02/05 13:30
291F→: 林右昌自己都想要跟NET要產權不被NET鳥了。02/05 13:36
294F→: NET如果不是想利用漏洞侵占的話早就跟市府談妥。02/05 13:37
315F→: 嗯……2/1點交不成,然後市中心大型停車場春節前停運02/05 13:51
317F→: 這樣觀感就會好嗎?02/05 13:51
318F→: 真發生的話根本沒人會管之前發生什麼事,因為無論理由02/05 13:52
319F→: 是什麼,維持市民生活需求才是市府基本的職位。02/05 13:52
320F→: 相對春節前停車場停運被罵這是會擴及所有不關心政治的02/05 13:53
321F→: 人,現在粗暴點交的副作用頂多及於關注政治的人而已。02/05 13:53
322F→: 雖然我還是主張最好的做法是謝國樑剛上任就該直接告NE02/05 13:54
323F→: T,然後續約大日再做兩年當緩衝啦。02/05 13:54
333F→: 前面4年就前市府不願意直接打上法院咩,謝國樑「理論02/05 14:13
334F→: 最好」的做法是剛上任不久就要開打官司才能爭取最大時02/05 14:14
335F→: 間空間。02/05 14:14
337F→: 但就算這麼做,整個標案可能他都無法剪綵XD,所以就他02/05 14:15
338F→: 個人政治利益就是把大日踢掉並儘早招標。02/05 14:15
350F→: 在大日已經離開的情況下,停車場會停運,02/05 14:20
351F→: 哪裡不會改變什麼,停車場停運比商場停運問題大多了。02/05 14:20
352F→: 商場停運頂多是不吃東岸的餐廳,停車場停運連週邊廟口02/05 14:21
354F→: 這些都要被波及。02/05 14:21
360F→: 而且因為市府直接簽約對象是大日,大日出局NET不走,02/05 14:23
361F→: 那東岸繼續拖著營運市府可拿不到權利金(原本不管大日02/05 14:24
362F→: 怎麼跟NET要租金,權利金都是由大日給市府)。02/05 14:24
363F→: 理論上嘛,市府主張(實際上也是)跟NET沒有合約關係02/05 14:25
364F→: ,那自然也沒有依約向NET要權利金的能力(只能跟有簽02/05 14:25
367F→: 約的大日要,但大日跑了)。02/05 14:25
389F→: 簽長約一般是換參與廠商在初期更大的投入,當初大日只02/05 16:35
390F→: 有5年是因為一開始約只有停車場,原本「理論上」大日02/05 16:35
391F→: 也只會投入停車場的部分,你要叫廠商投越多當然市府方02/05 16:35
392F→: 也要讓利越多,而比起幾千萬權利金,營業額數億的投資02/05 16:35
393F→: 方自然更希望是年限拉長。02/05 16:35
394F→: 所以為什麼NET肯丟近3億,也是因為他們認為當初的簽約02/05 16:37
395F→: 模式對他們利潤夠高(比如不直接付權利金只付大日租金02/05 16:37
396F→: 、產權不移交可以柪等等)02/05 16:37
2F→: 「古早時候循環站對面康是美隔壁也有一間麥當勞 這樣02/04 21:16
3F→: 可以顯示我多資深了吧」????02/04 21:16
5F→: 大麥才撤走多久,這是叫多古早?02/04 21:17
6F→: 然後這邊隨便一個出生在基隆的都嘛住3、40年,我不知02/04 21:18
7F→: 道這是要怎麼擺老。02/04 21:18
140F→: 蔡適應來了也沒用,NET早在林右昌的時候就不甩市府了02/04 19:30
141F→: ,擺明就是想利用轉租合約曖昧侵佔國產。02/04 19:30
142F→: 頂多蔡適應看同黨面子上可能冷處理而已,我不認為NET02/04 19:32
143F→: 有那麼乖多這兩年就乖乖轉給市府。02/04 19:32
58F→: 理論上最穩妥的方式是先妥協續約大日兩年然後在去年跟02/04 00:42
59F→: NET直接上法院打產權官司,解決完或大日合計十年都到02/04 00:43
60F→: 期再招標,不過這樣就100%無法在謝國樑任內完成,也有02/04 00:43
61F→: 與涉弊廠商續約這個政治罵點在。02/04 00:43
67F→: 而在已經跟微風簽約下,謝國樑的這個做法雖粗暴但問題02/04 00:44
68F→: 會比微風不進場、停車場停運小一點(畢竟對NET以外多02/04 00:45
70F→: 數人而言這樣沒啥影響)。02/04 00:45
75F→: 微風簽的是完整的ROT約,又不是大日NET這個轉包,法律02/04 00:46
77F→: 意義完全不同……02/04 00:46
82F→: 今天這個案子鄉民看熱鬧才會在那「這樣以後廠商不來」02/04 00:48
84F→: ,但對廠商來說他們沒有那麼無知。02/04 00:48
86F→: 基隆街道隨便逛逛就覺得不會來,那NET跟微風來幹嘛02/04 00:48
88F→: 難道今天沒東岸這件事基隆就會瞬間變成高科技大都市XD02/04 00:49
89F→: ?02/04 00:49
93F→: 除非微風腦子智障丟3億什麼都不做,不然你說什麼等級02/04 00:50
94F→: 的投入,阿就3億等級的投入啊。02/04 00:50
95F→: https://i.imgur.com/qOCajcH.png02/04 00:50
96F→: NET在我看才是利用轉租想要謀取不當利益的那個,啥叫02/04 00:51
97F→: 被坑……02/04 00:51
98F→: 當真行得正會八年不跟市府處理產權問題?02/04 00:51
99F→: 2022之前他不願意談的對象可是林右昌啊02/04 00:52
104F→: 當真站在政府的角度,政府也不可能允許任何廠商因為RO02/04 00:54
105F→: T轉租就直接獲得本應政府可以獲取的建案產權,不然任02/04 00:54
106F→: 何人都可以在促參案搞NET這套侵占國產。02/04 00:54
109F→: 問題只在謝國樑選擇了一個很粗暴難看的方式在點交。02/04 00:55
116F→: 我認為謝國樑一開始有三條路可走,最不會有問題的就前02/04 00:57
117F→: 面說的再拖兩年但這在重新招標後就沒得走了,後兩條路02/04 00:57
118F→: 一個就是現在的粗暴點交,一個是擺爛等打官司然後停車02/04 00:57
119F→: 場也停運三五年,市民不滿意度一定是最後這條最高。02/04 00:57
124F→: 現在粗暴點交看起來難看,但在不關注政治或政治立場藍02/04 00:59
125F→: 色的多數人來說這只是政府與財團的爭吵,沒影響到自己02/04 00:59
126F→: 就不是大問題,反而是照規矩打官司停車場不能用影響才02/04 00:59
127F→: 大。02/04 00:59
128F→: 再三強調,現在這場粗暴點交就是很難看沒錯。02/04 01:00
132F→: https://i.imgur.com/2X4A48c.png02/04 01:01
133F→: NET為什麼要蓋,啊就一年營業額好幾億但是只交政府幾02/04 01:01
134F→: 千萬啊。02/04 01:01
140F→: 這5000萬還是大日給政府的,土地租金1600萬與權利金3402/04 01:03
142F→: 00萬是固定額,用營業額算的只有4X萬。02/04 01:03
147F→: 我是猜那個44萬之所以能那麼低是因為前面的合約變動權02/04 01:04
148F→: 利金只算了停車場的收費收入啦。02/04 01:04
157F→: 現在微風的新約是要停車場商場包辦,固定權利金少了但02/04 01:07
158F→: 變動權利金要整體一起負擔,變動權利金會多給不少。02/04 01:07
168F→: 現在3400萬按照文件說的是幾乎全部都是固定權利金,所02/04 01:14
169F→: 以變動權利金44→1700當然是多給了不少。02/04 01:14
170F→: 個人認為東岸商場利用率是不太夠,應該還有增加店面的02/04 01:14
171F→: 空間。02/04 01:14
7F→: 重點是要有內線聯繫而不是前女友。02/02 18:58
8F→: 「20年前的前女友」在法律上任何意義都沒有。02/02 18:58
9F→: 謝國樑跟微風有沒有內線還不知道,林右昌市府的人倒是02/02 18:59
10F→: 被證明跟大日有內線。02/02 18:59
16F→: 年限問題是另一回事,年限有問題不代表可以造謠。02/02 19:58
17F→: 就好像昨天我也嘴過另一邊在那扯二樓沒有獨立出口進出02/02 19:59
18F→: 一樣,明明就有樓梯從一樓直通一樓人行道,NET有問題02/02 19:59
19F→: 也不代表可以造謠樓梯不存在。02/02 20:00
55F→: 其實政府公開平台寫的民間機構投資金額是3億而不是2.502/02 22:15
56F→: 億。02/02 22:16
57F→: https://i.imgur.com/qOCajcH.png02/02 22:16
59F→: 如果說微風這叫公關灑錢撒很兇,那像林智群張之豪這些02/02 22:17
60F→: ……呵呵。02/02 22:17
61F→: NET為了這局,這幾個月不知道撒多少錢在搞慈善新聞呢02/02 22:18
112F→: 往年有新聞,可沒有像今年在各討論區洗成這樣,然後這02/03 00:03
113F→: 次事件剛吵起來就一堆人在下面「我挺做慈善的NET」。02/03 00:03
135F→: 不讓你們繼續造謠就是護航了,懂得都懂。02/03 02:05
136F→: 每年看到新聞也沒看像今年這樣在洗的,這公關費真的花02/03 02:06
137F→: 挺兇。02/03 02:06
139F→: 在那造謠租金金額、2000萬輿情費,講出這是錯誤資訊你02/03 02:09
140F→: 就急著洗這是護航,懂的都懂啦。02/03 02:09
141F→: 反正就是該放任你們一直洗錯誤資訊才不是護航w02/03 02:09
143F→: 每年發新聞就發新聞,哪年會這樣洗好幾篇w02/03 02:10
146F→: 把事實攤出來就急著洗別人在護航,有什麼討論意義?02/03 02:11
148F→: 笑死人造謠就是這種水準02/03 02:11
151F→: 正常討論就叫狂推文了,果然又印證造謠仔水準02/03 02:13
154F→: 就是不讓你們繼續傳播錯誤資訊=護航,懂的都懂啦。02/03 02:14
156F→: 反正一定要繼續讓你們洗輿情費跟降租金w02/03 02:15
157F→: 造謠仔真的有夠急,好像不造謠就沒法打謝國樑一樣02/03 02:15
160F→: 看吧說出心聲了,就把正確資訊攤出來講一定要扯到別的02/03 02:20
161F→: w02/03 02:20
163F→: w02/03 02:20
162F→: 處理好爭議很難嗎?一定要造謠才能符合你眼裡的正確嗎02/03 02:20
165F→: 既然對你來說闢謠就是護航,就知道你支持造謠了。02/03 02:22
167F→: 要是真的只NET就不會多說護航了,被看破手腳還嘴硬。02/03 02:22
168F→: 你就單純看別人闢謠闢到自己支持的對象造的謠才那麼急02/03 02:23
169F→: 啦w02/03 02:23
172F→: 看吧闢謠是笑話都出來了,一定要讓你們繼續造謠才不是02/03 02:25
173F→: 笑話w02/03 02:25
174F→: 不過誰在說笑話倒是挺明顯的w02/03 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