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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oOneThere 在 PTT [ Policy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55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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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擁核新選擇~釷燃料發電
[ Policy ]6 留言, 推噓總分: +1
作者: suwilliam - 發表於 2013/12/16 19:41(12年前)
1FNoOneThere:重點就在這個"或"字...12/21 03:21
Re: [討論] 十二年國教之後的台灣..
[ Policy ]41 留言, 推噓總分: +8
作者: JSL1028 - 發表於 2013/08/11 03:49(12年前)
12FNoOneThere:不管什麼制度, 有錢人一定占優勢08/12 03:16
13FNoOneThere:考試是讓窮人有機會翻身, 不考試則是連翻都沒得翻08/12 03:17
Re: [討論] 十二年國教之後的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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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evinjl - 發表於 2013/06/03 09:07(12年前)
1FNoOneThere:資源多的學校減少預算就好了, 打倒明星學校是在砍什麼?06/03 13:48
2FNoOneThere:要減輕負擔有學貸, 低收補助等方案. 現在是不方貧富學06/03 13:50
3FNoOneThere:生全體一致撒錢, 這樣算是適合資源有限的作法??06/03 13:50
4FNoOneThere:現在可是連最有錢的台北市預算都短缺三, 四億06/03 13:57
5FNoOneThere:另外你翻翻教育部自己寫的宣導手冊, 入學方式的章節就06/03 14:01
6FNoOneThere:佔整本約三分之一, 會說這只是假議題只是家長在吵就實06/03 14:02
7FNoOneThere:在是好笑了...06/03 14:02
Re: [討論] 十二年國教之後的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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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enfu35 - 發表於 2013/06/01 20:59(12年前)
8FNoOneThere:PISA重要性多高也是有爭議, 對早期分流的國家如德國,06/03 14:09
9FNoOneThere:十五歲學生都進職業學校三年了, 基本文理數落後很正常,06/03 14:14
10FNoOneThere:但很難因此說人家職業學校成效不彰06/03 14:15
Re: [討論] 十二年國教之後的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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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evinjl - 發表於 2013/05/30 12:35(12年前)
1FNoOneThere:什麼時候考試考贏就能自動分發到輕鬆又多錢的工作?05/30 13:46
2FNoOneThere:公務考試根本也沒要求多高學歷, 這篇前提都在亂講...05/30 13:49
[討論] 十二年國教之後的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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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frons - 發表於 2013/05/29 22:49(12年前)
10FNoOneThere:聰敏的學生一值都可以自由選擇.. 安逸的工作也是種選擇05/31 12:50
11FNoOneThere:實際上最前段學生選擇的還是外商財金 科技醫藥居多05/31 12:53
[分享] 舊金山利用廚餘垃圾發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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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odh - 發表於 2011/08/19 01:25(14年前)
4FNoOneThere:其實還得考慮建設和維持成本,如果成本低的話當作非基08/19 12:00
5FNoOneThere:載用電其實也不差。08/19 12:00
[轉錄]Re: [心得] 國教延長賽(十二年國教)BY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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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odh - 發表於 2011/08/17 09:53(14年前)
1FNoOneThere:目前十二年國教應當不會產生如你擔心的問題,因為目前08/17 04:21
2FNoOneThere:任一學區都是縣或市規模的,比較不至於仍有社會階層之08/17 04:26
3FNoOneThere:分,比較嚴重的應是地區發展問題。08/17 04:27
4FNoOneThere:十二年國教除了明星高中問題以外,另外值得思考的是免08/17 04:53
5FNoOneThere:試高中的問題。政策中所期望能自由選擇想上的免試學校08/17 04:53
6FNoOneThere:,實際上是不可能的,因為在各地區其實除了明星高中以08/17 04:54
7FNoOneThere:外,仍然有很多辦學優良的一般高中,自然這些高中會成08/17 04:54
8FNoOneThere:為一般生優先登記的目標,最後超額淪為抽籤入學,籤運08/17 04:56
9FNoOneThere:較差的學生只能選讀就讀教學品質較差的學校,因為目前08/17 05:03
10FNoOneThere:免試入學似乎尚未公布過"重免試"選項。08/17 05:03
11FNoOneThere:這樣的制度有何問題呢? 假如同樣制度套用在醫療上就能08/17 05:04
12FNoOneThere:很明顯看出。假如如今醫療政策禁止人民自行選擇醫院或08/17 05:06
13FNoOneThere:醫生,而改採用中央登記後抽籤決定,使每個病人有同樣08/17 05:06
14FNoOneThere:的機率遇到評價好或評價差的醫生,這種制度是否真的對08/17 05:15
15FNoOneThere:病人有利? 還是只是保障評價差的醫院和醫生也能生存?08/17 05:16
[新聞] 反超時拒爆肝 勞團籲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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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evegreat08 - 發表於 2011/08/08 00:23(14年前)
21FNoOneThere:因為根本問題是勞資間地位差異太大,因此資方能主動要08/08 02:26
22FNoOneThere:求勞工採取對資方有利的雇傭方式。不過短時間內勞資權08/08 02:27
23FNoOneThere:力關係也很難有所改變,因此從法律上遇到問題再來補,08/08 02:28
24FNoOneThere:算是比較實際的方式吧。08/08 02:28
32FNoOneThere:我會說是"地位"是因為不只是議價能力,還包含更廣泛的08/08 02:37
33FNoOneThere:輿論推動能力、資訊控管能力以及風險承擔能力等等。不08/08 02:38
34FNoOneThere:過可以請你舉例,如何利用弱勢讓勞工在市場上存有比供08/08 02:39
35FNoOneThere:需平衡更高的優勢嗎?08/08 02:39
40FNoOneThere:但你所提的實際上也最多就是影響立法,遇到問題時仍然08/08 03:06
41FNoOneThere:還是得訴諸法條來處理,似乎並沒有比現行的有利太多?08/08 03:07
42FNoOneThere:另外並沒有所有新聞台和評論者都在強調勞工被剝削。就08/08 03:08
45FNoOneThere:算純論新聞,勞資方報導其實也不過五五波,而若包含商08/08 03:09
46FNoOneThere:周、104等發言,仍然是資方占優勢的08/08 03:09
65FNoOneThere:是真的有怪勞工不認份的媒體... 例如很多鼓吹大學畢業08/08 03:33
66FNoOneThere:生是草莓族、畢業生沒企圖心不當技術員或如吳院長說無08/08 03:38
67FNoOneThere:薪假應該得諾貝爾獎等等。你可以認為這些是就事論事,08/08 03:38
68FNoOneThere:,但由媒體廣泛宣傳後效果就如同在道德輿論面對勞方施08/08 03:39
69FNoOneThere:壓... 而相對的,勞方有能力發表這些言論的平台是非常08/08 03:40
70FNoOneThere:少的,而且媒體曝光度也相對較低。08/08 03:40
85FNoOneThere:那些貶低或建議畢業生求職不要在乎薪水的言論,幾乎都08/08 03:59
86FNoOneThere:各大媒體對企業主的訪問,而勞方同級的發言方式主要也08/08 04:00
87FNoOneThere:能靠勞團,相對可見度還是差很多的。08/08 04:01
88FNoOneThere:也並不是說電視台都被資方掌握,只是能發言的難易度和08/08 04:01
89FNoOneThere:頻率差異是非常大的。08/08 04:02
90FNoOneThere:另外無薪假的問題很複雜,就企業而言當然是有好處的,08/08 04:02
91FNoOneThere:不過這好處主要是來自於把成本轉嫁至員工身上,而你所08/08 04:04
92FNoOneThere:提到勞委會可能的支出,也是轉嫁至員工身上。至少以勞08/08 04:05
93FNoOneThere:團觀點而言,無薪架應該是直接被認定為違法的。08/08 04:06
112FNoOneThere:是的,你說的那些全都是企業營運成本,基本上與勞工是08/08 04:56
113FNoOneThere:毫無關係的,如果勞工需要付企業營運的責任,那當初領08/08 04:56
114FNoOneThere:的就該是公司負責人的薪水。以勞委會83年台勞動二字第08/08 04:58
115FNoOneThere:35290就有明確說明停工原因屬雇主經營風險者,停工時薪08/08 04:59
116FNoOneThere:水需照常支付。勞工自然有自己的責任和該負擔的風險,08/08 05:00
117FNoOneThere:不過通常不被認為包含公司營運本身。08/08 05:01
118FNoOneThere:企業營運當然有其困難和風險,但相對的也有高報酬和獲08/08 05:03
119FNoOneThere:利,除非你能說服勞工同意,不然任何正常的勞雇契約都08/08 05:04
120FNoOneThere:不會要求勞工負責企業的經營成效。08/08 05:04
121FNoOneThere:以你舉例的夜市攤販來講,難道夜市攤販請工讀生也可以08/08 05:10
122FNoOneThere:說,今天生意不好你沒做到工作,所以工資就免了嗎?08/08 05:10
123FNoOneThere:正常狀況的做法不就是工資照發,虧損由老闆承擔?08/08 05:11
148FNoOneThere:無薪假不就是因為訂單減少的停工?08/08 14:00
149FNoOneThere:你所描述的就是企業方最慣用的說法。反正台灣目前幾乎08/08 14:01
150FNoOneThere:沒有可以聯合罷工抗爭的工會,因此就連幾乎是違法的行08/08 14:02
151FNoOneThere:為,企業也可以資遣來脅迫,強迫勞方同意來合理化。就08/08 14:03
152FNoOneThere:如你說的,比起資遣,無薪假比較好吧? 同理也可以套用08/08 14:03
153FNoOneThere:在所有勞資關係中,超時工作總比資遣好吧? 不領加班費08/08 14:04
154FNoOneThere:總比資遣好吧? 責任制總比資遣好吧? 事實上不管有沒有08/08 14:05
155FNoOneThere:金融風暴,資方總是可以拿資遣作為威脅對勞工施壓,用08/08 14:06
156FNoOneThere:勞方也同意為由合理化違法事項,反正勞工如果抗爭,所08/08 14:06
157FNoOneThere:承擔的風險是失業甚至在業界黑掉,資方不過就再補個員08/08 14:07
158FNoOneThere:工罷了,這種情況不就該是法律該保障的底限嗎?08/08 14:08
159FNoOneThere:我家巷口的牛排館在倒掉前沒什麼生意,所以服務生整天08/08 14:09
160FNoOneThere:都閒著,因為這樣雇主就可以不用付他們工資? 現在那家08/08 14:10
161FNoOneThere:店倒掉了,你就要說這是那些員工的責任? 說失業是他們08/08 14:11
162FNoOneThere:自找的? 同樣的情況套用在大企業上,那些公司發言人就08/08 14:13
163FNoOneThere:會不斷宣傳說什麼共體時艱、媒體大量報導哪間企業因為08/08 14:14
164FNoOneThere:無薪假存活了,把一個簡單的違法行為合理化,這點也就08/08 14:15
165FNoOneThere:是大企業在媒體輿論上優勢的一種展現。08/08 14:16
166FNoOneThere:另外你舉的例子是錯的,勞委會的規定中明定如果停工原08/08 14:18
167FNoOneThere:因是不可歸責於雇主或員工的,如天災颱風,雇主的確可08/08 14:18
168FNoOneThere:以不給薪,但金融風暴時企業經營困難,這點完全是雇主08/08 14:19
169FNoOneThere:自身的經營責任,基本上是和勞工毫無關係的,勞工的責08/08 14:20
170FNoOneThere:任本來就僅限於所負責的工作而已。如果以經營困難為由08/08 14:20
171FNoOneThere:,就可以用資遣為條件要求勞工違法不領薪,那勞基法整08/08 14:21
172FNoOneThere:個就可廢了,倒閉的公司也不用付資遣費了、經營困難的08/08 14:21
173FNoOneThere:中小企業也可以無視基本工資了,反正照你所說的不都比08/08 14:22
174FNoOneThere:資遣好? 如果失業還可以都推說是勞工自找的。08/08 14:22
175FNoOneThere:勞動法規保障的不只是勞工權益,同時也保障勞動價值。08/08 14:49
176FNoOneThere:規避勞動法規的作法,等同於讓勞工在勞雇市場中貶值,08/08 14:50
177FNoOneThere:長期來講只會讓勞工越來越缺少議價能力。08/08 14:51
212FNoOneThere:你可能忽略了企業實施無薪價主要的目的是維持產能、省08/09 05:37
213FNoOneThere:下資遣費和人事費,不是為了愛護員工。直接的證據就是08/09 05:37
214FNoOneThere:勞委會抽查結果有近半的廠商是未與員工協商就片面決定08/09 05:38
215FNoOneThere:實施無薪假的...08/09 05:39
216FNoOneThere:不過重點是,當你期望勞資雙方能互信合作溝通時,必須08/09 05:40
217FNoOneThere:先考慮勞資的實際關係,勞資關係良好的國家如丹麥等等08/09 05:40
218FNoOneThere:,主要的勞資問題是在於福利、工作環境;而台灣討論的08/09 05:41
219FNoOneThere:焦點卻是在企業有無違法。若連最基本的法律底線都還需08/09 05:43
220FNoOneThere:要勞團爭取,顯然根本不會有任何互信的基礎。08/09 05:43
221FNoOneThere:歷史告訴我們的是,要抑止階級鬥爭的方式,唯有站在優08/09 05:44
222FNoOneThere:勢的資方主動釋出善意,建立勞資信任的基礎,也因此不08/09 05:47
223FNoOneThere:會有人責怪說十六世紀黑人奴工為什麼不好好坐下來和奴08/09 05:48
224FNoOneThere:隸主協商,而是要選擇暴動。當勞資互信的關係無法建立08/09 05:54
225FNoOneThere:時,階級鬥爭就是勞工所能運用的最後一項工具。以實際08/09 05:54
226FNoOneThere:例子來看,即便是全球勞資關係最好的國家之一芬蘭,在08/09 05:56
227FNoOneThere:2007年時,仍然因為鴻海意圖走後門規避同業公會的協約08/09 05:58
228FNoOneThere:,因此發動長達兩個多禮拜的罷工。由此例也可以看出,08/09 06:01
229FNoOneThere:其實主導勞資關係的,最主要還是資方的態度。08/09 06:02
251FNoOneThere:事實上你引用的那篇失業率數據有問題,你可以翻翻歐盟08/09 15:10
252FNoOneThere:的統計,近十年來瑞典失業率從沒超過10%,北歐諸國失業08/09 15:10
253FNoOneThere:率甚至還比西歐諸國低... 而會提起芬蘭丹麥,是因為這08/09 15:11
254FNoOneThere:些國家的勞資協商關係是世界上前幾好的,並不像台灣需08/09 15:13
255FNoOneThere:要時常上街頭、訴諸法律,但遇到不願意進行協商的廠商08/09 15:14
256FNoOneThere:最終手段仍然是使用罷工抗議。08/09 15:15
257FNoOneThere:如果你不喜歡鴻海的例子,其他還有今年丹麥的集體罷工08/09 15:32
258FNoOneThere:或是去年芬蘭碼頭罷工等等08/09 15:32
259FNoOneThere:而你提及的一人公司問題,起源是將傳統公司法中的社團08/09 15:57
260FNoOneThere:性、股東集體責任制解除,允許單人直接為公司負責。主08/09 15:58
261FNoOneThere:要會利用此制度的,是原本設計師類的自由業、零售業、08/09 16:01
262FNoOneThere:或服務業,幾乎從沒有人把這制度拿來套用在勞工身上...08/09 16:02
263FNoOneThere:此制度也不是只有北歐的產物,台中韓也早已立法一人公08/09 16:03
264FNoOneThere:司制多年,也未曾取代過一般勞工,你的擔心似乎是多餘08/09 16:07
265FNoOneThere:的,畢竟一般製造業不太可能願意承擔產能不穩定的風險08/09 16:08
266FNoOneThere:一人公司主要的問題反而是有人會利用其有限責任制來迴08/09 16:12
267FNoOneThere:避契約、債務問題,這些事情也是立法階段都有考慮過的08/09 16:13
324FNoOneThere:勞動法規不只是為了保障勞工權益,也是為了保障勞動價08/09 23:51
325FNoOneThere:值。有限工時和非責任制就好比限制一個人能提供的勞動08/09 23:52
326FNoOneThere:供給量,類似於OPEC利用限制石油供給量來保持油價行情08/09 23:52
327FNoOneThere:當然總是會有人願意破壞行情求職,所以才會用有強制力08/09 23:53
328FNoOneThere:的方式立法執行。08/09 23:53
329FNoOneThere:而一人公司跟這議題真的沒什麼關係,一人公司制度是為08/09 23:54
330FNoOneThere:了鼓勵小型企業發展,雇主真要套用承攬契約也不避透過08/09 23:55
331FNoOneThere:一人公司。而最高法院81年台上字347號判決其實也講明,08/09 23:55
332FNoOneThere:勞動關係的成立不是取決於契約形式,而是決定於事實關08/09 23:56
333FNoOneThere:係,亦即不論契約上是著名承攬或雇傭,只要企業實際上08/09 23:57
334FNoOneThere:對契約人有人格從屬性、經濟從屬性或有與同僚間分工等08/09 23:58
335FNoOneThere:情形,均可從寬認定為勞動契約,須遵守勞動法規。08/09 23:59
336FNoOneThere:問題在於不管法律、罷工等,都是爭取底線。如果企業有08/10 00:12
337FNoOneThere:誠意提出條件與勞工協商,自然也用不到這些工具,而台08/10 00:13
338FNoOneThere:灣當然也是有這樣的公司。而事實上公司讓利來穩定和諧08/10 00:13
339FNoOneThere:的勞資關係,長程來看對企業反而更有好處。08/10 00:14
345FNoOneThere:這判例並沒有限定是哪種形式的承攬,反而直接講明了是08/10 00:40
346FNoOneThere:依照事實關係,判定標準為(1)人格從屬,即受僱人有接受08/10 00:42
347FNoOneThere:雇主懲戒或制裁之義務 (2)職務須親自履行 (3)經濟從屬08/10 00:42
348FNoOneThere:,即受僱人不是為自己營業勞動而是從屬他人目的 (4) 從08/10 00:43
349FNoOneThere:屬對方組織系統,如受雇主指揮命令、與雇主經營體系有08/10 00:44
350FNoOneThere:分工合作狀態。以上四個條件只要滿足任一就屬於勞動關08/10 00:45
351FNoOneThere:係,與契約形式無關。08/10 00:45
356FNoOneThere:除非雇主願意滿足以上條件才能宣稱不是勞動契約,不過08/10 00:47
357FNoOneThere:光是不用遵從雇主命令、不能與僱主企業分工合作影響就08/10 00:48
359FNoOneThere:非常大了。08/10 00:48
364FNoOneThere:其實光是使用公司機台,你就很難主張沒有組織的從屬性08/10 00:53
365FNoOneThere:而這問題其實也不用修法,仍可以用法律的解釋權來解決08/10 00:54
366FNoOneThere:當然目前還沒有類似的例子所以沒有判例,但從以上判例08/10 00:54
367FNoOneThere:可看出,認定是否為勞動關係,主要是取決在於實質工作08/10 00:54
368FNoOneThere:形式,而非契約內容。不過怎麼判還是看到時候的法官,08/10 00:55
369FNoOneThere:但就算不適用,總還是可以推動修法解決,畢竟法律問題08/10 00:56
370FNoOneThere:本來就是會隨著社會狀況調整的。08/10 00:56
379FNoOneThere:其實你提的是簡單的法學問題,判例不能只照文字看,而08/10 01:08
380FNoOneThere:是要看背後法理,以此例來看,即勞動契約的判斷標準以08/10 01:10
381FNoOneThere:實質說為主。而法律本來就一定會有漏洞,所以在認定為08/10 01:10
382FNoOneThere:漏洞後,可以斟酌法理解釋法條,以類推適用來補洞。因08/10 01:11
383FNoOneThere:此實質上若認可兩企業屬勞動關係,也可類推要求雇主對08/10 01:12
384FNoOneThere:勞方企業付勞動責任。當然法界可能會為企業如何作為勞08/10 01:14
385FNoOneThere:方主體爭執一段時間,不過就法理上此判例也講明了為保08/10 01:15
386FNoOneThere:護勞工立場,故採從寬認定,所以結論不會有太大不同。08/10 01:16
388FNoOneThere:如果沒有新法條出來,那就是用現有法條類推適用,所以08/10 01:28
389FNoOneThere:就更沒有問題了。而你所說若是紙上公司或境外公司,反08/10 01:31
390FNoOneThere:正負責人就是勞工本人,如果他打算打官司,勢必會出席08/10 01:32
391FNoOneThere:吧? 不過總歸來講,其實這些都是法律實務問題。鑽法律08/10 01:33
392FNoOneThere:漏洞的用法律解釋權解決是還好,勞基法比較大的問題是08/10 01:34
393FNoOneThere:在細部的規定和罰則不夠完善,這些當然都有待解決。08/10 01:35
394FNoOneThere:不過勞動法規不夠完善,與勞資關係問題反而不大吧? 尤08/10 01:37
395FNoOneThere:其如果你主張勞工在立法上較有優勢的話更不會有問題。08/10 01:38
[新聞] 特色招生名額 擬逐年調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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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odh - 發表於 2011/08/04 02:02(14年前)
1FNoOneThere:25%,15%指的是學區內的特色入學人數總上限,95%指的是08/04 03:35
2FNoOneThere:學校比例。舉例來講,學區內只有兩間特色高中,兩間特08/04 03:36
3FNoOneThere:色高中都採取99%特色入學;或學區所有高中都是特色高中08/04 03:36
4FNoOneThere:,但每所特色高中只有10%學生採特色入學。這兩種都符合08/04 03:37
5FNoOneThere:報導中的定義。08/04 03:37
6FNoOneThere:整體來看,這制度大概只對未來招生困難的學校有利吧。08/04 04:00
7FNoOneThere:畢竟這政策的確能有效消除不同學校間階級差異...08/04 04:01
8FNoOneThere:然後後段的學校、老師就能免除競爭壓力了08/04 04:02
12FNoOneThere:學習成效就別提了,這政策大概也只能讓老早放棄讀特色08/04 12:04
13FNoOneThere:高中的學生減輕壓力而已...08/04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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