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 為何不全部教甄正式缺都聯招解決?

看板studyteacher作者 (彼得牛)時間4年前 (2020/05/22 17:31), 4年前編輯推噓11(12162)
留言75則, 14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0/23 (看更多)
老師們真的很抱歉,我能理解你們的憤怒, 我們對於教育都有一些崇高的理想, 你們跟我談教育甄試的理想, 正式老師的理想,淘汰機制的理想, 我只能跟你們談教育現況的現實, 獨招的現實,甄試的現實, 還有對於無法改變這個制度而一起妥協的現實, 若你們這幾年被這個制度深深傷害, 我向你們道歉,對不起, 或許因為我變成了這個制度的既得利益者, 所說的話勾動你們以往不好的回憶, 真的很抱歉。 只是可惜的是現在的我也無法改變甚麼, 在你攻擊現有的制度時, 我希望你也能思考,除了在PTT上發言, 你還能做甚麼,一起努力把這個環境做好, 這也是我這兩年在行政位子上常常思考的問題。 ※ 引述《Behonest (羽你到永久I》之銘言: : ※ 引述《PeteNiu (彼得牛)》之銘言: : : (不過現在比較少敢直接安插親戚,通常是對原本代理老師有些放水是真的) : : 還有一個大問題大家似乎都忽略沒有討論, : : 就是"如何量化這位應試老師的道德分數", : 為何要考慮「應試老師的道德分數」? : 簡章有寫老師的道德分數占考試幾趴? : 沒有!不管聯招還是獨招,看的就是筆試、試教、口試, : 所以大家不滿的是考試的「公平」、「公正」蕩然無存。 若老師您不舒服,我向您道歉。 但這是事實,我只是告訴你們學校為什麼這樣想。 其實我也常常在思考甚麼是公平公正, 考試分數一定就公平公正嗎?(我們從小考試到大,也被灌輸覺得考試一定公平公正) 但我身為後段學校的老師,學生分數真的有反映出學生努力程度嗎? 一個家境不好的學生,早晚打工努力上學,沒時間寫作業被當掉, 跟一個家境優渥純心擺爛的學生拿一樣的分數,就考試而言拿一樣分數, 但這個社會有給兩個人一樣公平公正的條件嗎? 你看這兩個學生會是用一樣的心態嗎? 這個議題扯遠了, 但是其實學校不只是希望能找來會考試的老師, 更希望找來會做事的老師, 無論聯招獨招,都各有優缺點, 若您不接受,我也真心期待您成為有影響力的一份子, 想出更好的方法,改變現狀。 : : 我們應該不可否認,身為老師最重要的應該是道德標準, : : 學校寧可選進一位教書普通但道德中上的老師(而且能進複試通常教書有一定水準) : : 也不願意選進一位教書超強但是道德低落,進來就有可能牽扯法律問題的老師。 : : 當然你可能會說,哪有那麼剛好有這種老師, : : 我跟你說,我們學校就真的有遇到過,當初正取因為實力強大, : : 學校硬著頭皮聘進來,結果一年不到就出事情,官司打幾年都還沒結束。 : 所以只要事先打聽到合法正取的老師有問題,就可以想辦法把他弄掉? : : 而且官司沒結束前,此教師還可以去參加其他學校教甄。 : : 所以從行政角度來看,我寧可多花幾個假日從缺選到真正的好老師, : : 也不願意單純只是因為老師能力強,而不顧一切反對直接錄取, : : 事後不但要幫忙處理捅出的簍子,若事件影響學生一輩子那更是罪大惡極。 : : 所以既然道德分數無法量化,我們就來看看聯招跟獨招怎麼處理這樣的問題: : : 聯招: : : 忽略不看教師道德問題,只要司法沒有判決(起訴也不算), : : 全部一視同仁,以教學能力決定誰能出線, : : 有可能招入狼師或是擺爛老師,但後果自負 : : 獨招: : : 有可能會被有心人士利用漏洞安插自己人, : : 但在教師的選擇上可以旁敲側擊聽到一些客觀意見, : : 除了教學能力還可以多少了解一些此老師的為人處事。 : : 不諱言,當初我教甄時,我們學校從一招從缺到考二招中間, : : 拼命問我前學校,打聽我為人如何, : : 也因此二招我展現實力時,學校也願意錄取我。 : : 從學校立場,若是考量到道德這個尺度, : 到底哪裡有說考試要考量道德? : 各位還沒上岸的考生就是要求學校辦理獨招要公平公正而已。 : 率取後會發生什麼事,本來就是學校要承擔的風險。 沒有說考試要考道德, 但當你當上老師的第一天, 社會期待您的道德標準就是不一樣, 否則為什麼社會新聞天天上演, 老師的社會新聞會特別放大呢? 既然社會有期待,學校在制度之下自然可以選擇自己想要的老師, 這是事實,雖然離您的理想很遠,但可惜是事實。 : : 我還是覺得獨招比較安全, : : (而且若發生對於學生一輩子的憾事,我不相信當初錄取老師的所有人會沒有罪惡感) : : 不知道各位怎麼看這件事情呢? : 假設今天有位學經歷、能力、筆試、複試的成績都跟您不相上下, : 只因為他沒有被打聽到(您所謂的 道德分數?)然後就不率取他? : 說穿了就是學校沒有能力公平、公正的挑選人罷了! 還有其他老師提到程序正義的問題, 今天新聞所提到的問題自然是程序正義, 但若學校在符合一切制度法規下面 (譬如所有人分數都未達標的從缺), 堅持挑選學校想要的人, 我不了解為什麼這樣違反程序正義, 還請老師們解疑,謝謝各位先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71.2.1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udyteacher/M.1590139860.A.C84.html ※ 編輯: PeteNiu (210.71.2.14 臺灣), 05/22/2020 17:33:11

05/22 17:58, 4年前 , 1F
大多其實都是委員合議討論出人選 其實也很難有個人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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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18:43, 4年前 , 2F
我覺得您不需要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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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這問題年年吵,也都沒吵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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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期望所有人在這個環境不愧對良心,也有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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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秉持良善選賢與能,用符合道德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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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19:25, 4年前 , 6F
嗯.我考過的獨招學校中.有一間直接要求新進的專任教師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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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19:26, 4年前 , 7F
義務協助行政.當然小弟拒絕了.也沒上那所學校.請問.這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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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的問題嗎?實話說.獨招在某些科中也許有必要.但很多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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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19:30, 4年前 , 9F
校.其實沒獨招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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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教師是公職,選拔制度本來就應該要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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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人「挑同事」的論點很可笑,當學校你家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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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你自己開公司當老闆,就可以想挑誰就挑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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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人的老師,把學校當成自己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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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上面 jjs 老師的經歷, 如果義務協助行政寫在簡章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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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就是符合程序正義, 否則就不是, 這樣懂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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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為甚麼不寫在簡章裡, 或是為甚麼不能寫在簡章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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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就很明白了嗎, 這種行為是不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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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m大.當時義務協助行政沒寫在簡章裡.是口試時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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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份工作需要義務協助行政,你不想義務協助行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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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你也不適合做這份工作,所以不錄取也是很正常的。有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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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工作是你無法配合還硬要錄取你?就事論事,當然也很多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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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說一套真正做一套的人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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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 不符合學校需求的人 本來就不會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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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工作是教師義務,寫在教師法32條內,自然不用寫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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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章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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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m13大覺得簡章要附上整份教師法才符合程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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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法第32條,我只看到教師有義務「七、依有關法令”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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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學校學術、行政工作及社會教育活動」,請問「參與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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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工作」=「擔任行政職務」嗎?原po老師會不會太過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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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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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址我轉不過來.Pet大所說的是新修正的教師法第32條.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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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中.是顯示未生效.所以現在還是用舊教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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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新教師法的爭議.請自行goo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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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教師法17條也有寫,至於是不是過度解讀,真的不是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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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判斷,我只記得修教程時教授堅持導師及行政是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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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大你應該在面試時說服面試委員非行政職務也能算是參與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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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工作,而不是在這裡在乎我怎麼看不願接行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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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學校行政的運作是需要老師們兼職行政工作的,畢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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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處室的組長職並非由教育行政人士擔任。所以學校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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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可以提出此要求,面試的老師也一樣可以拒絕,但既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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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滿足學校的需要不被聘任也是合理的。說實在的,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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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行政輪替順暢,大家也會比較熟悉教育環境跟生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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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他人的工作職掌較清楚並具有同理心,在此呼籲各位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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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們不要過度排斥行政職務,每一份工作都是一種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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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能使人成長,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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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在討論聯招獨招嗎? 什麼時候變成兼行政的討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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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同全校應該共同分擔配合行政工作 但這跟獨招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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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任何相關性 事實上無論獨招還是聯招 請新考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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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兼行政工作幾乎所有的老師都不會拒絕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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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是回應上面的推文而已,抱歉對獨招聯招考試的討論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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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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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同時也認為這其實非常不健康 新老師擔任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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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22:18, 4年前 , 53F
是一個很不理想的情況 原有老師應該先承擔之後再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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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22:20, 4年前 , 54F
怎麼可以好像在拋燙手山芋一樣的要先丟給新進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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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01:13, 4年前 , 55F
希望進校久了,樓上可以依然如此想法,出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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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01:24, 4年前 , 56F
沒問題 我一向認同標準要一致 更何況有年資之後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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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跟菜鳥當行政那真的完全不是同一個檔次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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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任何教職人員都知道我在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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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09:27, 4年前 , 59F
或許是我解讀錯誤, 對於義務協助行政我的解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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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09:27, 4年前 , 60F
你要擔任行政工作, 但是不是行政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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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09:28, 4年前 , 61F
若是不是這樣我道歉, 擔任行政人員是教師義務我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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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10:28, 4年前 , 62F
樓上的m大,我得說聲抱歉,是我沒說清楚造成大家的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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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10:29, 4年前 , 63F
昨天小弟說的例子是一間招生爆滿的升學型私立高中,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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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10:29, 4年前 , 64F
是公校(雖然私校也須遵守教師法),當時私中校長是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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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10:30, 4年前 , 65F
進的專任教師不減課、「義務」在處室協助行政,小弟就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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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10:30, 4年前 , 66F
這也太凹了吧,你們學校又不是付不出鐘點,所以就拒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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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10:31, 4年前 , 67F
不好意思造成大家的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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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10:32, 4年前 , 68F
至於教師法是說教師依有關法令參與學校行政工作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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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10:32, 4年前 , 69F
不是有擔任行政職務的義務,否則的話,校長直接指派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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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10:32, 4年前 , 70F
擔任行政就好了,而不會像現在這樣,很多學校找不到人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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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10:34, 4年前 , 71F
行政。以上是小弟的看法.但也因為教師法中教師沒有擔任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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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10:36, 4年前 , 72F
政的義務.政府打算修法納入這條.只是目前新修正的教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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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10:37, 4年前 , 73F
爭議太大.目前擱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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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15:49, 4年前 , 74F
這篇態度真的有夠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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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6:34, 4年前 , 75F
大家在這裡吵架實在是弱弱相殘,原PO行政生活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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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UnvlKo4 (study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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