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 為何不全部教甄正式缺都聯招解決?
※ 引述《PeteNiu (彼得牛)》之銘言:
: 若你們這幾年被這個制度深深傷害,
: 我向你們道歉,對不起,
老師您好,您不用道歉,因為您是站在學校的立場跟教育現況來說明,
而我只是說出多數還在教甄制度下載浮載沉的考生的心聲。
: 若老師您不舒服,我向您道歉。
同上,您不需要道歉。喔~對了,我也不是老師。
: 其實我也常常在思考甚麼是公平公正,
: 考試分數一定就公平公正嗎?(我們從小考試到大,也被灌輸覺得考試一定公平公正)
分數不能代表一切,但是是這個制度的必要之惡。
我再說個例子好了:
今天有個條件都跟您一樣的人,道德分數也跟您一樣完美,筆試+口試+試教的成績
比您少一分,最後卻錄取他,您心裡做何感想?這樣您稍微有感覺了嗎?
不是應該照簡章規定,誰高分就錄取誰嗎?
大家求的就是一個公平公正進入職場的機會而已。
除非簡章明確規定,進入複試之後「打聽制度」占總成績幾趴,你再來這麼做,
否則,只要學校動心起念想要去做打聽的動作,不管學校打聽到的是好是壞,
就已失偏頗。這就是所謂的程序正義。
: 沒有說考試要考道德,
: 但當你當上老師的第一天,
: 社會期待您的道德標準就是不一樣,
: 否則為什麼社會新聞天天上演,
: 老師的社會新聞會特別放大呢?
: 既然社會有期待,學校在制度之下自然可以選擇自己想要的老師,
: 這是事實,雖然離您的理想很遠,但可惜是事實。
大家都期待每個去考律師、法官、公務員的人將來是個好律師、好法官、好公務員,
但是社會上每個律師、法官、公務員都是這樣的好人嗎?
不好的律師、法官、公務員,自然會有其他的機制汰換這些人,
但是,您有聽過舉辦這些考試之前,國家先去打聽這些考試的人的道德?
而學校卻把這樣的行為視為理所當然?!
不好的老師,也會有其淘汰機制,但是不應該在考試的這個階段就把它當成篩選
的指標。
: 今天新聞所提到的問題自然是程序正義,
: 但若學校在符合一切制度法規下面
: (譬如所有人分數都未達標的從缺),
: 堅持挑選學校想要的人,
: 我不了解為什麼這樣違反程序正義,
: 還請老師們解疑,謝謝各位先進。
當您還是有這種「學校為什麼不能挑自己想要的人」的疑問時,
請您在心裡默念「公平」、「公平」、「公平」三次!
當學校用簡章上沒有的指標來甄選的時候,就沒有正當性可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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