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中學] 國中段考爭議

看板Math作者 (non)時間11年前 (2013/05/17 01:44), 編輯推噓1(1018)
留言19則, 6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6/38 (看更多)
回到原先的題目 若要說(d) (a+3):(b+5) = 3/5 也是錯誤的 那就要假設 (a+3):(b+5) =\= 3/5 經由一般的推論 會跟已知條件 a:b = 3:5 矛盾 也就是假設(a+3):(b+5) =\= 3/5 是錯誤的 所以(a+3):(b+5) = 3/5 這樣瞭解了嗎? ※ 引述《jasonkuo515 (孝仔)》之銘言: : : 推 chpohoa :你給的例子又不是邏輯命題... 05/16 22:55 : : → Scape :這跟邏輯命題沒有關係,純粹從well define來講 05/16 23:01 : : 如果要用邏輯來推論的話 : : Suppose (a+3)/(b+5) =\= 3/5 (這行第一次打的時候打錯了,修正一下) : : => 3b+15 =\= 5a+15 : : => 3b =\= 5a : : => a/b =\= 3/5 : : 與已知矛盾 : 再試著討論看看,我目前沒有把握說我一定是對的 : 因為我對定義域的拿捏還沒有十成十的把握 : 本身工程背景也對嚴謹的數學推論不是很上手 : 但至少我還沒有被你的說法說服 : 若這篇還是無法解決彼此的矛盾我大概也懶得再想了XDD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61.243

05/17 08:47, , 1F
你已經先假設(a+3):(b+5)一定存在了, 哪有這樣的?
05/17 08:47, 1F

05/17 08:48, , 2F
就像假設 "i不小於1" 反證可以說結論是 "i大於1" 嗎?
05/17 08:48, 2F
我哪有假設他一定存在了? 我只有假設(a+3)/(b+5) =\= 3/5 你的問題是? ※ 編輯: Scape 來自: 219.84.61.243 (05/17 10:54)

05/17 11:17, , 3F
你自己都說"假設"(a+3)/(b+5)≠3/5,即先預設存在
05/17 11:17, 3F

05/17 11:22, , 4F
如果你要說你沒假設存在,請回去看#1HbF27DN
05/17 11:22, 4F

05/17 11:22, , 5F
第5、6行你自己說了什麼
05/17 11:22, 5F
你的基本邏輯有問題 不存在的東西當然不等於3/5啦 我只有假設他不等於3/5 要從哪看出來我說這東西一定存在了? 請把邏輯搞清楚再來 ※ 編輯: Scape 來自: 219.84.61.243 (05/17 11:27)

05/17 11:48, , 6F
如果不存在,那麼你的假設前提即unwell-defined
05/17 11:48, 6F
我只假設 (a+3)/(b+5) =\= 3/5 這跟有沒有well define是沒有關係的 不存在也是不等於3/5 你一直在這點上想不清楚 所以我才說你邏輯有問題 在你邏輯有問題的狀況下 你要別人如何才能說服你?

05/17 11:49, , 7F
後面推論就免談了
05/17 11:49, 7F

05/17 11:52, , 8F
不是別人無法接受時,就能說別人別人邏輯有問題
05/17 11:52, 8F

05/17 11:52, , 9F
你何不試著去說服你的教授試試?
05/17 11:52, 9F

05/17 11:56, , 10F
而且我也明確指出原因,你要反駁也該從該點說明
05/17 11:56, 10F
你指出的"原因"就是出自於你的邏輯謬誤的地方 要反駁當然是說你邏輯不對呀

05/17 11:59, , 11F
而不是一味說別人有問題,避重就輕 鬼打牆
05/17 11:59, 11F
※ 編輯: Scape 來自: 219.84.61.243 (05/17 12:38)

05/17 12:54, , 12F
那麼請教,不存在時你要如何推論下去?
05/17 12:54, 12F
舉個例子給你看 f(x) = 3/x g(x) = 2/x 求f/g = ? 若要按照你的說法,那這類問題都不能做了 ※ 編輯: Scape 來自: 219.84.61.243 (05/17 13:12)

05/17 13:15, , 13F
此例中f(x)跟g(x)的定義域本來就不含0吧
05/17 13:15, 13F

05/17 13:17, , 14F
改成這樣f(x)=2x g(x)=x 則f/g=? 答案直接寫2嗎
05/17 13:17, 14F

05/17 16:32, , 15F
在這板上有人教過我「無意義的東西無所謂=或=/=」
05/17 16:32, 15F
你把無意義(undefine) 跟不存在(not exist)這兩件事情混為一談了 0^0我們說這是無意義 1/0我們說這是不存在 兩件事情是不同的

05/17 16:32, , 16F
若對,那此文最前面的假設就有偷加條件之虞了。
05/17 16:32, 16F
※ 編輯: Scape 來自: 219.84.61.243 (05/17 19:33)

11/10 11:49, , 17F
而不是一味說別人有問題 https://daxiv.com
11/10 11:49, 17F

01/02 15:24, 5年前 , 18F
你自己都說"假設"(a https://muxiv.com
01/02 15:24, 18F

07/07 11:01, 4年前 , 19F
若對,那此文最前面的假 http://yaxiv.com
07/07 11:01, 1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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