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中學] 國中段考爭議
※ 引述《Scape (non)》之銘言:
: 回到原先的題目
: 若要說(d) (a+3):(b+5) = 3/5 也是錯誤的
: 那就要假設 (a+3):(b+5) =\= 3/5
: 經由一般的推論
: 會跟已知條件 a:b = 3:5 矛盾
: 也就是假設(a+3):(b+5) =\= 3/5 是錯誤的
: 所以(a+3):(b+5) = 3/5
: 這樣瞭解了嗎?
我們今天如果要證明一個性質是對的,
則要把這個性質的所有情況都討論,沒有矛盾的情況才會是對的,
反之,如果要證明一個性質是錯的,
一個反例就夠了,
您上一篇用羅必達去推論,我看的懂,但就是有a = -3, b = -5的情況沒證到,
這就是基本的邏輯還沒想清楚,那再做進階的技巧推論是沒有意義的...
同樣的,此篇的命題是為a:b = 3:5,則(a+3):(b+5)是否為真?
在a = -3, b = -5的情況下,a:b = 3:5,
(a+3):(b+5) no define!
既然如此,no define的東西是沒辦法比較的,所以等號不會成立,
就因為一個反例出現了,所以這個性質為假,
至於答案(結論)擅自改定義域這回事沒什麼道理,我只覺得出題老師在硬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3.215.175
→
05/17 07:51, , 1F
05/17 07:51, 1F
→
05/17 07:53, , 2F
05/17 07:53, 2F
→
05/17 07:54, , 3F
05/17 07:54, 3F
→
05/17 08:37, , 4F
05/17 08:37, 4F
→
05/17 08:39, , 5F
05/17 08:39, 5F
推
05/17 09:35, , 6F
05/17 09:35, 6F
→
05/17 10:03, , 7F
05/17 10:03, 7F
推
05/17 13:57, , 8F
05/17 13:57, 8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中學
1
19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8 之 38 篇):
中學
11
57
中學
9
21
中學
4
17
中學
1
3
中學
1
19
中學
2
4
中學
2
8
中學
2
13
中學
6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