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勞檢認定foodpanda、Uber Eats假承攬真雇傭

看板Gossiping作者 (佐藤必須死)時間6年前 (2019/10/15 21:17), 6年前編輯推噓22(30842)
留言80則, 24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3/24 (看更多)
※ 引述《WMX ()》之銘言: : 看到這篇文章分析的蠻淺顯易懂的 : https://www.inside.com.tw/article/17798-Employment-or-Contract : *僱傭制優點:資方必須負擔許多聘僱成本, : 像是勞健保、勞退提撥、保險費、有薪假、職工福利金 : *僱傭制缺點:勞方實拿的薪水會比較固定也比較少 : *承攬制優點:勞方可自己決定什麼時候工作、在哪工作、工作多久, : 實際收入可能會比較高 : *承攬制缺點:勞方要自行承擔各種成本與費用, : 且要獲得理想收入的工作時數可能非常可觀,但是過勞死卻只能自己承擔 : 內文也有拿保險業務當類比; : 其實如果真的要管制是否可以考慮就如保險業, 不用猜了,直接給結果 這件事情100%就是政府不知道是為了要騙選票還轉移什麼焦點搞的事情 什麼支不支持新創或是爭取勞工權益那些全部都是假議題 真要爭取勞工權益應該是改法規或是進行要求外送員必須在職業工會投保 這結果論怎麼來的? 請先google「南山勞資爭議」 簡單來說就是保險業以前常有保險公司為了節省公司成本 在雇傭的情況卻號稱承攬,以此規避公司該負的義務跟成本 保險業又特別是南山有太多種類型的工作模式 有明顯是雇傭的,也有承攬的,也有部分向雇傭部份像承攬的 所以在僱傭或承攬的認定上有很大爭議,久久沒有定論 於是在今年九月,壽險公會與金管會共同確立辨別 雇傭/承攬 的辦法 (請注意,這是金管會認證的,可以視作政府認證) 也就是所謂的 保險業務員勞務契約類型實施措施檢視表 裡面列舉九項主要項目,採用積極認定也就是完全符合的才能認定是承攬 那我們用這檢視表來看外送員會是什麼結果? 一、是業務員可以自由決定招攬保單的工作時間。 外送員可以自行決定工作時間 二、公司沒有對特定時間未到班、出勤者,進行懲處。 外送員可以自行決定工作時間 三、業務員可以自由決定何時休息。 外送員可以自行決定工作時間 四、公司沒有制訂各類假別的請假、休假工作規定,不限制業務員決定工作時間 及休假的自由 外送員可以自行決定工作時間 五、未訂定業務員延長工時的申請程序或相關規定。 外送員可以自行決定工作時間 六、是業務員可以自由決定在任何地點招攬保險。 外送員可以自行決定工作區域 七、公司是依保戶投保成功、繼續繳保費來計算業務員報酬。 外送員是依照接單送餐完成來計算報酬 (這點本身是民法上判斷雇傭/承攬的方式之一) 八、公司沒有依業務員工作時間、時段來給付報酬。 沒有,是按照接單送餐完成來計算報酬 九、沒有底薪或固定報酬。 沒有 簡單來說,如果用金管會核可的勞務契約檢視表來檢視外送員是雇傭或承攬 其結果是 外送員100%完全符合承攬的認定 所以勞動部現在是用什麼詭異的方式堅持認定外送是雇傭? 如果這樣都能被認定是雇傭,同樣標準下台灣基本上不存在承攬關係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148.1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1145453.A.4F4.html

10/15 21:20, 6年前 , 1F
小英就知道抗中,其他官員都智障啊
10/15 21:20, 1F

10/15 21:21, 6年前 , 2F
要幫外送員,要其他配套,不是推給雇傭
10/15 21:21, 2F

10/15 21:21, 6年前 , 3F
就好了啊,但勞動部都是豬腦啊
10/15 21:21, 3F

10/15 21:22, 6年前 , 4F
甩鍋最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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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21:22, 6年前 , 5F
怎會沒有 叫水電土水師傅來家裡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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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21:22, 6年前 , 6F
電抓漏就是
10/15 21:22, 6F
不好意思,按以前標準是承攬,現在是雇傭了

10/15 21:23, 6年前 , 7F
承攬的話記得補上營業登記 發票 營所
10/15 21:23, 7F

10/15 21:23, 6年前 , 8F
10/15 21:23, 8F
個人承攬不用

10/15 21:23, 6年前 , 9F
放寬承攬制認定標準 企業主最開心
10/15 21:23, 9F

10/15 21:24, 6年前 , 10F
猜猜看勞動部說自己保時 會得到幾個噓
10/15 21:24, 10F

10/15 21:24, 6年前 , 11F
就是在用漏稅難以稽核去認定為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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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21:24, 6年前 , 12F
還不如硬拗雇佣關係政府也輕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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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21:24, 6年前 , 13F
我們總統最愛小黃 改成小黃EAT就會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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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21:24, 6年前 , 14F
金管會認定跟勞動部認有落差不行喔
10/15 21:24, 14F
你知道勞動部的認定跟民法也有落差(完全違背)嗎? 這是完完全全100%毫無疑問沒有空間,硬把承攬凹成雇傭的事件 勞動部之前開直播還講了一堆錯誤百出或根本無關的理由

10/15 21:24, 6年前 , 15F
金管會是勞檢機構? 勞動部推修法就解決了
10/15 21:24, 15F

10/15 21:25, 6年前 , 16F
現在是因為 這種的都要直接轉帳。要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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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21:26, 6年前 , 17F
漏稅難嗎XD?
10/15 21:26, 17F

10/15 21:29, 6年前 , 18F
這篇中肯
10/15 21:29, 18F

10/15 21:31, 6年前 , 19F
個人承攬要 誰跟你說個人不要的?
10/15 21:31, 19F
誰跟你說個人要的?

10/15 21:32, 6年前 , 20F
100%? 你這麼厲害 當那些立委官員白癡?
10/15 21:32, 20F
立委官員通常不是白痴,但會因為各種原因抹滅良心

10/15 21:32, 6年前 , 21F
10/15 21:32, 21F

10/15 21:32, 6年前 , 22F
個人承攬就執行業務所得,不用營登
10/15 21:32, 22F

10/15 21:33, 6年前 , 23F
國民黨四五個立委電勞動部長說是僱傭
10/15 21:33, 23F

10/15 21:36, 6年前 , 24F
拿外送員的檢視表出來看呀
10/15 21:36, 24F

10/15 21:37, 6年前 , 25F
行業就不同是在懶叫比雞腿喔
10/15 21:37, 25F
這檢視表適用於所有行業你知道為什麼嗎? 因為這表是統整現有法規來的

10/15 21:40, 6年前 , 26F
那你執行業務所得的發票開了嗎XD
10/15 21:40, 26F
不要一直拿一個錯誤的東西在那跳針 ※ 編輯: shamanlin (61.228.148.148 臺灣), 10/15/2019 21:41:23

10/15 21:45, 6年前 , 27F
執行業務所得哪要開發票?沒接過案嗎?
10/15 21:45, 27F

10/15 21:45, 6年前 , 28F
開發票就營業營所稅了,還用執行業務?
10/15 21:45, 28F

10/15 21:46, 6年前 , 29F
執行業務所得就先開10%了,開發票再扣5%?
10/15 21:46, 29F

10/15 21:48, 6年前 , 30F
執行業務所得?我可請好友幫我外送?
10/15 21:48, 30F

10/15 21:48, 6年前 , 31F
找四人合力完成兩千單算承攬嗎?
10/15 21:48, 31F

10/15 21:49, 6年前 , 32F
熊貓有限區、有排班、需請假
10/15 21:49, 32F

10/15 21:49, 6年前 , 33F
這種獎金制度,幾個人灌給1人才高所得
10/15 21:49, 33F

10/15 21:51, 6年前 , 34F
四人合力只有一支手機你要怎麼送?
10/15 21:51, 34F

10/15 21:51, 6年前 , 35F
個人很多都要
10/15 21:51, 35F

10/15 21:51, 6年前 , 36F

10/15 21:51, 6年前 , 37F
開發票就不是執行業務所得了
10/15 21:51, 37F

10/15 21:52, 6年前 , 38F
承攬不會管你金額好嗎,我接案幾十萬也是
10/15 21:52, 38F

10/15 21:52, 6年前 , 39F
四人都跑6小時不就24小時,承攬了
10/15 21:52, 39F

10/15 21:52, 6年前 , 40F
執行業務所得
10/15 21:52, 40F

10/15 21:55, 6年前 , 41F
我半個月承攬600單,我用親友完成
10/15 21:55, 41F

10/15 21:55, 6年前 , 42F

10/15 21:56, 6年前 , 43F
達到起徵點就要了醒醒好嗎?
10/15 21:56, 43F

10/15 21:57, 6年前 , 44F
超過4萬都要
10/15 21:57, 44F

10/15 21:57, 6年前 , 45F
滿滿的漏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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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的東西,不要一直跳針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web/ETW118W/CON/678/4703637022556413216 把每個字看完,然後你就會發現你前面堅持的東西錯大了

10/15 21:57, 6年前 , 46F
網路銷售就是營業呀,過8萬就要營登
10/15 21:57, 46F

10/15 21:57, 6年前 , 47F
這又不是行政處分,怎麼拘束到勞動部
10/15 21:57, 47F

10/15 21:58, 6年前 , 48F
登記在住所或戶籍
10/15 21:58, 48F

10/15 21:58, 6年前 , 49F
不在構成要件效力的範圍內
10/15 21:58, 49F

10/15 21:58, 6年前 , 50F
但跟執行業務所得又不同,執業要扣10%
10/15 21:58, 50F
※ 編輯: shamanlin (61.228.148.148 臺灣), 10/15/2019 22:01:49

10/15 21:58, 6年前 , 51F
勞務是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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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21:58, 6年前 , 52F
到底是不是雇傭法院說的算
10/15 21:58, 52F

10/15 21:59, 6年前 , 53F
執行業務所得要繳稅啊,又不是逃稅
10/15 21:59, 53F

10/15 22:00, 6年前 , 54F
國稅局大概又在睡了,這種一堆小漏稅
10/15 22:00, 54F

10/15 22:00, 6年前 , 55F
10/15 22:00, 55F

10/15 22:01, 6年前 , 56F
的看到都睡了,光看到討論說不用登記
10/15 22:01, 56F

10/15 22:01, 6年前 , 57F
很多建築師接案都算執行業務所得,業主要
10/15 22:01, 57F

10/15 22:01, 6年前 , 58F
等就知道87%有問題,營業稅大概都消
10/15 22:01, 58F

10/15 22:02, 6年前 , 59F
預扣10%的費用給國稅局
10/15 22:02, 59F

10/15 22:02, 6年前 , 60F
失,業主到底有沒預繳且通知勒?
10/15 22:02, 60F

10/15 22:02, 6年前 , 61F
熊貓管的比你想像的多
10/15 22:02, 61F

10/15 22:03, 6年前 , 62F
尤其是一堆在說機車不理賠
10/15 22:03, 62F

10/15 22:03, 6年前 , 63F
機車保險是可以理賠的但要登記營業用
10/15 22:03, 63F

10/15 22:05, 6年前 , 64F
相關的東西國外外送員都一樣有了 不
10/15 22:05, 64F

10/15 22:10, 6年前 , 65F
論營業登記 營業用車 保險等。推文內
10/15 22:10, 65F

10/15 22:10, 6年前 , 66F
還有提倡如何逃稅
10/15 22:10, 66F
也就是說你懶的把上面那篇連結看完,堅持拿錯的東西繼續跳吧? 這擺明連法規內名詞定義都搞不清楚.....

10/15 22:11, 6年前 , 67F
適用所有行業????笑死
10/15 22:11, 67F

10/15 22:14, 6年前 , 68F
壽險公會跟金管會是管到海岸邊喔
10/15 22:14, 68F
有些人很急,不知道表內的東西都是來自現有法規 很急可以去海岸邊尿尿,可是民法是管到海邊的喔

10/15 22:15, 6年前 , 69F
不意外,民氣所向,選票所在
10/15 22:15, 69F
※ 編輯: shamanlin (61.228.148.148 臺灣), 10/15/2019 22:15:55

10/15 22:23, 6年前 , 70F
有道理
10/15 22:23, 70F

10/15 22:28, 6年前 , 71F
如果小老百姓能賺錢 老闆哪來的奴隸呢
10/15 22:28, 71F

10/15 22:48, 6年前 , 72F
你就風向不對 某些人明顯是故意要凹
10/15 22:48, 72F

10/15 22:48, 6年前 , 73F
勞動部根本於法無據的東西
10/15 22:48, 73F

10/15 22:49, 6年前 , 74F
我等著看勞動部被法院打臉
10/15 22:49, 74F

10/15 22:59, 6年前 , 75F
其實uber還是有十限 至少兩星期要有一
10/15 22:59, 75F

10/15 23:00, 6年前 , 76F
個單
10/15 23:00, 76F

10/16 09:10, 6年前 , 77F
不意外,芒果乾熱銷,執政黨選票為重
10/16 09:10, 77F

10/16 09:11, 6年前 , 78F
目前執政處理棘手事件盡量拖延不得罪票倉
10/16 09:11, 78F

10/16 09:15, 6年前 , 79F
勞檢把事件拖到法律面,等到法院攻防開始
10/16 09:15, 79F

10/16 09:15, 6年前 , 80F
執政黨也已經贏得大選,再慢慢搞
10/16 09:15, 8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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