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有沒有社運份子/法律人容易挺廢死的八卦消失
※ 引述《Hathor (if)》之銘言:
: ※ 引述《dixieland999 (迪西蘭)》之銘言:
部分恕刪
: 對我來說, 我對於讓人的生命消失這件事一直有很大的恐懼
: 難道只能用致人於死的方式, 才叫伸張正義嗎??????
: 一個犯人很壞, 用很惡劣的方式殺了別人的生命
: 如果我們也跟這個犯人一樣殺人, 那我們不是跟他一樣壞嗎??????
首先你要了解
我國的死刑執行並沒有採取很惡劣的方式殺害生命
我們採取的方法比較靠近對雞豬牛羊等牲畜人道屠宰的方式
儘量的減少這些生命的痛苦
我們再執行槍決之前
會詢問遺言
會給犯人吃最後一餐(但九成九都沒人吃得下)
真的要執行之前,還會使用麻醉
待到昏迷之後,才會執行死刑
死前還可以選擇自己死後要採用甚麼宗教儀式
管理員還會負責幫忙燒紙錢讓他一路好走
https://youtu.be/7-h-vj_evTI
我想請問經過這麼麻煩的程序
你的結論是
: 如果我們也跟這個犯人一樣殺人, 那我們不是跟他一樣壞嗎??????
???
所以只要殺人就是很壞的意思嗎?
那美國狙擊手克里斯·凱爾表示:我殺了一百六十人~~
噢,那是敵人是吧
那我們看看美國飛行員查理·W·斯維尼表示一次飛行:約16萬人死亡,留下永久性傷害
絕大多數都是平民
且我們面對妨礙自由,或者是監禁少女的變態,或者是綁架犯的處罰方式
你知道是甚麼嗎?
居然跟這些犯人的手法一樣,把他們給關起來耶@@
天啊,如果我們也跟這個犯人一樣妨礙自由,那我們不是跟他一樣壞嗎??????
: 用暴力對抗暴力, 那我們本身就取代了犯人成為暴力的存在
: 一個犯人死了, 但暴力依然存留在我們身上
: 我們不容許別人殺人
: 那我們又怎麼可以讓自己以殺人為手段
: 制裁暴力呢??????
所以我們就讓他繼續活著?
這邊有個有趣的統計
http://www.thinkingtaiwan.com/content/3342
原始犯罪型態 再犯率(%) 重罪再犯率(%) 輕罪再犯率(%)
殺人 39% 29% 10%
換言之你每放出三個重刑殺人犯出來
就有可能出現一個帶走新的人命回到監獄之中
而放出十個重刑殺人犯出來
大約也會有一個再犯小案進監獄
因為你不想把暴力留在自己身上(其實是在法警身上啦)
所以又有無辜的人被弄死
且沒有詢問遺言
沒有吃最後一餐
執行前沒有打麻醉到昏迷後才執行
死前也不能決定自己想要的宗教儀式
死後也不一定有人幫忙燒紙錢,讓自己一路好走
: 我不認同執行死刑
: 不代表我認為這些死刑犯不用與我們的社會永久隔絕
: 我不明白的事為何要用"人權"為理由
: 把"無期徒刑"的人假釋
: 可以假釋的無期徒刑, 還叫無期徒刑嗎???????????????
: 誰說在監獄裡面不能有人權???
: 他們那些殺人犯, 可以自己賺錢, 支付自己的生活所需
: 在與我們的社會永久隔絕的地方好好過他們的生活
: 這樣有什麼不好??????
其實如果我們把風險要降至最低
就連無假釋無期徒刑
其實照樣還是有犯案的可能性
高雄監獄暴動事件,6名受刑人自戕死亡,其中1人就是因為現行的三振條款,規定46年不
得假釋,受刑人認為沒有明天,所以走上絕路
http://appweb.cna.com.tw/webm/menu/aipl/201603310328.aspx
真要把重刑犯的風險降到零
唯一的解法只有死刑
目前我沒有聽過死刑之後還有誰可以犯案的
如果有的話歡迎提出
我願意修正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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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kelyβ@βγ: 噗~最近才跟專包政府工程的包商泡過茶 03/06 23:58
→ kelyβ@βγ: 聽到核廢料桶油漆刷一刷了事,嚇的尿都快噴出來啦XD 03/06 23:58
→ kelyβ@βγ: 噗~小hama要不要問問馬殷邦博士啊XD 03/07 00:28
æä»¥ä½ kelyβ@βγç¾å¨ææ¶é¦¬æ®·é¦å士æ¶å«è·å°é»å謀
將核廢料的桶子隨便用油漆塗塗嗎? #1Mt5502L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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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也是
我修正一下好了
改成"可能"比較沒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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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假釋的人
照樣有犯罪的能力,譬如脅持監所管理員
只有死掉的人才無犯罪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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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也沒有人吃
其實滿浪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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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無辜嗎?
都犯到這麼高刑度的刑罰了
若是誤判才是無辜
另外
所以你覺得悔改過後的犯人生命價值
比無故被再犯幹掉的路人還要高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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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就有另外一個無辜的人因此而死
而這個無辜,是真正的無辜
你要選擇犯人,我也沒意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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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降?
如果你仔細看台灣的司法改革
你就知道台灣也是不斷在試
甚麼時後直接投降了?
過去判死難度與現在判死難度要不要比較看看?
過去有唯一死刑,現在除了軍法外,刑法還有這樣的刑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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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三百人達到目前我們判決死刑的標準
我認為該殺啊
如果沒有
譬如甚麼精神疾病啊,無行為能力啊
那就不殺
有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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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殺了另外兩百人啦
這一百人九成九只會殺沒有犯過案的無辜百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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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只是想打"人道屠宰"四個字而已XD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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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大
問題是
死刑與惡意殺人本質也並不相同
其次你回文中表示自由刑同樣不該被侵犯
那麼即便是矯治
也沒有道理可以剝奪人身自由
今天挪威的再犯率極低
但是布列維克今天還在監獄之中
不能出外趴趴走
所以本質上
挪威雖美其名是住院治療,一次療程24年
但實質上就是侵犯自由權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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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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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也有20%的再犯率呦
再怎麼樣也比挪威本國的誤判率高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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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地方我有點難理解
就連法律上的判決
都會拿手法兇殘來當作量刑標準
所以說構成死亡事實的同時人就沒有知覺
我覺得有點取巧的說法
且也聽說死前的恐懼印象會存留在視網膜中
而死刑執行直接是讓犯人昏迷才執行
我想還是有些區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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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明早要去掃墓,所以等明天回來再回復你
謝謝你的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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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口語上的傷害似乎也會如同你所說的一樣
直接歸在較大罪刑的量刑之中
也不會有人另外告個甚麼侮辱或者是性騷擾之類的
雖不知原委是否真的是方便起見
但是看起來的確是個常態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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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amasakiayu (1.169.193.190), 04/02/2016 17: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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