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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sk-why ]
討論串[思辯] 見裸露而「不舒服」的根本思維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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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任何競爭都是偏好的實踐。. 所以不需區分兩者。. 這不是歧視。這是該人正當的表達他的政治權利。. 所以這種控訴案要上法庭,由法院裁定。. 若非以暴力權勢手段侵害他人之自由權利,則競爭資源之過程應視為自由市場。. --. 「如果我沒錯認你們,你們必也自知都是天上的子民,本來不從屬於誰,即使不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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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114.95. ※ 編輯: littleshan 來自: 59.121.114.95 (04/12 02:36). 所以到頭來,你的定義還停留在這裡嗎?. 偏見(不合理的(不合乎邏輯的.道理的)偏好.立場)的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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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啦...如果你無法劃分哪些是競爭哪些不是就會有問題. 一個雇主不用黑人而用白人員工. 我們什麼時候可以知道那是他偏好的實踐. 什麼時候可以知道是競爭而雇主認定白人員工的能力較好?. 如果我們無法區分的話就無法知道到底雇主有無歧視. 再另一個例子. 如果有人因為看歐巴馬是黑人就不爽所以投給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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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暴力權勢加諸他人。. 當多數人競爭少數資源時,若非訴諸暴力權勢方式,則可視為自由市場競爭。. 所以您必須把我按照你定義提出的例子全部歸類為歧視,如下所述。. 許多廣告均不符合事實。如哭倒長城之喉糖廣告。. "貓在鋼琴上昏倒了"口香糖廣告與該產品毫無關聯。. 按照你的說法:. 擠公車的時候,常常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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