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思辯] 見裸露而「不舒服」的根本思維模式
※ 引述《littleshan (我要加入劍道社!)》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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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1.114.95
※ 編輯: littleshan 來自: 59.121.114.95 (04/12 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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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到頭來,你的定義還停留在這裡嗎?
偏見(不合理的(不合乎邏輯的.道理的)偏好.立場)的實踐, 對象為人,對他人做出
負面動作(:傷害他人自尊,權益)
我沒有看到你在歧視的定義中提到感情或是特質之類的因素,
是否補充一下會比較好?
* * *
就個人想法,我覺得你的定義的確是太過籠統,因此拿來驗證這些實例時會
出現許多問題。也許我們可以參考看看如下的定義:
歧視的條件:1. 對象為人
2. 屬於行為的實踐
3. 把無關主要目的的因素納入判斷考量中
前面兩條我想我們可以達成共識,第三條有點文言,我舉一些例子來說明。
以老闆偏好白人員工、討厭黑人員工的例子來看,照理來說,人的工作能力
和膚色應該是無關的。老闆雇用員工的目的是藉由員工的勞力賺取利益,所
以膚色和老闆雇用員工的目的無關,當老闆把膚色納入選擇員工的考量時,
他就是實踐了歧視行為。
第二個A女選擇B男而不選擇C男的例子,在擇偶時,顯然A女的主要目標就是
「得到感情上的滿足」,所以在這個情況下,不管她選擇B男的理由為何,
都不會構成歧視,因為感情上的滿足是由A女主觀判定的。
第三個例子,導演拍電影時選擇了長相比較好看的演員,而不選長相比較平
庸的演員,這是否構成歧視?答案是視情況而定。如果該電影的訴求就是娛
樂一般大眾的電影,而導演認為長相好看的演員達到的效益較大時,這種情
況的確不應稱為歧視。反過來說,如果該演員的角色其實是戴上特殊面具扮
鬼嚇人,那這種情況下外表就不應該列入選角考量之中。
回到青木瓜四物飲的廣告。我找了一段時間才找到連結:
http://www.youtube.com/watch?v=3UQ-pLkVYlQ
廣告中某男性把飛機場要坐的椅子拿給大波女坐,這樣的行為是否構成歧視?
我想這和該男性的身份以及他做這個行為的目的是有關聯的。如果這位男性
是圖書館的服務人員,而他只願意拿椅子給大波女而對飛機場視若未睹,那
這的確是一種歧視行為,因為每個人都需要椅子坐,這與胸部的大小無關。
但如果該男性是以個人的身份,以追求大波女為目的去搶椅子給大波女坐,
那就和前面的A女選擇B男的情況相同,該男性的目的是得到感情上的滿足,
這就和歧視沒有關係了。
但不得不特別強調的一點是,即使該男性的行為不構成歧視,也不代表他的
所做所為就是合乎道德的。大家都知道,當別人要坐下時我們不應該隨便把
椅子抽走,否則就是傷害對方的行為。這位男性藉由傷害他人來追求自己心
儀的對象,行為自然是不足取的。
相信大家看到這都累了,輕鬆一下吧!
http://picasaweb.google.com/littleshan/Anime#5254396655957317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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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1.11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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