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反對國家機器的人,可不可以拿連戰的錢?
我剛剛有點怒氣沖天,所以回得太激烈了點,
不過總而言之,這是我最後一次回uka的文,
我在這裡嚴正聲明: 我不歡迎你來我的文章下面推文回文,以後不要再來了。
在這裡就每一點回答:
: 第一:拿別人錢是一件不道德的事嗎?
: 我們如果用勞力或物品交換那取得金錢那並非一件不道德的事。
: 但有些人覺得有些東西不能被錢交換。
: 那你認為這是不道德,請告訴大家有甚麼不能交換的。
第一,誠如我剛剛所說,當連勝文的網軍也是一種"用勞力交換金錢",
所以陳奐宇的行為"並非不道德",是嗎?
那,為什麼大家都認為網軍"不道德"呢?
原因就在於,站長在行事上理應保持中立,而非偏向任一特定陣營。
社運人士的立場亦如此。
社運人士的職責在於監督政府、批判政府,
若是監督者收取被監督者的金錢,這絕非道德的事情,
當然更非單純的"用勞力交換金錢"。
: 第二:收取不義之財是不道德的嗎?
: 首先你怎麼確定這是不義之財?
: 因為某家族收斂台灣的資源與財富,就可以確定這筆錢的來源是不義嗎?
第二,這是詭辯,因為永遠沒有一筆開支,是準確對應一筆收入的!
有學過大一會計學都應該知道這點,所以這問題我就不用回答了。
: 第三:收取不義之人給的錢就是不道德嗎?
第三,答案是正確的。
誠如第一點,如果你的職責是監督不義之人,卻收取你要監督的對象給的錢,
這就是不道德。
比方說警察收受黑道給的"交際費",這是不是不道德的行為呢?
答案我想非常明確吧。
: 第四:收取他人錢財,有用於不義之事嗎?
: 你並沒有說明到底某人收錢做了何種不義之事,而且是基於這樣的交換或因果關係。
我再說一遍,此人的行為皆在促成行政權的擴權,
這正是國民黨想要的。
: 第五:與不義之人交遊是不義的嗎?
: 這個我認為很難定奪,但我認為你有必要說明,但你沒有。
如果與不義之人交遊並非不義,那麼法律上的"迴避條款"全都該廢掉了。
: 但我跟你尚市長有仇嗎? 你沒有論點可以講,一定要針對我個人?
: 要畫立場跟陣營,你跟我很熟嗎?
: 你的道德你自己顧,本人不奉陪。
我再說一次,我的敵人只有一個,就是黨國走狗跟他們的爪牙,
你如果要為這些人強辯,那是你自己要與黨國走狗同流合污。
沒有別人可以污染一個人,能污染自己的只有自己。
當一個人抹殺良心、為無恥之徒辯護時,他已經毀滅了自己的形象與立場。
這不是尚市長能毀滅、能針對的,因為我無法殺死我自己的良知--
當然,我也無法阻止別人要殺死他自己的良知。
我也不奉陪了,慢走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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