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民主機制的邏輯是什麼?
※ 引述《craniata (嘴泡哲學家)》之銘言:
: 抱歉,原討論串的內容先刪掉,那我們重新從
: 這討論串的標題來重新討論一下。
: 到底什麼是民主機制的邏輯?
題目是我發起的
我也來就這個主題發揮一下
我們現在所使用的民主機制邏輯,基本上三個字就可以說完:「不信任」。這話有點詭
異,但確實是如此,一個民主國家是以「不信任」來維持其正常運作的,而一個在數量上
足夠信任政府的民主國家,可以從民主體制直接質變為極權國家。不信任的對象是誰?不
信任權力。要保護什麼?要保護權利。用什麼方法保護?就是用節制權力的方式來保護。
以「不信任」為大原則,加上「權力」、「權利」、「節制」三個主要的核心的觀念,就
構成了整個現代法律的基本架構。
由於最初這個體制的奠基者主要是中產階級與知識份子,換句話說都是社會中的菁英份子
,對於這些人來說,「節制權力」就可以「保障權利」,也並不奇怪。總之,法律是人民
拿來要求政府的,而不是政府拿來要求人民的。如果你信任政府、相信政府會善意主動的
維護你的一切或幫你解決當前的問題,那你就會永遠弄不懂這套法律體系到底在玩什麼把
戲。
舉廢死來當例子,對於嫻熟法律思維的法律人來說,真正的敵人是政府而不是殺人犯,偏
偏越是人神共憤的殺人犯,政府越容易放水玩死他來作為討好大眾的祭品,也因此,廢死
這個議題會成為法律人對抗國家的熱點。如同前述,如果你不是選擇與國家敵對、而是以
一種與殺人犯敵對的觀點切入這類的討論,你就會完全搞不清楚這些法律人的邏輯。
我們可以從一個非常有趣的法律現象出發,即下面的這個事實:大家普遍不信任司法,但
在死刑相關案件上,大家卻壓倒性的信任司法。我們該如何解讀這個現象?
我認為這個現象很清楚的呈現了一個法律基礎架構上的bug,這個bug之所以會存在,正是
因為現代的法律體系是以「不信任」為基礎,而當人民基於任何的理由事實上信任了權力
,這整套的權利防禦體系就會失靈。這個bug,你知道、我知道,獨眼龍也知道,也因此
,無論主導法案的是哪種團體、具體的法律條文怎麼訂、實際上解釋法律採那一說,只要
在戰略層次上一旦讓政府爭取到了大多數人民的的信任,整個權利防禦體制的算計都將落
空。
信不信任就差在這裡。
越多的人民信任,防禦體系就弱化得越厲害。在人民會高喊國家萬歲的地方,法律是發揮
不了作用的。也因為這樣,對於任何措施而言,極端比例的高民意支持度,與其說是顯示
了該措施無與倫比的正當性,更多的時候,它其實是該措施本身是否藏污納垢的最佳指標
,如果長期如此,這個狀態甚至是極權主義的溫床。
因此,機警的法律人就會把戰線延伸到言論或媒體這一塊,爭取人民對權力的「不信任」
就跟體制內的法條肉搏攻防一樣的重要。透過言論市場的健全與言論的多樣性,來維持一
個富於反思可能性的社會,在信任與不信任之間維持一個動態平衡,這對於這個防禦體系
本身的持存有著重大意義。
不過,現在民主制度的危機,也不僅僅是在於「不信任」的根本基礎被攻破。如前所述,
除了不信任的基礎之外,以「權力」為假想敵、以「權利」為守護目標、以「節制」為方
法的整個機制,由於政府以外的權力原則上不在機制的打擊範圍內(權力的型態在轉變)
、反射利益(好比炒房)取代權利成為掠奪資源的主要方式、有人民事實上依賴政府等問
題,整個從啟蒙運動以來奠基的基礎體制,到了今天顯得有些捉襟見肘。
: 在我看來,所謂的民主並不適用於我們一般所
: 認知的科學邏輯,因為我們是在政治的架構底
: 下,而不是在探索或討論純粹的自然界現象。
: 就我的認知而言,基本上一個政府只是國家所
: 採用的政府的方式來整合該國家的資源,讓該
: 國人民可以合理及平均的使用其資源,而就國
: 家而言,目前我們所知道的,有好幾種不一樣
: 的政府形式可以讓該國家所採用。
: - 民主政治 Democracy,目前世界上大部份國家所採用的
: - 貴族政治 Aristocracy,在我看來基本上就是所謂的一黨獨大
: ,所以我會認為中國的共產黨基本上
: 是屬於這樣的形式。
: - 君主政治 Monarchy,在現在的社會中,我認為大概北韓是個
: 不錯的例子,或是中國古代的各個朝代。
: 在我看來,沒有一個政治形式是絕對的好或絕對
: 的不好,一個國家會使用哪種的形式,很大的程
: 度中,我想是取決於那個國家之前的歷史,及該
: 地人民的文化背景組成。
: 但我想,最重要的是,取得權力的那些公僕們,
: 是如何看待他們所被賦予權力的國家,及他們的
: 人民。
: 那,回過頭來看,我們目前大多數人所追求的民主到
: 底是怎麼一回事,背後的「邏輯」到底是什麼?我想
: 是這討論串的重點,也或許是很多人的疑問。我也覺
: 得這議題相當有趣,很值得討論!
: 那,民主的概念到底適不適用邏輯來討論呢?就如文
: 章一開頭提到的,民主並不適用科學上的邏輯!
這一點我有點小小的不同
我認為科學的邏輯也是通過民主機制的方法之一
但不是唯一
: 為什麼?因為民主是政治,那政治又是什麼?
: 政治不就是管理眾人的事物嘛!
: 那管理眾人的事物牽扯到什麼?人性嘛!!!你覺得
: 人性會符合會管你什麼科學上的邏輯嗎?在我看來當
: 然是不會啊,你在做夢嗎?!
: 那為什麼我們要在這幾個政府的形式中採用民主政治
: 呢?
: 因為我們希望每個人(精確的說,應該說是自己!)
: 都有自由追求自己想要的事物,在社會中受到平等的
: 對待之類的!
: 而在這樣的社會中,每個人都可以有表達意見的機會
: ,可以有表現的舞台,就好像很多人聚在這個公民板
: 上,表達自己累積的知識及經驗想要替台灣的民主往
: 前邁進一樣。
: 雖然不可否認地會有黨工來,但我想大部份都是很認
: 真的想要替台灣付出一些心力也提供一些想法,但是
: 可能會遇到另一些人,他們也是想要替台灣付出,但
: 是因為經驗及知識和另一派的人可能站在對立面,而
: 可能開始吵了起來,而沒有好好靜下心來思考,我覺
: 得那就可惜了。
: 所以趁著機會,我想要再次大力提倡:
: 打嘴泡,救台灣 Philosophising saves Taiwan!
: 要打好嘴泡不止你腦袋要清楚,從腦袋轉換到文字上或
: 是口頭上的表達都要能夠讓對方清楚地瞭解你想表達的
: 意思,而且不只精確的表達想說的話,還能用平常廣泛
: 的閱讀中所知道的古今中外實例,拿來舉例或者是參考
: ,讓對方可以清楚地接收你想表達的意思,如果對方沒
: 有讀過什麼書,還能用平常生活化的例子來讓他們瞭解。
: 不止如此,你想要打好嘴泡,還要有好的修養,不會遇
: 到像 689 之流的人滿嘴胡言亂語後,就自亂陣腳。
: 不可否認的,很多 689 大概都沒救了,不過,你以為這
: 樣就不需要打好嘴泡了嗎?!
: 錯!
: 這反而更需要好好的打嘴泡!
: 因為,這是為了下一代的教育!讓我們的下一代從出生開
: 始,就是沈浸在一個美好的打嘴泡大環境。
: 因為我們雖然目前的短期目標是:
: KMT不倒,台灣不會好!
: 但是,如果人民沒有透過打優質嘴泡而培養出思辨能力,
: 在KMT之後的那個政府,很有可能過一陣子後,又會開
: 始腐敗,而這唯一能解決的方式就是要從根本做起,也就
: 是提升我們所謂的公民素質,我想也是因為這樣,所以才
: 會有很多人聚集在這個公民板。
: 讓我們將目標放在十年,二十年後,或甚至更久一點,讓
: 台灣真正成為一個我們可以驕傲地說出:
: 我們是小國小民,更是好國好民!
: 備註:
: 雖然最近又有驚人的統一言論出來,在我們達到我們期望
: 的全體公民素質前,很有可能會被統!或是可能無法避免
: 的會有某種形式的戰爭或是流血衝突,但,我們還是要從
: 根本來做起,那就是:
: 打嘴泡,救台灣 Philosophising saves Taiwan!
: 同時也要凝聚大家對這塊土地的認同感,及向心力,即使
: 台灣在某個時間點又不見了(如我們台灣近四百年複雜又
: 多元的歷史一樣),才能像以色列那樣,再次重新建立台
: 灣!
--
法律的亂源:
法官想當神
白癡想當法官
神想裝白癡
http://blog.yam.com/juotu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78.14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11921771.A.901.html
→
09/29 00:38, , 1F
09/29 00:38, 1F
→
09/29 00:41, , 2F
09/29 00:41, 2F
嗯嗯,我也同意,其實民主制度也是不斷試誤修正
兩者沒有那麼對立
※ 編輯: juotung (114.32.78.143), 09/29/2014 00:45:01
推
09/29 00:52, , 3F
09/29 00:52, 3F
→
09/29 01:29, , 4F
09/29 01:29, 4F
→
09/29 01:30, , 5F
09/29 01:30, 5F
→
09/29 01:30, , 6F
09/29 01:30, 6F
→
09/29 01:32, , 7F
09/29 01:32, 7F
→
09/29 01:32, , 8F
09/29 01:32, 8F
→
09/29 01:33, , 9F
09/29 01:33, 9F
→
09/29 01:33, , 10F
09/29 01:33, 10F
→
09/29 01:34, , 11F
09/29 01:34, 11F
→
09/29 01:34, , 12F
09/29 01:34, 12F
這裡我也表達一下看法
其實從原理來看
法律是不是寫給人民看的(也因此刑法上,行為人不會因不知法而脫罪)
法律是寫給政府看的
人民可不可以不守法?
人民當然可以不守法
問題是在於,政府處理這些不守法的人民,政府必須依法
這一點才是法治國家的核心
現在很多人搞反了
以為人民遵守法律才是法律的本來意義
也因此
所謂的「秩序」
從來指的都是法律本身的安定、權利義務關係的安定、政府行為的可預測性
而不是指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那種安定
所以說
秩序、自由本來不是對立的
政府守秩序才保障了人民的自由
只是現在整個反了
※ 編輯: juotung (112.104.88.76), 09/29/2014 01:58:31
※ 編輯: juotung (112.104.88.76), 09/29/2014 01:59:43
推
09/29 02:11, , 13F
09/29 02:11, 13F
→
08/12 04:12, , 14F
08/12 04:12, 14F
→
09/13 19:34, , 15F
09/13 19:34, 15F
→
12/29 02:19,
7年前
, 16F
12/29 02:19, 1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