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學術倫理

看板PhD作者 (北緯43度的夏天)時間17年前 (2007/05/29 12:1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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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angle (2261)》之銘言: : ※ 引述《strawday (緊張)》之銘言: : : 有掛乙生的名,但並沒有以口頭或是信件的方式知會他 : : 掛名順序為:A教授、囧生、乙生 : : 我的問題: : : 這樣的行為在學術界是常見的嗎? : : 如果甲生的論文是來自A教授的研究計畫,那麼這篇論文版權的歸屬? : : 修改乙生的論文,雖然沒有知會,但有掛名,是否有違背學術倫理之處? : : 懇請大家解惑了! 謝謝! : 1. 當初有簽約的話照約走 : 2. 碩博士論文若算出版品的話, 學生當然是第一作者, 指導老師們或為第二, : 三作者, 或不列作者, 依指導老師的貢獻度而定, 問題是學位論文是不是正 : 式發表的學術著作? 小弟傾向認為不是. 翻了一下自己的碩士論文.. 學位論文當然是正式發表的學術著作(寫paper也可以引用) 至於版權,在論文的第一頁授權人簽名,通常都只有研究生本人 所以推論,版權應該是歸研究生 : 3. 貢獻度這三個字學問很大, 若當初甲生接的案子, 原創性, 實驗設計, 關鍵 : 問題的突破皆由指導教授主導的話, 那後續這篇研討會論文由A教授掛第一 : 作者我認為無可厚非, 在學術倫理A教授站得住腳. : 4. 但問題是東西若是從甲生的學位論文裡原封不動的拿出來, 那甲生要爭這第一 : 作者, 那還有得吵. 至少甲生要列名, 除非他放棄. : 5. 若是東西並非原封不動的從甲生的學位論文搬出來, 而是或多或少有改良過, : 在當初甲生貢獻度不高的前提下(見第3點), 只要有適當的註明參考文獻, 小 : 弟認為可以不列甲生為作者. : 以上為小弟的看法, 有錯還請指正 不知道conference paper在貴領域的重要性如何? 以小弟的領域來說,conference paper基本上沒什麼人在管列不列名 大家在意的是期刊 我絕對同意,甲生至少該有被列名的權利 至於排名順序,我想,在還沒畢業之前,還是聽話一點比較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8.43.12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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