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學術倫理

看板PhD作者 (okok)時間17年前 (2007/05/29 12:38), 編輯推噓2(200)
留言2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16 (看更多)
※ 引述《strawday (緊張)》之銘言: 前文恕刪 引用國科會處長李世光教授的資料"學術倫理與道德" 誰可論文掛名作者? (1)名列論文作者的基本要求 1.對本論文有重大貢獻者(理論推導,實驗設計或執行) 2.參與本論文寫作及結果歸納 3.本論文投稿前的最後檢視及認證 (2)沒有參與研究及相關討論者並不足以取得論文作者 1.研究經費給予者 2.一班事務之管理者 應盡責任 ‧ 計畫主持人 – 檢驗所有主要實驗數據與結果 – 注意實驗細節,勿只檢驗最後總結果 – 建構優良實驗室文化與注重學術倫理態度 – 對論文的相關社會責任負責 ‧ 共同作者 – 確認論文作者(Justify the authorship) – 說明每位共同作者之貢獻 – 對論文的相關社會責任負責 論文作者的定義與責任 ‧作者代表對此一研究工作有重大的貢獻 –實際參與研究工作執行 –親身參加相關研究的討論 –親自參與撰寫研究論文 –名列作者代表研究成員對於個人之肯定 ‧論文作者皆需負起此論文的相關社會責任 –名列作者即應對此論文有充分了解 –所有作者無分次序皆應付同樣責任 –榮辱與共 作者群的排列 ‧ 第一作者(First Author) – 設計實驗、收集資料、解釋結果及撰寫初稿 ‧ 通訊作者(Corresponding Author) – 主持或指導此項研究工作並且保證整個研究工作及論文的品質 – 檢查論文撰寫是否有缺失 – 檢視資料是否正確 – 保存論文所有資料以供他人檢視 ‧ 其他共同作者 – 參與實驗工作、提供討論意見及建議 掛名作者是違反學術倫理 ‧ 對本次研究成果無貢獻卻名列作者是違反學術倫理 – 研究經費支持者不得名列作者 – 研究一般事務管理者(general supervisor)不得名列作者 – 未親身參與研究工作或討論者不得名列作者 – 未參與論文撰寫(writing)及校對(proof-reading)者不得名列作者 – 未經其他作者同意不得名列作者 我想後來整理投稿的那位學生也可以掛名作者 不過老師應該要盡到告知甲生的責任 不過這種版權的事真的很難喬 順道一提 若整個研究是由A所完成的,但是是由B整理去投稿的 此時B有資格掛第一作者 這是李處長演講時有提到的 就是學生做了整個研究,老師幫他寫成英文投稿 此時老師是絕對可以掛第一作者的(不是因為它是老師的關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39.212 ※ 編輯: huges0111 來自: 140.112.39.212 (05/29 12:40) ※ 編輯: huges0111 來自: 140.112.39.212 (05/29 12:46) ※ 編輯: huges0111 來自: 140.112.39.212 (05/29 12:50) ※ 編輯: huges0111 來自: 140.112.39.212 (05/29 13:05)

05/29 21:04, , 1F
感謝分享^^
05/29 21:04, 1F

05/29 22:23, , 2F
很棒的資訊! 感謝分享 m__m
05/29 22:23, 2F
文章代碼(AID): #16MwvMh8 (PhD)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6MwvMh8 (Ph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