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店家所定"偷竊罰原價10倍"構成恐嚇取財嗎
※ 引述《rovk (怎麼...)》之銘言:
: ※ 引述《jasonvlee (jason)》之銘言:
: 不要在硬ㄠ了,很難看......
: : 所以e-mail內容到底實或不實,本來就不在這個案子法院的審理範圍
: 您也都知道這點啊,
: 那還有什麼好說的呢?
你要移花接木,拿判決裡根本不是針對e-mail的評價,
來騙那些推文裡的鄉民,那還有什麼好說的呢?
你到現在還不解釋一下「二審判公然侮辱罪無罪」跟「臧家宜沒有被法院認定
不實」這兩句話,關這個討論串什麼事?
: 還是足下認為有不實就是不實,亦或是呈審法官就是你女友,
: 偷偷跟足下說:「
: 後面那段爆料無違法的敘述,我是用來渾淆媒體的,
~~~~~~~~~~~~
: 親愛的千萬不要說出去喔」
: 這樣講我就明白了嘛。
: 以後發言前應該給足下審核一番,適合拿來討論的案例才能討論,
: 法官說有沒有罪不重要,重要的是足下判斷有罪,那就有罪了。
: 難怪有人說您自我感覺良好....orz
還在混淆視聽,你講的「後面那段爆料」講的是臧家宜案發後對媒體的發言,
跟寄給郭台銘的email一點關係也沒有,臧家宜也不是拿「後面那段爆料」去
恐嚇郭台銘,所以法院怎麼認定,跟臧家宜恐嚇郭台銘完全沒關係。
到底是誰自我感覺良好?
: 另您認為該記者所陳述涉及損及他人名譽,
~~~~~~
不是我認為,是一二審的判決都這麼認為,判決怎麼說,我也原封不動引了,
所以剩下的就不必看了。
至於我媽怎麼看?她老人家已經去享福了,所以我也不知道,等你遇到她的時候,
也順便幫我問問吧。
但我可以確定,如果有一天,我對自己名譽的標準,變成連被公開罵「妓男」、
「只要有錢賺,絕對陪人上床」,都不認為對方妨害名譽,那她一定會很難過的。
不過以你對於言論自由如此浩瀚的保障,想必令堂對於哪天自己兒子被罵「妓男」,
應該也不會覺得如何,是吧?
釋字509會認為「妓男」、「只要有錢賺,絕對陪人上床」也算免責言論自由?
不用找律師法官,你找個法律系修過憲法的來幫你這句話背書吧。
至於,除了法院已經認定的妨礙名譽之外,臧家宜email裡的內容到底實不實呢?
當然該去問當事人啊
http://blog.udn.com/sheujialan1/1409773
還是你是幫郭台銘養的老鼠治病,然後老鼠告訴你郭台銘說謊?
: 你很好笑喔,難不成要他去報導郭長了一顆痘痘?
: 威脅人用長痘痘的方式威脅的到嗎?
: 重點是,是否損及名譽就具不法性?
: 有沒有不法還要我教您,麻煩回去把刑分310以及釋字509看懂好嗎?
: 要跟您討論還得先讓您審核好案例,
: 邊際案例都不准提,法律上不就專門研究邊際案例?
: 那麼想贏,都給你說給你贏就好啦XD
: 對照您說別人像小學生.....恩 ......
: 不過我想您某些論點說了也沒錯,閣下功力深厚,
: 憑在下一介草民是無法讓您廢棄ID不用的,連足下自己提出的認錯都不肯了,
: 枉論要突破足下的自尊,但現在少了一位合信眼科的,
: 我也不希望您藉此逃遁,希望能常常與您交流意見喔XD
: 末了有感於足下的無雙技即將開到我身上,所以我先自爆一下。
: 我是獸醫,叫我去看書看判決是免了,這本來就不是我需要看的。
: 要來找我看病倒可以,要繼續討論本案本人也可以奉陪,
: 還可以把足下先前發言的字字句句拿來與現在對比,極為諷刺。
: 最後只是問您一句;「你媽知道你在這邊硬ㄠ又被非本科的踢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95.30
推
05/16 13:06, , 1F
05/16 13:06, 1F
謝謝,不過如果需要準備國考,別採黃榮堅這說,有些改題老師在自己課堂上
說遇到否定說會給很低分。
噓
05/16 13:16, , 2F
05/16 13:16, 2F
看在令堂的份上,這個台階可以給你,也順便跟你那幾位在前面推文裡取暖,
卻從來沒在本板發表過意見的啦啦隊說:以後要湊熱鬧可以,但記得選對邊。
噓
05/16 13:53, , 3F
05/16 13:53, 3F
你的網路是用撥接嗎?
噓
05/16 14:00, , 4F
05/16 14:00, 4F
我想令堂如果因為你對言論自由的保障,都能接受你被當「妓男」,那應該也
不會為「文盲」感到難過。今天氣溫不低,你們應該可以不需要取暖了。
對了,不要說什麼學獸醫的就可以不看判決亂說一通,我有同事在執業之前就
是當獸醫的,要不要介紹給你?
※ 編輯: jasonvlee 來自: 114.42.95.30 (05/16 14:05)
→
05/16 14:21, , 5F
05/16 14:21, 5F
→
05/16 14:21, , 6F
05/16 14:21, 6F
推
05/16 15:38, , 7F
05/16 15:38, 7F
噓
05/16 15:40, , 8F
05/16 15:40, 8F
噓
05/16 15:46, , 9F
05/16 15:46, 9F
→
05/19 01:24, , 10F
05/19 01:24, 10F
→
05/19 01:25, , 11F
05/19 01:25, 11F
→
05/19 01:26, , 12F
05/19 01:26, 12F
→
05/19 01:26, , 13F
05/19 01:26, 13F
推
05/19 01:26, , 14F
05/19 01:26, 1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