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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店家所定"偷竊罰原價10倍"構成恐嚇取財嗎
共 25 篇文章

推噓0(0推 0噓 8→)留言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ormg (...)時間14年前 (2010/05/11 22:4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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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社會新聞的記者說法,用「有一派認為構成」、「有一派認為不構成」。. 總之就是記者本身也不清楚現況。. 請問版上網友知道目前實務見解對於店家規定「偷竊罰原價10倍」,. 並且某甲偷竊店家物品被店家當場抓到後,某甲也心理上被迫而交付10倍金額,換取. 店家不報警。事後某甲心有不甘而提告。. 店家相關

推噓7(7推 0噓 86→)留言9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reatshiau時間14年前 (2010/05/11 23:4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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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也有兩說. 肯定說:. 司法院(80)廳刑一字第 562 號:. 法律問題:某甲在某乙開設之雜貨店內,竊取某乙之食品一包,嗣為乙發覺,遂要求. 甲交付該食品單價一百倍之金錢作為賠償,並聲明交款後可免送法辦。甲. 畏受刑事處分,如數付訖。某乙是否成立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條第一項之恐. 嚇取財罪?. 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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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40→)留言4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asonvlee (jason)時間14年前 (2010/05/13 03:5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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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來以為這個問題在學理上的爭執,十年前就已經塵埃落定。. 看到爭議再起,以為肯定說有新的論據,但顯然沒有。. 不要隨意舉例,請先去弄清楚臧家宜勒索郭台銘的「手段」是什麼,. 否定說與肯定說的爭執重點是在「手段合法」的情況。. 甲:犯罪者. 乙:目擊者,告訴甲「你不給錢,我就告發」. 丙:高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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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180→)留言18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asonvlee (jason)時間14年前 (2010/05/13 16:3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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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認已經十年沒有翻教科書了,不過大家引的好像也不是最近的版本,. 所以就先假設我沒有漏失什麼新的學說。. 黃榮堅的角度(也是我贊成的角度)是從「困境形成」來切,. 法律保護人不被打,不被砍,所以當甲讓乙陷入了「不XX,就要被打、被砍」的. 困境時,法律也應該一併保障乙不需要陷入這樣的「困境」,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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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13→)留言1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asonvlee (jason)時間14年前 (2010/05/14 20:1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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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最基本的功課都沒做,就沒資格說別人放大絕。(再說,如果叫學法律的. 不要道聽途說,去查判決把案情弄清楚也算大絕,那乾脆就不要來法律板,去. 翻壹週刊就好了). 你舉臧家宜的案子,根本就與這個討論串的爭點無關。. 臧家宜使用的「手段」是「不實」且帶有「公然侮辱」的爆料,手段本身就有. 加重誹謗跟公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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