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NET案到底有沒有違法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跟小天使聊天吧:))時間2月前 (2024/02/21 16:00), 編輯推噓7(8121)
留言30則, 13人參與, 2月前最新討論串6/10 (看更多)
這件事基隆市政府當房東 合約很複雜 就看他們現在是上民事法院還是行政法院 看起來這個根本不是什麼行政公法 而只是基隆市政府的民事合約糾紛 所以現在如果是去民事法院 那麼基隆市政府跟人民就是對等的 人民沒有權力叫警察來幫你點交 某某人欠你錢 某某人租你房不付錢不搬走 你是沒有權力跑去他家說要拿東西抵債 還是說換鎖把人趕出去的 就算你有100%勝訴把握 在沒拿到法院判決前就是不算 你必須去告他等到拿到確定判決才能叫警察 大家隨便搜尋什麼借錢不還房租不繳 租屋蟑螂的案例就知道 一堆人仗著等判決確定的時間 差在賴皮 總而言之簡單來說就是 合約誰對誰錯就是上法院攻防 鍵盤法官看熱鬧就好 要等三審定讞還有得等了 第二這個民事合約糾紛 平常政府吃喝拉撒是用民法跟民間交易的 民法就是雙方對等的角色 政府沒有什麼特權 你私下叫警察來幫你強迫趕人 這100%違法的 ※ 引述《signm》之銘言 : 我看網上一堆不知道是真的不知道 : 還是來帶風向的一直看不懂 : 首先net案有沒有違法不是我說的算 : 是法院判決說的算 : 謝國樑特別休假請副市長背鍋強行進去點交這件事 : 99.9%違法因為唯一可以強制點交的只有法院 : 法院還在訴訟中沒有甚麼房東可以直接點交這件事 : 再來產權的問題 : 市府絕對站的住腳的還是只有1F產權 : 因為當時簽約根本沒有2.3.4 : 這就是法院要攻防地方 : 這件事很簡單林佑昌只是訂了5.3.2年ot合約 : 請net二房東幫忙活絡東岸停車場 : 議會藍綠都同意通過的 : 所以不要再說不知道了 : 現在都蓋好了 : 看起來很賺 : 市府確有權利收回 : 但觀感就是不好 : 評審制度看起來就很奇怪 : 謝國樑還一直說保證每年6000萬否則切腹 : 因為他一直說的是變動權利金根本不可能每年 : 他只需要解釋為什麼固定權利金變少很多 : 還有那1900萬媒體公關費到底是什麼就好 : 就是這麼簡單 : ※ 引述《songgood (ilovegoodgame)》之銘言 : : 如果只是合約到期 : : 然後把廠商踢掉 : : 一切照合約走 : : 這樣有違法嗎 : : 看綠政論都在講 : : 是優良廠商 : : 因該是第一順位續約 : : 而不是把人踢走 : : 跟別人簽約 : : 所以NET : : 到底有沒有違法 : : 還是就只是觀感不好 : ---- : Sent from BePTT on my Samsung SM-S9260 ---- Sent from BePTT on my iPhone15,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3.115.1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08502455.A.3DC.html

02/21 16:02, 2月前 , 1F
我不覺很複雜啊,謝國樑把他搞的很複雜倒
02/21 16:02, 1F

02/21 16:02, 2月前 , 2F
02/21 16:02, 2F

02/21 16:05, 2月前 , 3F
這篇正解 扯什麼政府財產可以直接帶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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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6:07, 2月前 , 4F
大日就跟著去的,是NET覺得他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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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6:07, 2月前 , 5F
該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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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6:07, 2月前 , 6F
什麼民?市府和NET有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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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6:08, 2月前 , 7F
對,民事部分就慢慢打啊,等判決結果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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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6:08, 2月前 , 8F
行政,現在什麼法律依據都沒有就叫人破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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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6:08, 2月前 , 9F
,不管破門的穿什麼衣服,就是流氓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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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6:08, 2月前 , 10F
強盜這個一定會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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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6:08, 2月前 , 11F
沒有關係要打什麼訴訟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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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6:11, 2月前 , 12F
政府採購法辦的兩造確實就是民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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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6:12, 2月前 , 13F
對啊 可是NET不是契約上的乙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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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6:14, 2月前 , 14F
有沒有一種可能:基隆國法律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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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6:28, 2月前 , 15F
你民事糾紛也要是契約中的乙方吧!
02/21 16:28, 15F

02/21 16:28, 2月前 , 16F
問題是促參條例告訴你,你乙方和第三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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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6:28, 2月前 , 17F
糾紛要找乙方處理,怎麼會是找甲方處理。
02/21 16:28, 17F

02/21 16:29, 2月前 , 18F

02/21 16:30, 2月前 , 19F
強盜不會成 因為沒有財產被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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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6:30, 2月前 , 20F
會成要能證明2-4樓的房子是違法增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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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6:30, 2月前 , 21F
人所有 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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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6:37, 2月前 , 22F
民事糾紛民事關係本不限於債權契約,
02/21 16:37, 22F

02/21 16:37, 2月前 , 23F
不當得利,無因管理,侵權行為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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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6:37, 2月前 , 24F
是沒有債權契約就不可主張
02/21 16:37, 24F

02/21 16:39, 2月前 , 25F
你要主張就去找大日丫!
02/21 16:39, 25F

02/21 16:40, 2月前 , 26F
到法庭還是要回歸原始合約內容。
02/21 16:40, 26F

02/21 18:08, 2月前 , 27F
所以合約那條可以帶警察破門
02/21 18:08, 27F

02/21 18:09, 2月前 , 28F
還是基隆要新增便民服務,遇到租房
02/21 18:09, 28F

02/21 18:09, 2月前 , 29F
糾紛都能要求警方到場破門
02/21 18:09, 29F

02/21 19:51, 2月前 , 30F
強盜會成立喔因為價值千萬的設備被拿走
02/21 19:51, 3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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