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謝依涵殺人 媽媽嘴老闆判共賠368萬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06/16 21:51), 編輯推噓3(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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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奇啊? 像八仙塵暴 健保局已經代墊三億多(沒記錯的話) 呂忠吉的保險公司最多只能賠償500萬 而且還不一定能賠這麼多 要看保險公司審核結果~ 代墊的錢拿不回來 這樣叫代墊嗎? 還是叫全民買單? 對不起 我法盲我不讀書我不懂 聽某法匠說 在監獄很好賺錢 可以賣醬油月入五萬 所以謝依涵絕對有能力還錢啦! 都不知道真的假的 這麼好賺 台北市平均月薪也才約五萬 謝依涵以前當店長都賺不到五萬 沒想到進去關之後薪水還增加 難怪龔重安要殺死小妹妹坐牢吃免錢飯 吃住都免費 包吃包住 還有免費生活用品 還能月領五萬 根本實賺~ 月領五萬還比許多法匠薪水還高欸 書記官、法助、受僱律師起薪也都差不多五萬 還有人找不到受僱跑去開計程車兼差 一邊發律師名片一邊找客戶 原來在監獄這麼好賺 勝過當律師~ 五樓要不要進去做醬油啊? 屌打22k鄉民! ※ 引述《pate41 (秋易)》之銘言: : 爬了一下文章,發現鄉民們對於無辜的老闆適用民法188條連帶賠償都很氣憤 : 我覺得鄉民氣憤的理由完全正確 : 但是那個氣憤的點其實是有點誤會了 : 主要在於民法188條連帶賠償責任 : 「連帶」這兩個字被媒體錯誤地翻譯成「共賠」 : 先前在刑事審判中 : 無辜老闆差點被當成共犯,就已經夠可憐了 : 現在還要「共賠」? 當真司法已死! : 我剛看到標題時也很生氣 : 但是細看內文卻發現法官判決引用的是民法188條 : 頓時覺得難過 : 因為民法188條的連帶不是「共賠」,頂多只能稱為「代墊」 : 解釋這個之前 : 我想先談談什麼是連帶債務 : 在民法中 : 「連帶債務」 這四個字用在有很多個債務人的情況下 : 而且每個債務人之間,具有一定關聯性,為了簡化法律關係或其他法定的理由 : 債權人(債主)可以向多個債務人(欠債的)個別或同時要求清償債務 : 可是呢,債務人總共也就欠那麼多,因此當債權人從任意債務人手中取得足夠的債 : 連帶債務就歸於消滅 (民法273、274條) : 之後,進入第二步驟 : 也就是,針對多個債務人之間原本所應負擔的比例進行內部求償 : 也就是,針對多個債務人之間原本所應負擔的比例進行內部求償 : 舉個例子 : 有連帶債務人甲乙丙三人共同欠丁100萬 : 甲應負該債務50% 乙30% 丙20% : 法律解決爭議的第一個步驟是 : 讓丁可以任意向甲或乙或丙請求100萬 : 假設今天甲比較有錢 隨手從口袋掏出100萬給丁 : 此時甲乙丙三人的連帶債務同時消滅 : 之後,進入第二步驟 : 甲原本應該給丁50萬 乙應該給丁30萬 丙應該給丁20萬 : 可是實際上甲給了100萬 乙丙兩人半毛都沒出 : 因此甲可以向法院主張乙欠他30萬 丙欠他20萬 : 完成內部求償之後 成功解決連帶債務 : 現在我們知道什麼是連帶債務了 : 接著還有一件事 : 那就是斯斯有三種 : 連帶債務也有三種 : 依據第二步驟分配的比例不同,可以分為: : 1. 法定平均分攤型 - 法律規定這種連帶債務,債務人有兩個就是各50%,三個就各33% : 2. 法院定其比例型 - 由法官審酌各自應分擔的比例 : 3. 法律定其比例型 - 民法188條 僱用人0%,受僱人100% (實務、通說) : 由此可知, : 如果今天本案是第1.型的連帶債務 : 如果今天本案是第1.型的連帶債務 : 那麼謝依涵、三個老闆總共4個連帶債務人每個人應該賠償總債務的25% : 確實可以稱之為「共賠」 : 然而實際上法院引用的是民法188條 : 因此依照第3.型的連帶債務 : 根據自己行為自己負責的法理 : 原則上賠償應全額由謝依涵負擔 : 但是債權人有權向謝依涵與三個老闆其中一個人請求全部賠償 : 如果今天謝依函直接全額清償,那就沒事了 : 如果今天是三個老闆其中一個全額清償 : 那麼進入第二階段,他也可以向謝依函請求債務的全額 (民法188條3項) : 因此老闆根本不用「共賠」,實質上仍然是謝依函賠償 : 這個條文的立法目的在於 : 讓受害者盡快獲得賠償 : 不用與加害者長時間就賠償費用在那邊周旋 : 如果加害人有錢,那當然直接跟加害人要錢 : 但如果加害人一時之間拿不出來 : 那就由他監督疏懈、經營無方(188條要件)、比較有錢(理論上)的老闆先出 : 之後監督疏懈、經營無方、比較有錢的老闆再向 : 接受徒刑關在監獄裡做肥皂賺錢的加害人扣取薪資 : 同時法院拍賣完加害人的家產土地之後,也會將那些金額交給雇主 : 所以其實雇主並沒有像報導所說的「共賠」 : 充其量只能算是「代墊」 : 充其量只能算是「代墊」 : 因此有些鄉民在推文中直指 : 根本是連坐罰 : 憑什麼要無辜的老闆跟殺人魔一起賠 : 這應該是被媒體誤導了 : 從頭到尾就沒有「共賠」的問題 : 也因此在監督疏懈的部分通常法院認定是比較寬鬆的 : 要是沒有明顯證據能證明老闆英明神武、經營之神、管理小天才 : 差一點及時阻止員工做壞事卻仍然被得逞 : 又或是完全沒有阻止的機會,員工根本犯罪之神,智商壓制笨老闆 : 多半會被推定成監督疏懈 : 畢竟你的員工在你眼皮底下做壞事 : 肯定是你不夠努力監督嘛~~~~(恐龍叫) : 既然你監督不夠努力,那叫你幫忙「代墊」一下也不過分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47.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7621069.A.7C4.html

06/16 21:52, , 1F
問題是 你進去不只要做醬油 還要撿肥皂 你要嗎??
06/16 21:52, 1F

06/16 21:55, , 2F
進去還是要肯做才有錢啦,進去就耍廢還是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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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21:55, , 3F
又不是每個都能賺到五萬 多得是只有幾千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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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21:56, , 4F
不懂裝懂,最好生活用品免費,麻煩實際去過監所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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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21:58, , 5F
既然這樣 那謝更不可能還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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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21:59, , 6F
多的才要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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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21:59, , 7F
不是每個月會發放基本生活用品 需要超過數量的人才要買?
06/16 21:59, 7F

06/16 22:00, , 8F
我沒住過啦,可能問zz強姦犯比較了解
06/16 22:00, 8F

06/16 22:06, , 9F
邏輯?
06/16 22:06, 9F

06/16 22:07, , 10F
你到底要不要回應 法匠叫的很開心 等那麼久只會人身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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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22:07, , 11F
擊 你回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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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22:08, , 12F
不懂就直接說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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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22:09, , 13F
連字號都不懂還需要我完整打一篇給你看嗎 打完你也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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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22:09, , 14F
懂 還不是繼續腦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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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22:10, , 15F
一堆人連法條及實務見解這種基本功都不會就想飛
06/16 22:10, 15F

06/16 22:29, , 16F
法匠森77
06/16 22:29, 16F

06/16 23:11, , 17F
這麼好你進去吃免錢飯啊...廢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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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23:48, , 18F
法匠不會說話只會像鸚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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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 16:45, , 19F
被我打爆就躲起來了喔
10/07 16:45, 1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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