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謝依涵殺人 媽媽嘴老闆判共賠368萬消失
對於民事判媽媽嘴負連帶賠償責任ok,沒有不對,因為謝是藉職務之便下藥昏迷被害人,
媽媽嘴確實負有監督員工之責,畢竟公司透過僱用員工擴大了活動範圍,也享受到營業利
益,總不能讓被害人求償無門。至於公司能否透過保險減低或分散風險則是另一個問題,
暫不深究。
最令人無法接受的還是用「有教化可能」來判謝免死,這真的沒有道理。「教化可能」這
件事確實該參考,但那是在罪不至死的一般罪行於審判及執行中才需考慮,參考行為人過
去及獄中表現,給予減輕其刑或提早出獄的機會。
而死刑之罪就是惡性重大到根本不該討論教化可能,直接依法判決、執行,讓其與社會永
久隔離才符合死刑的初衷。
新聞提到謝過去「求學工作期間循規蹈矩」這句話本身就不對了,謝就是在工作期間利用
職務之便殺了二個老人,這是哪來的「工作期間循規蹈矩」?怎麼可以把不同的事混為一
談?牽老人過馬路然後痛扁老人,難道就有教化可能而不用負打老人的責任?這是什麼邏
輯?
又鑑定單位如果敢出具「再犯機率不高」的報告讓法官參考,那萬一再犯,鑑定單位要不
要負一定比例的責任?還是說那都是法官判的不關鑑定單位的事?所以最後若再犯就是沒
有人需要負責,新的被害人倒楣運氣不好了?風險由給全民承擔?
整件事就是謝搞出來的,結果竟然免死還有人要幫忙連帶賠錢,謝真的超爽,這門生意成
本還真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192.12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7602703.A.571.html
推
06/16 16:48, , 1F
06/16 16:48, 1F
這案子真讓人無言。
推
06/16 16:52, , 2F
06/16 16:52, 2F
→
06/16 16:52, , 3F
06/16 16:52, 3F
謝根本就沒錢,媽媽嘴若真告謝只會白忙一場,信不信?
推
06/16 17:01, , 4F
06/16 17:01, 4F
推
06/16 17:03, , 5F
06/16 17:03, 5F
重點在於她這樣幹竟然沒判死,這才是讓人最無法接受的。
推
06/16 17:05, , 6F
06/16 17:05, 6F
XDDD
噓
06/16 17:08, , 7F
06/16 17:08, 7F
這我不清楚,是看到其他鄉民在提,所以我原文說暫不深究,要先了解。
→
06/16 17:11, , 8F
06/16 17:11, 8F
推
06/16 17:13, , 9F
06/16 17:13, 9F
被害人家屬情何以堪。
※ 編輯: todao (1.200.192.129), 06/16/2017 17:27:57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5 之 2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