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謝依涵殺人 媽媽嘴老闆判共賠368萬消失
我是認為啦~司法院和法務部 請行政院開個跨部會議好了!
因為這個法官的判決剛好違反和矛盾了現在政府的矯正役作法!
撇開這件事情不說
往後的更生人你們休想在社會上立足~
本來就難以被人信任!
現在這個判決一出~
有多人人願意信任?這可是連坐罰~
用你多惹事多倒楣~有良民證的都如此了何況是前科犯!
還有了現在有刑期社會勞動的概念
麻煩一下啊~
在期間犯罪...請問監獄和法官有沒有責任呢?
這也比照辦理啊!
對了這件事情要是翻盤了也麻煩一下懲處當時判決的法官
自己判決的要負責啊~如果有問題不用懲處嗎?
當然啦~沒問題就快升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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