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蝶戀花理賠爭議 金管會這樣說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2/22 23:31), 7年前編輯推噓60(6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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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人不懂保險跟法律在那邊亂,雖然知道大概亂的人還是會照樣亂, 認真文也沒幾個人會看,還是來寫一下。 這次的遊覽車翻覆事件,大概可以牽涉到幾種保險: 1.遊覽車的強制責任險 2.旅行社另外加保的乘客責任險 3.旅行社投保的旅行責任險 4.乘客自己投保的意外險 5.乘客自己投保的醫療險 6.乘客自己投保的壽險 7.乘客平日任職的公司替他投保的員工團險 先講強制責任險,強制責任險是一種特別的保險,採無肇責理賠。 也就是說,不管旅行社或遊覽車司機有沒有責任,都會賠。 而且根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請求權人的順位是: 1.父母、子女及配偶 2.祖父母 3.孫子女 4.兄弟姊妹 所以,在這個案例中,哥哥可以得到妹妹的強制責任保險金200萬。 乘客責任險跟旅行責任險一併講,簡單來說,這是由旅行社自己出保費自己投保, 用來規避旅行社的責任風險的一種保險。白話說就是,旅行社害死了乘客, 對於死者家屬構成了民法上的侵權行為,當受到死者家屬依法求償時,可由 保險公司補償旅行社因賠償家屬而產生的金錢損失。 但是根據民法194條,只有父母、子女、配偶才能跟旅行社求償,哥哥是不行的。 所以在這個案例中,哥哥拿不到乘客責任險跟旅行業責任險的保險金,正常。 醫療險我就不說了,那些活著而就醫的乘客,如果有保一般醫療險跟意外醫療險, 應該都可以得到理賠。來講意外險跟壽險。 這裡的意外險,我講的是意外身故及殘廢的保險,這次事件毫無疑問符合 意外險當中的意外定義:外來、突發、非疾病。 所以,如果乘客自己有投保意外身故的保險,一定可以得到保險理賠。 至於壽險就更簡單,就是人死就賠,除了因犯罪而死亡以及投保兩年內自殺 或是被要保人殺死。在這次事件,當然是賠。 那麼,意外險跟壽險要賠給誰?很簡單,賠給指定的受益人。 若是沒有指定受益人呢?那就是法定繼承人,根據民法的繼承順位來賠。 如果有指定受益人,則保險金就不算遺產。 如果有指定受益人,但是該受益人在領到保險金之前就掛了,那保險金是受益人的遺產。 如果沒有指定受益人,那保險金就是被保險人(死掉那個人)的遺產。 如果投保時受益人直接寫上『法定繼承人』那就算是有指定受益人, 就看身故時的法定繼承人有哪些人,可以領保險金而不必申報遺產稅。 在這個案例中,哥哥能不能領到妹妹的意外險跟壽險保險金, 應該是可以,因為看來妹妹好像沒有配偶跟子女,父母也掛了。 所以哥哥應該就可以領,差別只在於是以保險金還是遺產的名目領。 以上。 拜託大家買保險的時候搞清楚自己買了什麼,不要再靠北保險公司了。 這種行為就跟你買了wifi版的iPad回家之後靠北為什麼不能3G上網一樣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5.19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7777517.A.E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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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擅長保險的朋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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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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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的好像保險公司不用話術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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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清楚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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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話術就真的和這新聞扯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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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是八卦版,理組不需要懂,ok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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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險是旅行社買的,到底保險公司哪裡誆消費者了?不懂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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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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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於乘客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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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用話術都是壽險 投資型保險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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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樓,乘客險是旅行社買的,保險公司連乘客都見不到,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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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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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把事情鬧大 請立委私下和金管會喬才有可能賠1/2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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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樓,會用話術跟險種無關,跟業務員本人比較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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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險應該是強制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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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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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23:45, , 19F
產險業務通常不太會用話術,一般民眾的險種根本沒什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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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話術都保險業務 是所有行業的業務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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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問一下,那妹妹跟父母過世的順序有關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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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權阿 不過責任險就沒有繼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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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險一單賺沒幾百塊錢,要保還要自己填單寄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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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了就是遺產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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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請問什麼是遺產?你活著的時候所擁有的財產,在你死的時候才變遺產。 那請問身故保險金那筆錢,是你活著的時候就擁有的嗎?顯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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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妹妹有配偶 子女 那過世順序就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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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險不會有遺產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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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喔 這案子 假如他父母是救出來住進醫院 但又惡化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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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 就又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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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險不會有遺產產生是人為規定,難道不能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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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改,叫立委修法。 因為這不是保險公司的內規,而是法律層級的規定。 保險公司的條款,也要受保險法限制及金管會審核。 所以如果要改,要進入立法院,你叫保險公司改等於是叫他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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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來 就說父母兄弟姊妹全掛 就沒有賠償義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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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責任險 歡迎光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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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串懂得人愈來愈多了 可是不懂的應該還是不懂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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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之受益人在領到保險金之前掛了 為什麼算受益人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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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應該換受益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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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會來不及換受益人,假設我跟你都在那台車上,而我的受益人是你。 結果出了事,我當場死亡,在我死亡的那一刻,你已經擁有領保險金的資格。 但可惜你送到醫院後也不治,於是那筆保險金就變成你的遺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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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著就是保險金 沒領到就死 錢還是要給這個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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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另一篇看懂了,我把旅行社責任險跟旅平險搞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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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2 則推文
還有 2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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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平安險基本上就是當你在出遊時發生像是意外 醫療 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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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助運送等等情況時,可根據事前向保險公司投保的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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險種類去做理賠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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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哥哥有種方式可以拿到 如果死亡證明有註明妹妹比爸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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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死 這樣妹妹先死遺產順位變為父母繼承 然後父母再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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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 妹妹的份也就可以跟著順利給哥哥 實務上出現過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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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上來說是對,不過中間幫你修正一下。 如果妹妹先死,在妹妹死的當下,父母已經擁有求償的資格, 所以在妹妹死的那一瞬間,父母已經可以領那筆保險金。 然後父母再死,哥哥繼承父母遺產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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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媽媽嘴案就有2個被害人誰先死亡而影響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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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ephist (39.9.5.191), 02/23/2017 02: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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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藏在細節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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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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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推,不過看不懂的還是繼續罵富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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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給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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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專業推! 但可惜覺青跟9.2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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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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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感謝超清楚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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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解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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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 08:19, , 80F
謝謝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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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垃圾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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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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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管後面,總之我是相信你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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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權怎麼可以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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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權不能繼承,遺產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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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的經驗,產業業務對民眾的確不用話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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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們自己專業能力就不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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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的業務有,但我從沒遇過(大概我沒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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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法同ariad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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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得好文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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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 11:15, 90F
※ 編輯: Mephist (124.108.142.183), 02/23/2017 11: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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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晰易懂,給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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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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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嘛跟無腦鄉民計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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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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