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蝶戀花理賠爭議 金管會這樣說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2/22 23:24), 編輯推噓4(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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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osmoslist01 (cosmoslist01)》之銘言: : 蘋果日報即時新聞 : http://ez2o.com/0xEy7 : 蝶戀花理賠爭議 金管會這樣說 : 2017年02月22日21:05 : 蝶戀花賞櫻團奪走33條人命,其中有一案例,是哥哥無法領取由富邦產和旺旺友聯產替妹 : 妹投保「責任險」(乘客險和旅責險)的理賠金。 : 保險局官員解釋,責任險的保險金,並非是遺產,沒有所謂「繼承」問題。 : 責任險是指依法,誰有權利、可以向被保險人請求的項目,兄弟姊妹之間沒有撫養、也沒 : 有繼承的關係,因此哥哥對妹妹無法去請求。 是哪個腦殘官員講的??? 民法這麼斗大.....字眼. 第1114條 左列親屬,互負扶養之義務: 一、直系血親相互間。 二、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 三、兄弟姊妹相互間。 ^^^^^^^^^^^^^^這啥?? 四、家長家屬相互間。 : 但兄弟姊妹間,需有實際付出才有請求權,例如哥哥替妹妹付了醫療費,但因雙方沒有撫 : 養義務,所以無法請求。官員說,過去已有很多案例,否則一些沒有權利義務者,通通都 : 跑來請求。(廖珮君/台北報導) 法條就在那,看要怎樣解釋..... 若今天長兄能舉證出, 當年妹妹受長兄扶養的實證, 那.....怎辦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06.8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7777079.A.5A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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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擅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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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是擅長預測arrenwu的朋友呢!好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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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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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了啦= = 妹妹受長兄扶養,妹妹走就解脫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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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舉證長兄常年受妹妹扶養,才能主張扶養費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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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叫你先舉證 反正最後等法院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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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條是不是還有但書 己成年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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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要證明長兄自己真的無謀生能力需受扶養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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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誰啊,報稅的時侯父母都把小孩報扶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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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書要寫出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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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不能領 阿公阿媽不能領嗎? 現在很多孫子根本是阿公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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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報稅資料一調就知道了,兄妹都是受扶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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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在養的 住阿公阿媽買的房 年輕人有幾個能靠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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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養義務換成錢有時候沒多少阿= = 兩個成年兄妹大概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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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打招呼的義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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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既有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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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險理賠金不是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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