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minpanda
作者 minpanda 在 PTT [ Buddhism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799則
限定看板:Buddh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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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請補充佛教點!建議可以貼與法則、國家法律有關的12/18 21:05
2F→: 佛典故事!12/18 21:05
3F推: 依據管理原則和板規不得違反刑法的規定,刪除違法12/18 21:08
4F→: 的文章。貼圖是板友提供的律師事務所說明。詳細板12/18 21:08
5F→: 務說明還請您看精華區,謝謝12/18 21:08
6F→: 以前第一次收到類似申請的時候曾請教過前板主y大,12/18 21:55
7F→: y大也處理過類似的事件,收了幾封與法律有關的申請,12/18 21:56
8F→: 讓我覺得板規有須要寫得更淺白的必要。12/18 21:57
9F→: 雖然歷經改版,每個人對十惡的定義也有出入,原本認12/18 21:57
10F→: 為學佛的人都很清楚十惡,最近知道這個念頭也不可以12/18 21:58
11F→: 相信,所以正在處理把人身攻擊、嘲諷、挑釁、引戰等12/18 21:59
12F→: 類似的字詞也加進去。12/18 22:00
13F→: 另外也因為這個原因,不希望造成或希望盡量減少法律12/18 22:00
14F→: 相關申請的可能,想把名單刪除,改成簡單的規則,12/18 22:01
15F→: 才不會造成如果有被列於名單中關係人士的困境、12/18 22:02
16F→: 才不會造成推動列入名單中之相關人士的困境。12/18 22:03
17F→: 我希望佛教板是一個大家都可以來的地方,各個宗教12/18 22:03
18F→: 和平友善融洽。12/18 22:04
19F→: 另外這裡是一個傳播法益的地方~所以佛教點會是我12/18 22:06
20F→: 管理上比較在意的地方。12/18 22:06
21F→: 不論什麼議題都有佛教點,自己想不到就貼佛典也很棒12/18 22:07
22F推: 想詢問b大,為什麼認為律師事務所發文不確定不可靠12/18 22:18
30F推: 請問b大是法律律師嗎?12/18 22:36
31F→: 意見書提到:實足以毀壞他人名譽,而已符合刑法規定12/18 22:40
32F→: 誹謗之定義。 我看到是選擇相信專業,避免糾紛12/18 22:40
33F→: 裏頭也提到:實有具備刑法誹謗罪之可能,而構成該罪12/18 22:43
38F→: 跟議題無關針對個人的事情請站內信,您在這裡提了我12/18 22:52
39F→: 就解答。正大光明敢作敢認,刪文恐怕被渲染成逃避,12/18 22:53
40F→: 但M大不喜歡,我刪掉沒關係,以此推文對話為證12/18 22:54
41F→: 已經刪除,請勿揣測渲染,謝謝12/18 22:57
53F→: 回應b大的問題,此案是接受板友匿名申請,經請板友12/19 14:48
54F→: 提出相關法律事證後處置之。12/19 14:49
55F→: 因年代久遠又與法律有關,原本要做公告告示,而匿名12/19 14:49
56F→: 申請板友希望不要引起爭端波瀾,希望低調處理,故12/19 14:50
57F→: 應申請者之意願依據板規僅於當月板務公告中說明12/19 14:51
58F→: 很感謝b大的提問,謝謝12/19 14:52
59F→: 我看法律意見書中成立的因素是因為名列多位人士與12/19 14:54
60F→: 法人,並讓人能夠相信這些人或單位是"江湖騙子",而12/19 14:54
61F→: 成立的。請大家在網路上發言要謹慎。12/19 14:55
63F→: 請問建議的不確定是指14:52~14:55嗎?12/19 15:06
65F→: 我本要新發公告,應板友意願發在置底公告,皆是公開12/19 15:08
67F→: 處理,怎麼可以說私下偷偷呢?12/19 15:08
69F→: 我提到的文字都在意見書之上,沒有自己發明12/19 15:09
70F→: 至底板規以及精華區都是公開公告,不符合偷偷的定義12/19 15:09
71F→: 我不明白b大的意思,還是您的提議是儘管對方向律師12/19 15:11
72F→: 事務所請求法律意見作證明後,板主不應該理會,應該12/19 15:11
73F→: 等相關人等及板主收到提告信件後再處理嗎?12/19 15:12
76F→: 我明白維護正道的重要性,但也不能因此違反國家法律12/19 15:14
77F推: 置底公告和精華區都是公開的,你沒有去看布告欄怎麼12/19 15:15
78F→: 可以說我沒發公告Q__Q12/19 15:15
79F→: 還有什麼板務問題歡迎提問12/19 15:31
1F推: 那先比丘經、彌蘭王問經,隨喜讚歎!阿彌陀佛!12/19 12:23
1F推: 感恩分享,隨喜讚歎!阿彌陀佛!12/19 12:19
19F推: hv大很有智慧,懂得在盡量合乎板規的情況下發表自12/17 08:05
20F→: 己願意傳達的事情。請各發言者注意板規七,以和平12/17 08:05
21F→: 良善的語言討論,謝謝12/17 08:05
30F→: 板主並沒有表示贊同內容,贊同的是願意守規則的行12/19 08:10
31F→: 為,不會為了發表自己的意見而恣意妄為。12/19 08:10
32F推: 人都說在變化的,不應給誰貼標籤不願誰發表文章,12/19 08:17
33F→: 也許有人真心給予慈悲的法布施,令種下善的種子,12/19 08:17
34F→: 這樣何嘗不可呢?12/19 08:17
35F→: *人都是12/19 08:18
36F→: 把目標放得遠一點,就會看到不同的風景12/19 08:19
37F→: 很抱歉讓hon大有不好的感受,這是我思慮不周,抱歉12/19 08:39
38F推: 世尊在世間是最守世間規則的,我們學習世尊教法,12/19 08:43
39F→: 如果連世間規則都守不好,怎麼能守得好出世間的規12/19 08:43
40F→: 則呢?自從聽聞法師說明這個道理,我願如是修習,12/19 08:43
41F→: 也分享給您12/19 08:43
1F推: 好感動…感恩分享,隨喜讚歎!南無藥師琉璃光如來!12/18 21:12
4F→: s大,藏傳有很多類似的祈願文,文體不太一樣12/18 23:11
1F推: 發菩提心,一向專念,阿彌陀佛!12/18 22:12
2F推: 南無觀世音菩薩12/18 21:18
1F推: 南無阿彌陀佛!12/18 21:13
2F→: 皈依世間大慈悲父12/18 21:14
1F→: 標題太長被刪掉了,討論僅限於本公告中推文,請勿12/18 13:10
2F→: 發表文章以免誤觸臨時板規,謝謝12/18 13:10
8F→: h板友在為我示範知法犯法嗎?與本討論無關12/18 13:27
15F→: 依據懺悔條款減為3日,感謝您的配合12/18 13:32
23F→: 板規10請注意,不可對[法語]回文,建議可於寬限期12/17 14:32
24F→: 中修改內外標題,將引用的內容刪除。12/17 14:32
46F→: 提醒原Po h大,文章目前不符板規七喔,趁現在板主12/18 10:17
47F→: 還沒有時間處理板規,請修改文章或自刪,以免違規12/18 10:17
48F→: 文章被以板規處理,謝謝配合~12/18 10:17
49F→: ===========12/18 10:22
50F→: 板主沒有支持中國佛教協會認為的心靈法門喔,我也12/18 10:22
51F→: 不是其中的門徒~若先前我發的文章有表達不周容易造12/18 10:22
52F→: 成誤解的地方真的非常抱歉~但是宣說別人沒說過的事12/18 10:22
53F→: 情是不實語喔,相信h大是很有智慧的人!祝吉祥順利12/18 10:22
54F→: !12/18 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