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近來許有板友反彈,讓板主認為先行規定有須要修改的地方。並且往昔所訂定的清單,有造
成法律與網路爭訟的可能,因為清單只會越來越多,我希望刪除清單,改以“規則判定”的
方式,所以開啟這個討論,希望大家一起列出一個各個傳承都有交集的“規則判定”。
我也觀察到即使是一樣的文字,不同人看了容易把文字解讀成自己想解讀的意思,因此雖然
人身攻擊、負面詞語等本來就是在妄語惡口兩舌等規範當中,我將會參考站方的規則將其列
入其中。
將開啟兩篇討論,一篇是判定規則規則,為期七天,一篇是板規,在判定規則討論結束後擇
期開啟,為期七天,兩項皆由板主發表公告開啟,並設定置底,在公告期間,訂定臨時板規
,為維護版面清淨,請勿自行開啟討論文章,違者視同違反板規,刪文並水桶,無寬限期。
[本篇討論目標]
對於希望讓學佛人不要誤觸而誤走險道的“規則判定”
譬如:
「曾公開批評大藏經並尚未更正其言說者」、
「多數佛教團體或僧團公開說明不建議親近者」……等等
[本篇討論規則與臨時公告]
1.討論僅限於本篇推文。本討論持續七天,在公告期間,訂定臨時板規,為維護版面清淨,
請勿自行開啟討論文章
,違者視同違反板規,刪文並水桶七日,無寬限期。
2.禁止人身攻擊與無關於本議題主旨的言說,違者刪文或推文並水桶七日,無寬限期。人身
攻擊標準請參考本板sitos大公告的判例。
3.請以客觀中立的方式提出,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39.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ddhism/M.1639804090.A.7CD.html
※ 編輯: minpanda (180.217.139.42 臺灣), 12/18/2021 13:09:41
→
12/18 13:10,
2年前
, 1F
12/18 13:10, 1F
→
12/18 13:10,
2年前
, 2F
12/18 13:10, 2F
推
12/18 13:24,
2年前
, 3F
12/18 13:24, 3F
→
12/18 13:24,
2年前
, 4F
12/18 13:24, 4F
→
12/18 13:24,
2年前
, 5F
12/18 13:24, 5F
→
12/18 13:25,
2年前
, 6F
12/18 13:25, 6F
→
12/18 13:26,
2年前
, 7F
12/18 13:26, 7F
→
12/18 13:27,
2年前
, 8F
12/18 13:27, 8F
→
12/18 13:28,
2年前
, 9F
12/18 13:28, 9F
→
12/18 13:28,
2年前
, 10F
12/18 13:28, 10F
2.禁止人身攻擊與無關於本議題主旨的言說,違者刪文或推文並水桶七日,無寬限期。
→
12/18 13:29,
2年前
, 11F
12/18 13:29, 11F
※ 編輯: minpanda (180.217.139.42 臺灣), 12/18/2021 13:30:02
→
12/18 13:30,
2年前
, 12F
12/18 13:30, 12F
→
12/18 13:31,
2年前
, 13F
12/18 13:31, 13F
→
12/18 13:31,
2年前
, 14F
12/18 13:31, 14F
→
12/18 13:32,
2年前
, 15F
12/18 13:32, 15F
因板友已明白且公開懺悔,我希望還是能夠保有板友參與此議題建議的機會,水桶待此討論
結束後執行,謝謝。
※ 編輯: minpanda (180.217.139.42 臺灣), 12/18/2021 13:34:50
→
12/18 13:57,
2年前
, 16F
12/18 13:57, 16F
→
12/18 13:57,
2年前
, 17F
12/18 13:57, 17F
→
12/18 13:57,
2年前
, 18F
12/18 13:57, 18F
→
12/18 13:57,
2年前
, 19F
12/18 13:57, 19F
推
12/18 14:26,
2年前
, 20F
12/18 14:26, 20F
→
12/18 14:26,
2年前
, 21F
12/18 14:26, 21F
→
12/18 14:26,
2年前
, 22F
12/18 14:26, 22F
→
12/18 14:26,
2年前
, 23F
12/18 14:26, 23F
→
12/18 14:26,
2年前
, 24F
12/18 14:26, 24F
→
12/18 14:26,
2年前
, 25F
12/18 14:26, 25F
→
12/18 14:26,
2年前
, 26F
12/18 14:26, 26F
→
12/18 14:26,
2年前
, 27F
12/18 14:26, 27F
→
12/18 14:26,
2年前
, 28F
12/18 14:26, 28F
→
12/18 14:26,
2年前
, 29F
12/18 14:26, 29F
→
12/18 14:26,
2年前
, 30F
12/18 14:26, 30F
→
12/18 14:26,
2年前
, 31F
12/18 14:26, 31F
→
12/18 14:26,
2年前
, 32F
12/18 14:26, 32F
→
12/18 14:26,
2年前
, 33F
12/18 14:26, 33F
→
12/18 14:26,
2年前
, 34F
12/18 14:26, 34F
→
12/18 14:26,
2年前
, 35F
12/18 14:26, 35F
→
12/18 14:26,
2年前
, 36F
12/18 14:26, 36F
回覆樓上M大與c大:我以前在PTT基本規範和組務沒讀到過相關的事情,
很單純認為板規六有需要修改的地方,想徵求各位集思廣義,
以前沒想到也沒考慮過兩位提的事情,很感謝提供建議!
推 yogi : 本板對爭議團體的判斷標準哪來的?不就是妳訂的?在 12/18 14:29
→
12/18 14:30,
2年前
, 37F
12/18 14:30, 37F
世尊教導過辨別的方法,但就像五戒每個人有他自己的解讀,因此願大家集思廣益,
有簡單定義明瞭不會有模糊空間的判定條件。
→ yogi : 來判別附佛外道的標準。既然板規的判別標準都是你訂 12/18 14:30
→ yogi : 的,你還好意思說心靈法門在板規上不符合爭議團體 12/18 14:30
→ yogi : 標準?其實說穿了就是心靈法門不符合你心中對爭議 12/18 14:30
→ yogi : 團體的標準,這樣板友也沒誤會你呀 12/18 14:30
→ homerungod : 版主可以先水桶我沒關係,反正出水桶後還剩下四天, 12/18 15:03
→ homerungod : 如果我想參加討論也足夠了。 12/18 15:03
推 icteric : 我個人的建議就是 等你下台 換新的板主制定合理的 12/18 15:19
→ icteric : 板規 12/18 15:19
→ icteric : 你被罷免就是因為板規制定奇怪 執行板規標準不一 12/18 15:19
推 yogi : 同意樓上。現階段板友已經全面否定板主執政的正當 12/18 15:21
→ yogi : 性,已經不適合由板主來發起板規討論甚或增修板規。 12/18 15:21
→ yogi : 靜候幾日等板主下台大家再來談未來該怎麼走吧 12/18 15:21
推 FHShih : 沒人欺負妳 沒人要你批評指責外道 只要你分辨 12/18 15:50
→
12/18 15:50,
2年前
, 38F
12/18 15:50, 38F
四法印和五戒一樣,每個人有他自己的解讀,因此希望大家集思廣益,
提議簡單明確不易有模糊空間的判定條件。
→ FHShih : 結論 不當版主 有時間多聽聞法師開示建立正見 甚好 12/18 15:51
→ FHShih : 學會分辨是法非法 不是批評 擇法慧不是煩惱心 12/18 15:53
推 Xras : 馬上就要被罷免下台了,就不要想再搞事情了,你已 12/18 15:54
→ Xras : 經失去正當性了 12/18 15:54
→ Daehunny : 若我那篇罷免文有效,你今天已下臺,現在第二篇罷免 12/18 16:25
→ Daehunny : 截至只剩 天,看你一整年如此難溝通,才決定提罷免 12/18 16:25
→ Daehunny : ,被你用了討論板務違反板規 ,大家仍不為畏懼刪文 12/18 16:25
→ Daehunny : 鎖文,熱烈討論溝通 12/18 16:25
推 homerungod : 版主,按照您這篇文章標準,上面很多版友的討論都 12/18 16:27
→ homerungod : 跟我一樣違反您今天的規定,您看是要全部水桶還是怎 12/18 16:27
→ homerungod : 麼樣吧 12/18 16:27
→ Daehunny : 就顯示你好靜,不善溝通,是社會化不足 12/18 16:27
→ homerungod : 但是全部水桶有幫助或意義嗎 12/18 16:27
→ Daehunny : 現在別折騰了,罷免完,就算沒板主,也比被亂管好, 12/18 16:29
→ Daehunny : 昨天看了很多板也沒板主,還都沒什麼事 12/18 16:29
→ homerungod : 然後我呼籲之後如果有新版主,麻煩把噓的功能改回來 12/18 16:29
→ VanDeLord : 板主謹慎 12/18 16:29
→ homerungod : ,不能噓附佛外道讓我有點不舒服,覺得言論被限制了 12/18 16:29
→
12/18 16:30,
2年前
, 39F
12/18 16:30, 39F
→ Daehunny : 也不一定會荒廢,大家自行討論,和則來不和則去,好 12/18 16:30
→ Daehunny : 過整天掐架 12/18 16:30
→ VanDeLord : 對於直接人身攻擊可以先警告再水桶 12/18 16:31
→ VanDeLord : 另外盧先生是否為四眾,不得批評,這一塊要更明確些 12/18 16:31
很感謝建議但是無關主題請站內信給板主QQ
→ Daehunny : 剩 天還在用行政權干擾罷免,早該做的你不做,有板 12/18 16:36
→ Daehunny : 友提出的爭議內容不查證,只是一直在強辯,現在為 12/18 16:36
→ Daehunny : 時已晚。 12/18 16:36
→ Daehunny : 來不及了,公權力交出來後,回到自己安靜無諍的現 12/18 16:41
→ Daehunny : 實生活中,去用功吧,反正你也不是善於討論的根性, 12/18 16:41
→ Daehunny : 無常迅速,你受過靈擾,沒好好修四加行先懺悔,學 12/18 16:47
→ Daehunny : 佛會有障礙《例如現在,就出現了,你曲解教理,聞法 12/18 16:47
→ Daehunny : 錯解,正邪難辨,缺乏辯才》 12/18 16:47
→ Daehunny : 如果每天禮佛拜懺,勞其筋骨,頭腦自會清明,不要上 12/18 16:49
→ Daehunny : 網閒聊了。 12/18 16:49
推 cokepd : 不要在戀棧權位了,什麼大家欺負版主不會罵人,又 12/18 16:52
→ cokepd : 在欲加之罪了,大部份的人明明都是在對事不對人, 12/18 16:52
→ cokepd : 你真的不清楚為什麼這麼多人要罷免的原因嗎 12/18 16:52
→ Daehunny : 大家說要親近善士,是要親自去僧伽處學習,不是看 12/18 16:53
→ Daehunny : 函授,線上課程。現在疫情趨緩,宗教集會鬆綁,很多 12/18 16:53
→ Daehunny : 課程修行活動恢復, 12/18 16:53
→ Daehunny : 趁現在有機會就參加,好好把握,誰知道以後疫情會如 12/18 16:55
→ Daehunny : 何,上網讓你浪費太多時間,參加個一日兩日全天修 12/18 16:55
→ Daehunny : 行活動,放下網路也好。 12/18 16:55
→ Daehunny : 我們這些人也不是整天在上網,故意發爭議文挑戰網 12/18 16:57
→ Daehunny : 友板規什麼的 12/18 16:57
→ Daehunny : 有不少參與罷免的網友都表示,自己過去參與過爭議 12/18 17:01
→ Daehunny : 團體的錯誤經歷,花了很長時間才有機會認識到正信 12/18 17:01
→ Daehunny : 佛教的機會。 12/18 17:01
→ Daehunny : 可不是單為了反對你而欺負你,留言都是血淚史啊, 12/18 17:03
→ Daehunny : 因為你的誤解 上面有個 網友發檢舉文和轉貼公告就 12/18 17:57
→ Daehunny : 水桶幾十天 不先解除嗎 12/18 17:59
→ Daehunny : 你的誤解卻可以單方面一直發言 禁止網友檢舉你 12/18 17:59
→ Daehunny : 這誰和妳討論啊 12/18 18:00
→ Daehunny : 而且又強硬起來 無寬限期 既然其性剛強 難調難服 12/18 18:52
→ Daehunny : 不善處世 也別讓網友雕你 你自己去打磨心性吧 12/18 18:54
→ Daehunny : 不要在想著折磨佛教版上的使用者好嗎 12/18 18:55
→ Daehunny : 這和交男女朋友一樣 個性不合 難以磨合 最後就是分 12/18 18:56
→ Daehunny : 手 12/18 18:57
→ OnlyJun17 : 無寬限期喔 現在是你迴光返照期 洗腳上船會也麼 12/18 19:12
→ OnlyJun17 : 釣竿已在閻君手。切莫從前再犯鈎 12/18 19:16
→ OnlyJun17 : 為你的誤解帶來的錯誤板規判決以及和版友結的惡緣 12/18 19:17
→ OnlyJun17 : 好好道歉修正和道別吧 觀想現在就要往生了 12/18 19:18
→ OnlyJun17 : 香板落下時 放下萬緣 回頭是彼岸 12/18 19:36
以上為什麼要知法犯法,逼我水桶QQ
推 yogi : 看樓上板主的發言我不知道為什麼笑了出來 12/18 20:00
推 JxcIves : 板主真的不是反串嗎……天啊……我反而希望你是… 12/18 20:05
→ JxcIves : … 12/18 20:05
有想和板主個人說的話請站內信QQ
※ 編輯: minpanda (180.217.139.42 臺灣), 12/18/2021 20:15:32
→ TUCD : 好歡樂 12/18 20:12
有想和板主或其他板友說的話可以站內信QQ
※ 編輯: minpanda (180.217.139.42 臺灣), 12/18/2021 20:41:03
→ hawls : 稍微回顧 自己的撰文就可以發現,前語後話 12/18 20:35
→ hawls : 有欠實在。 12/18 20:35
→ hawls : 為管理版面不保留違規之圖片連結 12/18 20:35
→ hawls : 、 盛讚盧台長心靈法門「要深善根、大福報 12/18 20:35
→ hawls : 」才能相信和奉行;就算相信也不一定有足夠的福報 12/18 20:35
→ hawls : 可以奉行。 12/18 20:35
→ hawls : 、有親自加入心靈法門。 12/18 20:35
→ hawls : 、認為自己由於福報不夠,所以沒再繼續學習。 12/18 20:35
→ hawls : ( 並非是自願不繼續奉行,而且是至今仍相 12/18 20:35
→ hawls : 信著盧台長心靈法門,也因此在 板友詢問「 12/18 20:35
→ hawls : 盧台長是否為正信佛教」時, 是使用專文回 12/18 20:35
→ hawls : 應,並在文章盛讚盧台長心靈法門) 12/18 20:35
→ hawls : 、 聲稱自己並不是中國佛教協會認為的附佛 12/18 20:35
→ hawls : 外道的門徒,也沒有支持中國佛教協會認為的附佛外 12/18 20:35
→ hawls : 道。但是至今仍完全否定眾板友意見,拒絕將盧台長 12/18 20:35
→ hawls : 心靈法門列為爭議團體,其行為及辯詞,顯然是在找 12/18 20:35
→ hawls : 空子鑽。把自己的意見徹底凌駕於板友以及曾經聯合 12/18 20:35
→ hawls : 連署聲明盧長台是非正信佛教的佛教團體。試問,一 12/18 20:35
→ hawls : 名網路看板的管理者,憑什麼資格在佛教上的意見能 12/18 20:35
→ hawls : 凌駕於佛教團體? 12/18 20:35
有想向板主個人講的話請站內信QQ
※ 編輯: minpanda (180.217.139.42 臺灣), 12/18/2021 20:45:19
※ 編輯: minpanda (180.217.139.42 臺灣), 12/18/2021 20:45:52
※ 編輯: minpanda (180.217.139.42 臺灣), 12/18/2021 20:48:19
→ cinss : 有個部分我覺得版主可能沒有留意到,想提醒您。版 12/19 08:42
→ cinss : 主可能覺得很多版友的留言與本文無關所以刪除,但 12/19 08:42
→ cinss : 是版主是否發現,其實這篇公告的前幾段,版主花了 12/19 08:42
→ cinss : 一些篇幅說明自己的立場與澄清事項,坦誠說也與本 12/19 08:42
→ cinss : 文主旨是沒有關係的,如果真的公平看待,版主只適 12/19 08:42
→ cinss : 合說明這個討論的初衷,卻不應該涉及任何有關特定 12/19 08:42
→ cinss : 人的澄清或立場解釋,包含您個人。否則,在公平與 12/19 08:42
→ cinss : 正義的角度來講,版主是有些占了管理職的便宜,您 12/19 08:42
→ cinss : 可以在公告裡面澄清個人立場,但版友卻沒有相對應 12/19 08:42
→ cinss : 討論跟回應的機會而需要被處理,這其實是很不公平 12/19 08:42
→ cinss : 的現象。 12/19 08:42
→ cinss : 這個情況,就很像是一個立委在國會要提案修改性騷 12/19 08:42
→ cinss : 法時,「順便」說明自己之前被指控性騷都是一場誤 12/19 08:42
→ cinss : 會,請大家克制,而有人針對您認為的這個誤會做出 12/19 08:42
→ cinss : 回應,卻被您說與性騷法無關,以議事規則消除發言 12/19 08:42
→ cinss : 權利,一樣的意思,不曉得版主是否理解?換言之, 12/19 08:42
→ cinss : 立委有沒有性騷事實是其次,但立委不應該在提案的 12/19 08:42
→ cinss : 時候為特定個人澄清,特別是自己,這是利益迴避原 12/19 08:42
→ cinss : 則。 12/19 08:42
→ cinss : 尤其如果再把權力關係的社會互動常態考量進去的話 12/19 08:43
→ cinss : ,擁有權力的人反倒是應該是要更為克制的,因為您 12/19 08:43
→ cinss : 已經擁有高於版友的影響力了,這個影響力來自於您 12/19 08:43
→ cinss : 的職位,即使您個人並沒有這樣的意願。 12/19 08:43
→ cinss : 以林秉樞事件舉例,詹宏志說他只是打了電話關心一 12/19 08:43
→ cinss : 下周刊報導情況,沒有施壓的意思,但是周刊乃至他 12/19 08:43
→ cinss : 人卻不可能不考量詹宏志的社會地位與影響力,而將 12/19 08:43
→ cinss : 之純粹視為一種關心,這是不符合社會互動常態的。 12/19 08:43
→ cinss : 詹宏志在打電話之前,本來就應該預期自己的影響力 12/19 08:43
→ cinss : 會產生什麼樣的效益,如果他打電話不會產生這種效 12/19 08:43
→ cinss : 益,林秉樞也不可能拜託他打電話。所以版主如果純 12/19 08:43
→ cinss : 以自己的發心沒有偏邪而在這方面認為問心無愧因此 12/19 08:43
→ cinss : 產生類似的影響,我覺得也會落入一樣的危險呢... 12/19 08:43
非常感謝您的建議言,感謝您,很抱歉,應該把部分內容刪除,謝謝。但是您的發言無關“
規則判定”的提議,是違規的。希望您能夠以站內信的方式告訴我,這樣不會產生讓自己違
規的事件。
很感謝cinss大提供富有智慧的建議與思路
※ 編輯: minpanda (180.217.139.42 臺灣), 12/19/2021 08:50:34
→ cinss : 此外,我覺得消除版友您認為無關的留言,也是不符 12/19 08:54
→ cinss : 合常態管理作法的,水桶等任何處置都需要有證據, 12/19 08:54
→ cinss : 被您消除留言而消失的證據,第三人要怎麼評價版主 12/19 08:54
→ cinss : 的判決是否有合理依據呢?這對您來說更是一個損傷 12/19 08:54
→ cinss : ,因為會容易讓人覺得版主的判決只是自由心證,但 12/19 08:54
→ cinss : 版主也無從反駁,因為留言都被版主消除了 Orz 12/19 08:54
雖與本文無關,向您說明:
依現行板規規定會將違規文章刪除並備份於精華區,因為我回應推文內容的關係,
推文壞掉了不能用系統功能刪除,所以上黑色表示不符本篇所定規則。
※ 編輯: minpanda (180.217.139.42 臺灣), 12/19/2021 09:04:01
※ 編輯: minpanda (180.217.139.42 臺灣), 12/19/2021 09:09:55
→ lily520 : 其心可議,你是覺得你不會被罷免就對了?為什麼要在 12/19 09:21
→ lily520 : 下台前,修改這個板規... 12/19 09:21
→ lily520 : 之前有大把時間不修正,現在火燒屁股,你才說要修 12/19 09:22
→ lily520 : 正... 12/19 09:22
→ lily520 :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是嗎?蠻橫至極... 12/19 09:23
為什麼會做"為了表達自己的意見,與主題無關也沒關係,違反規則也沒關係"的事情呢...
※ 編輯: minpanda (180.217.139.42 臺灣), 12/19/2021 09:40:45
※ 編輯: minpanda (180.217.139.42 臺灣), 12/19/2021 10:20:16
推 repuslin : 警告板友,在此文章留言很容易被水桶7天,只要板主 12/19 11:19
→ repuslin : 不取消留言的水桶限制,就別再這下面文章再留言了, 12/19 11:19
→ repuslin : 以免被不必要的水桶,大家7天後見 XD 12/19 11:19
[本篇討論目標]
對於希望讓學佛人不要誤觸而誤走險道的“規則判定”
譬如:
「曾公開批評大藏經並尚未更正其言說者」、
「多數佛教團體或僧團公開說明不建議親近者」……等等
※ 編輯: minpanda (180.217.139.42 臺灣), 12/19/2021 12:30:58
推
12/19 23:33,
2年前
, 40F
12/19 23:33, 40F
→
12/19 23:33,
2年前
, 41F
12/19 23:33, 41F
→
12/19 23:34,
2年前
, 42F
12/19 23:34, 42F
→
12/19 23:35,
2年前
, 43F
12/19 23:35, 43F
→
12/19 23:36,
2年前
, 44F
12/19 23:36, 44F
→
12/19 23:36,
2年前
, 45F
12/19 23:36, 45F
→
12/19 23:36,
2年前
, 46F
12/19 23:36, 46F
→
12/19 23:36,
2年前
, 47F
12/19 23:36, 47F
→
12/19 23:37,
2年前
, 48F
12/19 23:37, 48F
→
12/19 23:37,
2年前
, 49F
12/19 23:37, 49F
→
12/19 23:38,
2年前
, 50F
12/19 23:38, 50F
→
12/19 23:38,
2年前
, 51F
12/19 23:38, 51F
→
12/19 23:39,
2年前
, 52F
12/19 23:39, 52F
→
12/19 23:40,
2年前
, 53F
12/19 23:40, 53F
→
12/19 23:41,
2年前
, 54F
12/19 23:41, 54F
→
12/19 23:41,
2年前
, 55F
12/19 23:41, 55F
→
12/19 23:42,
2年前
, 56F
12/19 23:42, 56F
→
12/19 23:42,
2年前
, 57F
12/19 23:42, 57F
→
12/19 23:43,
2年前
, 58F
12/19 23:43, 58F
→
12/19 23:44,
2年前
, 59F
12/19 23:44, 59F
→
12/19 23:45,
2年前
, 60F
12/19 23:45, 60F
→
12/19 23:47,
2年前
, 61F
12/19 23:47, 61F
→
12/19 23:47,
2年前
, 62F
12/19 23:47, 62F
→
12/19 23:48,
2年前
, 63F
12/19 23:48, 63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