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自由?權利?

看板politics作者 (司徒)時間15年前 (2008/11/11 20:51),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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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OLATENGO (網路無美女)》之銘言: : ※ 引述《seirios (手又廢了...走了)》之銘言: : : 這兩種自由若侵害到別人的自由或人身時 : : 有相對的罰則可以處罰 : : 這些都是有限縮的自由! : : 但是請問一下 提出提出開放集會遊行這套理論的人 : : 有沒有說明如果又發生類似的事件時要怎麼辦? : : 有沒有保證當對立的兩方在同一天同一個時間"報備"在同一個地點遊行時 : : 不會發生類似的暴力事件?雙方都可以良好的自我節制? : : 有沒有保證在發生群情無法控制時 警察用強力手段驅離 : : 甚至動用催淚瓦斯 水柱 警棍時 : : 不會在叫囂警察打人!警察執法過當! : : 如果你不能保證這些事情 : : 不能用一個完整的說法(包括如何避免上述事情) : : 與事實的證明(就是指類似暴力事件不會發生) : : 就不要輕易的支持開放完全的自由 : : 還是那句比較難聽的話 : : 沒那個屁股就不要吃那種瀉藥 : 那麼你想說的,就是如果訂好相關“限縮”的罰則, : 就可以開放這個法了? : 我贊成對一個意見支持或反對,需要深思熟慮,並真 : 正去了解其內容與精神,乃至於相關細則。 : 也許你所謂的限縮自由,與我所理解的不同, : 那麼對話其實是不在同一個平台上的, : 你所謂的限縮是相對式的,有自由就有責任。 : 跟我所理解的限縮自由是不同的。 重點不在那。 只是你一直把你極端的觀點套用而已! 況且我也要回你一句剛說的 自由=責任 因為要有責任擔當的起你所謂的自由行為 如果沒有這個責任擔當就不要撐起你的自由 就像是 人都生活在自由的環境裡面 當人幹起了 姦淫擄掠 就是放棄對自由的擔當 接受社會制裁 接受合法的刑法 自由 是在合法的範圍裡面做出自由的事情 責任是人的天職 責任也跟行為成正比 身為台灣人的我只能感嘆 一堆愚民被政黨所操弄 而看不清好與壞 自由=責任=行為 不然怎會有一堆犯罪的人被關進監牢? -- 我隨著風流浪~風隨我起舞 風聲陣陣在我耳呼嘯而過 放手~卻帶不走我一點情感 拿起~卻也帶不走我未知數 我充滿矛盾~努力靜靜思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207.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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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把集團犯罪的警察抓去關阿阿阿阿阿
11/11 20:54,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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