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自由?權利?

看板politics作者 (網路無美女)時間15年前 (2008/11/11 20:43), 編輯推噓12(12036)
留言48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0/16 (看更多)
※ 引述《seirios (手又廢了...走了)》之銘言: : ※ 引述《YOLATENGO (網路無美女)》之銘言: : : 民主與自由不是等同而論的,我談的是自由,而非民主。 : : 自由或許是民主國家必備的一個要項, : : 但民主的好壞從希臘蘇格拉底、柏拉圖時期就有史料, : : 有興趣的人可以多研究,去分析評估。 : : 暴力與侵害別人自由是錯誤的,需要受到法律的規範。 : : 但是如果照第一篇原文作者所寫,因為台灣人肩膀還不夠, : : 還負擔不起這樣的責任,承受不起社會付出的成本。 : : 就認為自由應該被限縮,這等同於壯大國家與政府的干涉權力。 : : 如果你喜歡在這種環境下生活,那當然也是你的選擇與自由。 : : 有位先哲說過,即使全世界只有你反對我的意見, : : 我仍然要接受你表達的權利並聆聽, : : 這叫做言論自由! : : 至於為了表達言論自由而實行暴力,要探討的是暴力行為 : : 如何處置,而不是等同於每個人表達言論自由都會暴力, : : 就要來限縮言論自由。 : 請問一下 現在哪種自由不是被限縮的? : 況且在你行使這些你要求的自由的同時 : 有沒有考慮到別人也有他的自由? : 別人的自由是不是已經被你在行使你的自由的同時 : 被限縮了?? : 還是你認為言論自由高於其他的人自由?? : 我提個建議好了 : 可以要求政府規劃出一個地方 : 比如說大安森林公園 或是現在的自由廣場 : 在那些規畫好的地方 人民可以不用申請 : 但需於三天前報備 就可在那邊集會遊行 : 自由表達自己的訴求與主張 : 在和平理性的前提下 政府不得干預 : 亦不得施以強制的手段 : 若是發生對立雙方報備在同一地點舉行集會 : 則以報備時間順序為優先 : 若對方到場鬧場 警方可以強制手段予以區離或逮捕 : 同樣的 若在集會遊行的同時發生暴力事件 : 政府或警發有權力隨時終止此次遊行 : 並以強力手段驅離民眾 且逮捕帶頭滋事的人(包含甚麼議員 立法委員之類的) : 且不得有異議 : 至於想要在其他地方遊行就需要申請了 政府有核准的權利 : 這樣既能保障別人的自由 又能有個空間可以行使"言論自由" 請勿濫用“限縮自由”這樣的字眼, 自由被侵犯與被限縮是不一樣的。 細則該怎麼訂,相信有別的國家法例與法律專家可以去研究。 -- 誰又能夠完全地瞭解誰的寂寞 誰又能夠完全地承擔誰的允諾 誰又能夠完全地"成熟"??? 只是這人生本來就苦短 凡事都不必太緊張 從來不覺得青春還長 可是怎麼揮霍沒人管 只是這人生像遊戲一場 凡事都不必太緊張 如果有愛就談有夢就想 反正世界不會為了誰而停止轉 http://my.so-net.net.tw/mo9356/plato.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0.102.28

11/11 20:44, , 1F
那說說吧...=_=
11/11 20:44, 1F

11/11 20:45, , 2F
對人民自由之縮限由憲法授權法律規定
11/11 20:45, 2F

11/11 20:45, , 3F
你想問什麼?
11/11 20:45, 3F

11/11 20:45, , 4F
餘者皆為人民之權力 侵犯之則為侵權
11/11 20:45, 4F

11/11 20:46, , 5F
限縮自由跟被侵犯不一樣之處...
11/11 20:46, 5F

11/11 20:46, , 6F
g大,根據憲法哪一條?
11/11 20:46, 6F

11/11 20:46, , 7F
所以趕快關幾個警察巴
11/11 20:46, 7F

11/11 20:46, , 8F
G大...你的梗有點長...XD
11/11 20:46, 8F

11/11 20:47, , 9F
23
11/11 20:47, 9F

11/11 20:48, , 10F
是怨念阿...
11/11 20:48, 10F

11/11 20:49, , 11F
我把你嘴巴封起來讓你不能說話是侵犯
11/11 20:49, 11F

11/11 20:49, , 12F
你可以說話,你說了話我抓你去關是限縮
11/11 20:49, 12F

11/11 20:51, , 13F
那一說話便影響到人~所以我不許你某時
11/11 20:51, 13F

11/11 20:52, , 14F
間說話...那是侵犯還是限縮!?
11/11 20:52, 14F

11/11 20:52, , 15F
那不是不讓你上街頭!而是一上街頭可能
11/11 20:52, 15F

11/11 20:53, , 16F
影響他人~所以你必須申請才能上街頭...
11/11 20:53, 16F

11/11 20:53, , 17F
又是侵犯還是限縮!?
11/11 20:53, 17F

11/11 20:53, , 18F
舉實例好了 夜間噪音管制 縮限
11/11 20:53, 18F

11/11 20:54, , 19F
一個腦容量跟山頂洞人一樣大的人講話
11/11 20:54, 19F

11/11 20:54, , 20F
不覺得自己的智商都被搞低了嗎?
11/11 20:54, 20F

11/11 20:55, , 21F
他連自由最基本定義是啥都不知道了
11/11 20:55, 21F

11/11 20:56, , 22F
我們又何必解釋小細節給他聽哩?
11/11 20:56, 22F

11/11 20:58, , 23F
喜歡人身攻擊?山頂洞人腦容量有多大呢
11/11 20:58, 23F

11/11 20:59, , 24F
是你把自己搞得好像是在戒嚴時期
11/11 20:59, 24F

11/11 21:00, , 25F
iam:要講限縮人民自由,必須是有條件式
11/11 21:00, 25F

11/11 21:01, , 26F
好像台灣就是沒自由罷了
11/11 21:01, 26F

11/11 21:01, , 27F
...那你不正好說到集遊法...
11/11 21:01, 27F

11/11 21:01, , 28F
如果你覺得台灣真的沒自由
11/11 21:01, 28F

11/11 21:02, , 29F
我強烈建議你移民,離開台灣!
11/11 21:02, 29F

11/11 21:02, , 30F
因為台灣對你來說就是沒民主 只好移民囉
11/11 21:02, 30F

11/11 21:03, , 31F
移到美國好了...最民主了 你最愛的^^"
11/11 21:03, 31F

11/11 21:03, , 32F
那不過是由申請到報備!哪樣不是限縮?
11/11 21:03, 32F

11/11 21:04, , 33F
夜間噪音管制由10~06!改成12~04!
11/11 21:04, 33F

11/11 21:04, , 34F
不是前者侵犯後者限縮吧...
11/11 21:04, 34F

11/11 21:08, , 35F
這個其實從社會契約論來看很好理解
11/11 21:08, 35F

11/11 21:11, , 36F
2099:當討論的核心你一直要移轉時
11/11 21:11, 36F

11/11 21:11, , 37F
我的回應就是,你高興就自己說吧
11/11 21:11, 37F

11/11 21:12, , 38F
我知道很好理解~但不好套在現況...
11/11 21:12, 38F

11/11 21:13, , 39F
怎麼會
11/11 21:13, 39F

11/11 21:14, , 40F
那你怎麼套在集遊法的侵犯!?
11/11 21:14, 40F

11/11 21:15, , 41F
法律可以視為契約的體現阿 多數人認定
11/11 21:15, 41F

11/11 21:15, , 42F
該限制對己有亦而同意
11/11 21:15, 42F

11/11 21:16, , 43F
那集遊法沒有侵犯性啊...
11/11 21:16, 43F

11/11 21:17, , 44F
以社會契約論的角度來看 所有具正當
11/11 21:17, 44F

11/11 21:18, , 45F
性的法律都不該算是有侵犯性阿 畢竟該
11/11 21:18, 45F

11/11 21:18, , 46F
規範乃是經過共同認可之規則通過
11/11 21:18, 46F

11/11 21:18, , 47F
停!所以回過頭來!討論這是不是很奇怪!?
11/11 21:18, 47F

11/11 21:20, , 48F
其實我不知道在討論啥 我是插花的
11/11 21:20, 48F
文章代碼(AID): #196NtW_Q (politics)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96NtW_Q (poli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