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自由?權利?
※ 引述《YOLATENGO (網路無美女)》之銘言:
: ※ 引述《seirios (手又廢了...走了)》之銘言:
: : 小弟不是學政治的
: : 不懂很多理論或是政治學上的知識
: : 但有一點小小的心得還是想說....
: : 最近吵得沸沸揚揚的事情
: : 就是人民的自由與權利該不該被限縮
: : 小弟想舉個簡單的例子
: : 家長會不會放心讓一個八歲的小孩子使用打火機?
: : 同樣的,家長放不放心讓一個十六歲的青少年使用打火機?
: : 再舉一個例子
: : 一個十五歲的青少年能不能騎機車?
: : 又,一個十八歲的青年能不能騎機車?
: : 有沒有人吵過為什麼一個八歲的小孩子不能讓人放心使用打火機?
: : 又有沒有人吵過為什麼十五歲的青少年不能騎機車(法律上啦)?
: : 我自己有個答案
: : 就是因為他們的能力還不足以擔負這個責任
: : 同樣的
: : 現在大家在吵為什麼人民不能享受這種自由享受那種權利
: : 但大家有沒有想過
: : 在享受權利與自由的同時
: : 大家有沒有能力或是意願扛下等量的責任?
: : 試想
: : 若是今天藍軍或綠軍同時想在凱道上舉辦遊行
: : 沒有事先申請而在當場狹路相逢
: : 會不會爆發衝突呢?特別是對一些敏感的議題的時候
: : 別告訴我台灣現在的法治觀念有多進步
: : 光看最近這一陣子的事件
: : 已經很清楚的說明台灣的人民還不足以肩負這樣的責任
: : 出了事情還可以找理由或推給對方或推說不認識誰誰誰
: : 這樣的肩膀 這樣的擔當
: : 要如何說服大家當完全開放這些權利與自由後
: : 不會發生跟現在類似的事件?
: : 大家都會很和平的宣傳自己的訴求
: : 不會去干擾到別人宣傳對方訴求的自由
: : 不會造成更嚴重的衝突事件........?
: : 請問
: : 有誰可以說服台灣的多數人
: : 台灣已經有這種肩膀可以肩負這種責任呢?
: 照你這個邏輯,我是否可以說?
: 台灣不應該有新聞自由,不應該有言論自由,
這兩種自由若侵害到別人的自由或人身時
有相對的罰則可以處罰
這些都是有限縮的自由!
但是請問一下 提出提出開放集會遊行這套理論的人
有沒有說明如果又發生類似的事件時要怎麼辦?
有沒有保證當對立的兩方在同一天同一個時間"報備"在同一個地點遊行時
不會發生類似的暴力事件?雙方都可以良好的自我節制?
有沒有保證在發生群情無法控制時 警察用強力手段驅離
甚至動用催淚瓦斯 水柱 警棍時
不會在叫囂警察打人!警察執法過當!
如果你不能保證這些事情
不能用一個完整的說法(包括如何避免上述事情)
與事實的證明(就是指類似暴力事件不會發生)
就不要輕易的支持開放完全的自由
還是那句比較難聽的話
沒那個屁股就不要吃那種瀉藥
: 更不需要由人民直接選舉了。
: 因為,誰“已經有這種肩膀可以肩負這種責任呢?”
: 而以獨裁者的角度來看,這正是統治一個國家最方便的方式。
: 最後只想說,不管你說的是對是錯,
: 如果沒有言論自由,你還能把你想的,說出來,
: 或PO文上來給大家分享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213.126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