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屋主不想都更原因?

看板home-sale作者 (11)時間9年前 (2015/06/30 20:12), 編輯推噓9(10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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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POGOPO ()》之銘言: : ※ 引述《semna (11)》之銘言: : : 看完了這系列文章 : : 我發現我家跟drunksword大大碰到了一樣的狀況! : : 就是大多數建商(或者是都更掮客)一貫的伎倆(SOP) : : 建商一開始來談的時候 : : 坦白說就是用詐騙的手法 : : 先跟地主用說 : : 1.同意書蓋下去就可以免費舊換新,還免費補貼租金等等 : : (但羊毛出在羊身上,天底下怎麼可能有這麼好的事!?) : : 2.同意書印章蓋下去就有錢可以領(我家這邊據說是5萬?) : : 因小弟所住的地方 : : 在新北市屬於老舊公寓(就是現在台北一堆的那種4層樓公寓) : : 整區住著一堆不識字的老人、或中下、下下階層的工作者 : : 所以就這樣被建商騙了一堆 : : 更慘的是 : : 在未達法定門檻時 : : 有些同意戶不僅同時簽了概要、同意書 : : 連信託合約也一起簽了下去 : : 房子整個被設定 連想退出都無法! : : 現在這案子已經這樣剛好過了80% : : 目前在都審會進行中 : : 整個事業計畫也都已經明載了 : : 所有的費用(建材、人事、管銷、租金補貼等) : : 幾乎都要跟地主共同負擔 : : 且共同負擔比高達55%! : : 整個設計預估的容積獎勵 : : 在建商完美的設計書裡 : : 也是幾乎規劃成建商全拿 : : 而那些簽下同意書的人 : : 因知識水平不高 : : 看到文字密密麻麻的東西就無法再看下去了 : : 或者根本不識字 : : 依舊認為建商是來做善事 : : 幫他們免費舊換新的 : : (還有人天真的認為 自己可以免費1戶換2戶! : : 還認為自己簽了完美的私約! : 什麼叫做共同負擔 : 這本來就是建商先支付 之後再從地主應分配價值中扣除的支出 : 憑什麼你認為可以不用付出任何代價就換到全新的房子? ^^^^^^^^^^^^^^^^^^^^^^^^^^^^^^^^^^^^^^^^^^^^^^^^^^^ 我沒有覺得可以免費換到新房 天下是沒有白吃的午餐的 請詳看我全文 覺得可以免費的是那一堆受騙的同意戶!好嗎! : 如果你覺得建商在工程、管理這些費用裡面灌水 : 請參考 "都市更新及權利變換計畫內有關費用提列總表" : 裡面有訂定了各項支出的計算方式 : 這也都更審會審查的項目 : 政府已經幫你把關了 ^^^^^^^^^^^^^^^^^^^^^^^^^^ 看到這句話不禁笑了出來! 你有參加過都審會嗎? 小弟我不巧參加過幾次 我告訴你都審會是怎麼開的 所謂的審議委員 就是政府找一些所謂民間的學者專家(不具公務員身分) 會同外加交通局、建設局、都更處等單位代表一起與會 這些人基本上都很忙 審查資料大多也只是大概翻一下而已 邊聽建商簡報邊翻閱邊聊天...... 邊聽同意戶、不同意戶登記發言 互相指責一邊看戲 因為這些都審委員們對於同意戶、不同意戶2邊也不想得罪! 誰也不會想扛責 就算挑剔建商的計畫內容 也只會意思意思批一下點到為止 然後每次會議結論就開始不斷跳針 請實施者再跟地主再溝通! 至於你說的計算方式 其實公式在那裏 整個計畫建商球員兼裁判 只要符合公式原則自己愛怎麼灌都可以! 也沒有公正第三方有辦法確認這些費用是否合理!! 都審委員更沒那時間一條一條幫你看合不合理! 如果政府有辦法把關 現在的都更就不會是這個樣子!!! : 這其中建商當然還是有它能夠獲利的空間 : 不然你覺得建商做一個都更案只靠風險管理費能活嗎? ^^^^^^^^^^^^^^^^^^^^^^^^^^^^^^^^^^^^^^^^^^^^^^^^ 基本上沒人想管建商能不能活 只在乎建商自己有沒有充裕的資金、能力能完成這個案子! : 不過絕對不是你想像的漫天喊價 : 你說共同負擔比例55% : 但其實這個比例意義並不大 : 共同負擔比例=共同負擔總額 / 更新後總價值 * 100% : 共同負擔就像上面說的 是有一個標準的 : 所以越低的比例並不代表地主能分越多 : 有時候是建商在估價時用比較高的結果來計算更新後價值 : 而且說穿了 : 這些都是在送審時給委員看的報告 : 並沒有太大的意義 : 只是要顯示這個案子符合規定而已 ^^^^^^^^^^^^^^^^^^^^^^^^^^^^^^^^^^^ 這也在好笑 如果連送到都更處的事業計畫書都僅供參考而已 那請問都審委員是在審甚麼東西? 事業計畫書政府還編號列管?是在管甚麼? 最好是共同負擔的比例意義不大 這關乎到地主要自行承擔多少費用 最好會沒意義! 所謂共同負擔的計算標準 也是僅供參考而已! 也沒公正第三方能評斷這合不合理! 審議委員也只能說 共同負擔比過高建議調整! 整個都更要有合理的標準 就是搞個都更的定型化契約 明訂實施者和地主的權利與義務 : 總而言之 : 建商用一些技倆來誘使地主簽合約確實不好 : 但假設如果今天有個機會讓你能在兩三年內 : 原本價值800萬的房子變成1500萬 : 一個短時間內能讓資產將近翻倍的機會擺在眼前 : 卻不願多花點時間自己去了解 : 能夠怪誰呢? 我就是花時間了解才無法同意的 一堆人聽到資產翻倍 只會想要享權利不想盡義務 就傻傻都蓋了 而且資產翻倍?? 這句不是建商最常拿來說嘴的金句嗎? 講的這麼簡單 扣掉都更地主應負擔的費用 且房價甚麼時候要崩盤誰都不知道? 有沒有翻倍現在說也太早了! 而且對我們這種自住戶而言 一點實質意義也沒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138.18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435666359.A.116.html

06/30 20:28, , 1F
狠狠的打臉建商, 說出了大家不知道的密秘
06/30 20:28, 1F

06/30 20:57, , 2F
這版上投資客業務一堆 真正參加過都審會的我很好奇有幾個
06/30 20:57, 2F

06/30 20:58, , 3F
而且建商根本就都已經打理過了...
06/30 20:58, 3F

06/30 21:00, , 4F
都更都更 沒人不想都更 但現在政府的作為根本沒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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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1:00, , 5F
讓建商跟住戶自己去瞧 住戶自覺法條玩不過財雄勢大的建商
06/30 21:00, 5F

06/30 21:01, , 6F
又看到新聞一堆黑心建商亂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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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1:02, , 7F
又沒有一個公正的第三方可以保證 才寧願不變應萬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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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1:08, , 8F
lcy大 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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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1:08, , 9F
支持住戶集資自更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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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2:15, , 10F
自更是非常難的,早在建商、房仲、投資客嗅到都更利益
06/30 22:15, 10F

06/30 22:16, , 11F
前,就早已經進駐該社區,設法操控管委會開會內容
06/30 22:16, 11F

06/30 22:17, , 12F
然後想方設法,把都更導向交由某建商、整合公司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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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2:17, , 13F
大部分都更是老透天老公寓,恐怕沒有管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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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2:18, , 14F
想要自行都更、原地原建,比登天還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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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2:18, , 15F
針對住戶個個擊破反而比較容易。
06/30 22:18, 15F

06/30 22:20, , 16F
光是第一關,就被建商、投資客、房仲擋下來了
06/30 22:20, 16F

06/30 22:23, , 17F
大部分這種條件爛還有人簽同意 就是住戶好騙 建議原po把
06/30 22:23, 17F

06/30 22:24, , 18F
公司資訊揭露一下 給大家機會教育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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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2:26, , 19F
還有lcy大的也是 很想知道2000萬->2300萬是怎樣說動住戶
06/30 22:26, 19F

06/30 22:27, , 20F
我們似乎說太多了,等等又招來板上某特定族群的圍剿
06/30 22:27, 20F

06/30 22:28, , 21F
我們之前條件好歹也是預期 平均單價倍增,室內不縮水
06/30 22:28, 21F

06/30 22:30, , 22F
都已經過同意書門檻 那事業計畫應該也送了 可以公布一下吧
06/30 22:30, 22F

06/30 22:32, , 23F
身為住3四樓公寓 與都更擦身而過的住戶 很想聞香一下
06/30 22:32, 23F

06/30 22:36, , 24F
期間也有一些那種 來就租個一樓拉布條 說啥xx區都更中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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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2:36, , 25F
感覺就比較low 但他們那區塊倒是劃定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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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2:57, , 26F
士林北投好幾個社區都更後來出問題的...
06/30 22:57, 26F

07/01 00:15, , 27F
不用肖想政府會幫百姓把關拉 你都知道都審隨便翻一翻了= =
07/01 00:15, 27F

07/01 01:28, , 28F
你先說說看是不是事業計畫和權利變換並送吧...如果不是
07/01 01:28, 28F

07/01 01:29, , 29F
在事業計畫階段談錢的事情不就是浪費時間...這時候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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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1:29, , 30F
就是要確定建築規劃和獎勵容積等等...獎勵容積都不正確
07/01 01:29, 30F

07/01 01:30, , 31F
的預算去花時間爭執結果不是很詭異...要是對原則有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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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1:31, , 32F
去提還比較有幫助...而且公聽會和現在的聽證就已經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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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1:31, , 33F
直接洗實施者的臉了...還怕都審會不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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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1:32, , 34F
而且你應該是針對自己的案子跑幾次都審吧...就是實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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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1:33, , 35F
溝通不成所以沒辦法繼續走阿...你覺得委員不處理也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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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1:34, , 36F
就是不給過要處理甚麼...叫實施者弄到滿意再說過關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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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1:35, , 37F
好像反而不對了...主動修改計畫的權利在實施者手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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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1:37, , 38F
然後人家幹事會早就審查過了...為什麼要都審會才一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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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1:38, , 39F
在你面前讀給你看阿...開會也不會只有一個案子要討論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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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63 則推文
07/02 13:50, , 103F
合約,實施者跟本不提供也不理會勒!連地主「知」的權利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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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3:50, , 104F
不想給只想拖!我搞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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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3:51, , 105F
建商打從心底不想讓地主「搞清楚」才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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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4:16, , 106F
我告訴你如果政府所有送件流程、會議都開放地主參與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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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4:16, , 107F
很樂意參加並表示意見!問題是人家從頭到尾就只想讓你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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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4:16, , 108F
這麼一點點就好!這樣你搞清楚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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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00:06, , 109F
代刻印章的授權買賣一般房子有碰過...買預售屋也碰過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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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00:09, , 110F
而且授權刻印章代表授權簽名了嗎...還是文件不用簽名的
07/03 00:09, 110F

07/03 00:15, , 111F
簽合約割了甚麼地賠了甚麼款...還全權授權建商處理土地
07/03 00:15, 111F

07/03 00:18, , 112F
在自己名下別人是能隨便動嗎...信託能不照信託契約走嗎
07/03 00:18, 112F

07/03 00:25, , 113F
簽任何一種私約從來政府就沒有幫忙審查的責任不是嗎
07/03 00:25, 113F

07/03 00:27, , 114F
還都更政府沒辦法擔保...你想要擔保甚麼阿...要走私約
07/03 00:27, 114F

07/03 00:27, , 115F
就申請協議合建...要走估價才做權利變換...私約不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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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00:28, , 116F
是民法問題關都更處甚麼事情...是說合意要都更處推翻嗎
07/03 00:28, 116F

07/03 00:29, , 117F
然後請問從一開始到現在你們哪個同意戶從口袋掏錢拿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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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00:30, , 118F
實施者了...通常買賣雙方對半的信託費用應該也沒拿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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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00:32, , 119F
都知道是預估了還一直要人家給確定還要求擔保...是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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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00:33, , 120F
預估利益還是房價漲跌還是原物料供應還是施工期間還是
07/03 00:33, 120F

07/03 00:35, , 121F
整合速度還是天災人禍哪時候發生...堆一堆情緒性的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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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00:36, , 122F
字眼並不能增進理解也不能減少認知不足...在事業計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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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00:37, , 123F
階段談錢本身就是件不知道內容物就要確定預算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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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00:39, , 124F
你確實搞不清楚計畫書就是要修正也不是花力氣在預算上
07/03 00:39, 124F

07/03 00:40, , 125F
今天簽私約...如果不是都更...你更沒有說話的機會
07/03 00:40, 125F

07/03 00:41, , 126F
才沒有拿著錯誤認知大放厥詞還要別人好好聽完再回應的
07/03 00:41, 126F

07/03 00:42, , 127F
可能...建商要怎麼排除難度差異性天上地下...那財務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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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00:43, , 128F
更是你搞不清楚的...只要契約條件達成你就算真被咬大口
07/03 00:43, 128F

07/03 00:45, , 129F
連民法都幫不了你...走都更沒保障是你自己的認知
07/03 00:45, 129F

07/03 00:47, , 130F
要是對建築方面等有意見去要修正計畫就算了...為了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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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00:47, , 131F
不確定的財務計畫要修正...正式資料最重要的就是估價阿
07/03 00:47, 131F

07/03 00:48, , 132F
再問你一次...多的七位數估價報告要誰買單...沒有錯
07/03 00:48, 132F

07/03 00:49, , 133F
是可以列入共同負擔....但是要拿真金白銀的是誰...還有
07/03 00:49, 133F

07/03 00:49, , 134F
你到底是從哪裡來的神明指示可以確認列甚麼就准甚麼的
07/03 00:49, 134F

07/03 00:51, , 135F
修正完確認送審的新審議會版本你請都更處幫忙...如果都
07/03 00:51, 135F

07/03 00:51, , 136F
不用修正或著依照審議會決議辦理...那你要甚麼報告書啦
07/03 00:51, 136F

07/03 00:52, , 137F
參加開會去開假的嗎...再說一次....事業計畫不處理錢
07/03 00:52, 137F

07/03 00:53, , 138F
要走權利變換時...算錢就是估價師的事情...其他都不準
07/03 00:53, 138F

07/03 00:54, , 139F
法律規定你就是能拿到整本計畫...還人家只想知道一點點
07/03 00:54, 139F

07/03 00:59, , 140F
要審議會版之後的計畫書就是核定版了...說到要各式合約
07/03 00:59, 140F

07/03 00:59, , 141F
看起來你就是不打算簽私約...別人的合約也不可能拿給你
07/03 00:59, 141F

07/03 01:03, , 142F
真的很難懂要人家配合幫忙又拿著機關槍掃射幹嘛
07/03 01:03, 14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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