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思辯] 政黨惡鬥真的不好嗎?
共 41 篇文章

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Oikeiosis (怎麼啦)時間14年前 (2011/04/01 14:4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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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追求論證的精神是很好的. 從你這邊的說法 其實是不太一樣的. 你的「大體概念」是從目的出發的 利他是良性的 利己是惡性的. 但是你「精確一點」的說法則不同 則是評價對他人的後果. 總後果有損則是惡性 總後果有益就是良性. 這分別對應到倫理學裡的利他主義 跟功利主義. 這是兩種不同的概念. 所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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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henglap (無想流流星拳)時間14年前 (2011/04/01 12:0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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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合作和政黨「惡」鬥比較, 哪個比較好?. 那麼, 你應該這樣想.. 政黨們「狼狽為奸, 私相授受」和「惡鬥」, 哪個比較差還是比較好.. 所謂合作, 你要用負面的去看, 那就是狼狽為奸, 私相授受.. 鬥爭和合作, 是客觀形容的動作, 「惡性和良性」, 則是主觀評價其成. 果. 根本就已經有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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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6(6推 0噓 18→)留言2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arsspear (沙士比亞)時間14年前 (2011/04/01 10:1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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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支持政黨良性競爭比惡性鬥爭好的。. 在論證這個問題前,得先處理更基本的問題──. 什麼是良性?什麼是惡性?. 從大體概念來說,. 甲做X若是為了全體,就是良性;為了自己,就是惡性。. 精確一點說,甲做X,. 其結果若是「損人」,就是惡性(無論損人利己、損人不利己、或損人損已);. 其結果若是「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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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1→)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Oikeiosis (怎麼啦)時間14年前 (2011/04/01 04:1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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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隨主便. 這需要什麼論點?. 根本就沒有違憲 有違憲 請說明哪一號解釋文 或是違背哪一條憲法. 惡性反正後面還會講 這裡就算了. 國會議員是代表民意的代議士 本來就沒有為行政院作為背書的義務. 監督、反對政府不當的草案、政策、預算案乃是民意代表的天職. 杯葛議員不認同的政府施政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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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visorkk (洞澈光明)時間14年前 (2011/03/31 22:1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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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推文肥大化. 所以回文比較方便. 1.. 我知道不審是杯葛(廢話 我的中文造詣絕對能理解杯葛的意思). 但是這種杯葛是惡性而且違憲. 您到現在還是絲毫都沒有回應到論點. 您的回應:表達實力>天經地義. 這個箭頭怎麼連起來的?頗有天外飛來一筆的神奇感. 2.(=3). 我給您的連結不是告訴您被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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