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為甚麼中國能統一文字?

看板ask-why作者 (道可道非常道)時間16年前 (2010/01/07 18:33),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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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ikeiosis (怎麼啦)》之銘言: : 我認同國語跟普通話是同一種語言 這沒什麼好迴避的 : 我之前也講過印尼語跟馬來語也是同一種語言 : 如果大家都是照著語言學的分類來分 那當然都好說 : 不過你都說你不理解語言學分類了 那你怎麼能說別人定義不明呢? 這不矛盾, 我是不很懂語言學對語言分類的背後原理, 但我直接引用他們的分類方法, 你不同意這樣的分法,當然應該拿出背後使用的理論依據。 : 老實說 之前說兩者能不能溝通 是語言學的依據的是你 : 現在又改口不會只因為兩者不能溝通而認定兩者不同語言的也是你 : 話都你在講就好了 我很疑惑你是從哪裡讀到我的這種說法, 不過無論如何,這不矛盾, 「依據」是相對標準而非絕對,語言學會考量能否溝通沒錯, 但同時也考量如語源、語法等其他項目, 當然不會「只」因為不能溝通就認定為不同語言。 : 粵語有幾千萬人在用 不能跟普通話溝通 構詞、文法、用字都不同 : 但是廣東是中國的一部分 所以粵語是中國的方言 : 依據這種標準 台灣原住民的泰雅族語、達悟語、排灣族語 也是台灣方言 : 中國東北有朝鮮族人居住 所以韓語也是中國方言 : 蒙語也是中國方言 藏語也是中國方言 苗語、擺夷、傣族也全都是中國方言 : 近一百年出版的以「漢語聲韻學」為名的書 : 幾乎都得留一章來說這些根本就不算在漢語系的眾多「方言」 : 你要用這種標準 我不會說有什麼不對 只是你自己要知道這裡政治成份有多少 你說的大致同意。 漢語在語言學上有二種主流分類,一是視做一種語言「漢語」,各「方言」為子分支, 另一視做「漢語族」,「方言」是不同的語言。 這個討論串我都採用後者,所以「方言」都特別加上引號。 但我不認為第一種分類只是政治成分。 幾乎任何二種語言間(Ex: 德語 vs 法語),語法差異都非常大, 但漢語沒有明確的語法規則,其「方言」之間語法差異也很不明顯, (不算入差異較大的蒙語、滿語、韓語、日語一類的話) 有人考證認為它們具有同一語源, 因此認為它們應該歸於一種語言,其差異只是子分支間而非語言和語言。 : 另外 我同意現代語言 文字共用 必定語言共用 然而反之並不成立 : 不同的文字確實可以表達同一語言 : 最常見的例子是閩南語的教會羅馬字 跟漢字完全不同 : 其他外國的例子也有 : 如越南從喃字(漢喃夾雜如日本假名漢字夾雜)轉變成以法語拼音為基礎的國語字 : 都可以用不同文字表達同一語言 : 所以你論證歐洲文字不同 所以背後語言不同的論證基礎是不對的 : (不過現實上是對的 現代歐洲的文字不同 背後的語言也不同) 你弄錯了,文字共用→必定語言共用,我們都同意了, 而我之前講的是:歐洲語言未共用→造成歐洲文字不共用 : 文字的書寫系統是指一整套表達意思的系統 : 如果兩個符號元素在系統內的相對關係是可以完全互相代換的 : 那這兩個符號就是同一個系統 : 所以細明體跟標楷體 雖然看起來不同 但是是同一個系統 同一套文字 : 然而正體字和簡化字不同 : 簡化字把許多字整併成相同的字 乾、幹、榦、干 發、髮 : 有些字又區分成不同的字 乾隆的「乾」又另外被保留 : 這是會被認為是不同的文字系統最主要的問題 : 有這種問題的包含了所有沒有隸定、楷定的所有中文字 : 也就是我之前說的草書、甲骨文、鐘鼎文 都有這種問題 : (這些字體的字數都遠遠少於常用的漢字) : 這些書體無法跟楷體一一對應 不應該被視為同一種文字 : 英文、德文、法文、義大利文、閩南語教會羅馬字 都用拉丁字母 : 但是一般不會認為他們是同一種文字 我針對的是你這句「必須要訓練才看得懂的兩種文字 憑甚麼說是一種文字!」 那樣的分法我不同意。 如果你用引文這種分法,我可以理解,但要我分我不會這樣分。 其實,文字到底是不是「相同」、「一樣」,還頗難定義的。 拿二個東西問人是不是同一種顏色, 也許A說不是,因為一個是 #FFFFFF 一個是 #FEFFFF, 但B說是,至少他的眼睛分辨不出二者的差異。 先談拉丁字母的問題。 實際上語言學是西方來的,西方並沒有文字學,也沒有「文字」的概念, 它們只講written language(書面語) 或 writing system(書寫系統), 只有 English ,而不像中文會分英語、英文。 語言學上根本不討論 English 和 German 是否二套書寫系統, 你如果這樣問,別人會說你神經病,因為 English 和 German 是語言不是書寫系統。 如果要強調 Written system of English or German, 那麼就書寫系統來看,都是拉丁字母,它們是相同或相近的書寫系統(文字), 因為一些德文使用的字母會附加二點之類的,所以在判定上仍有不同的看法。 但就中文而言,英文是「記錄英語的文字」,德文是「記錄德語的文字」, 如果只看「文字」那當然相同或相近, 但如果看「記錄XX的文字」,那記錄的語言不同,就是不同。 如何看出記錄的是不同語言?我也說不清楚,主要可從語法來看, 也可以從一些字詞特徵、屈折變化等看出。 再談簡化字。 如果按照語言學的標準講法,那麼簡化字和正體字,連同粵語字、日語漢字等等, 當然都屬於相同或相近的書寫系統(文字)。 如果按照第二種,基於: (1)簡化字和正體字記錄語言相同, (2)簡化字和正體字的書寫系統相同或相近, 因此通常會歸為同類。 你前面講的草書、甲骨文等等, 一般也都歸類為「漢字」,屬同一種文字,只是字體不同。 且由於(1),簡化字和正體字的差異,遠遠不同於英文和德文的差異。 如果比的是粵語白話文和漢語白話文呢? 因為記錄的語言不同,所以如英語和德語,有二種看法。 更何況,簡化字不是一套完整的系統,只有2235字, 其中還有不少本來就存在的古字或古文也會使用的用法, 簡化字文章仍必須夾帶傳承漢字,無法獨立存在。 所以要把簡化字獨立成一種文字是有一點問題的。 因此,我傾向把簡化字和正體字歸類為同一種文字,但字體不同。 你說的「一一對應」原則有其道理,但似乎不能講得太絕對, 漢語拼音和注音符號能一一對應,算不算同一套書寫系統? : : 資料中提到: : : 「一種是讀書識字所使用的語音,稱為文讀,又叫讀書音、文言音、字音;另一種是 : : 平時說話時所使用的語音,稱為白讀,又叫做說話音、白話音或話音。」 : : 我說的是古人多半用文讀讀文言文,日常生活和不常見的白話文則用白話讀, : : 沒說文讀「只用於」讀文言文,不能用於其他場合。 : : 你則說文讀白讀是兩套讀法,在不同場合使用,我沒有反對,事實上我同意。 : : 我不認為我們的說法有矛盾,不知道你想辯什麼? : : 倒是你說「文讀 白讀 是兩套讀音系統 都是用在所有的文字上」 : : well...至少資料說文白異讀是漢語體系特有的。 : 用閩南語念文言文有文讀的發音也有白讀的發音 : 日常的閩南語也有文讀也有白讀的混雜念法 如:香香兩兩 : 這不是什麼場合不場合的問題... : 我只能說你真的知道什麼叫做文白讀嗎? 不太同意你的看法,我認為這不矛盾,誦讀文言文時還是以文讀為主體。 如果偶爾穿插當地日常生活的客體,可能會習慣用白話讀,但那不是主軸。 而且這是會變的,比方我們講閩語,文章偶爾會夾些「碗粿」之類的日常用詞, 台灣人遇到「碗粿」會自然讀成閩語, 但這篇文章如果傳到其他地域(比如對岸),讀的人不懂閩語, 他非常可能以普通話讀成「碗果」。 隨著時空推移,我們可以預期「碗粿」的讀音遲早會變成當時的標準漢語, 現代漢語詞有一大堆在當時是「方言」,但我們現在根本無視當時的發音。 而你說的混雜用法基本上是類似外來語的情況,直接用某個「外語」的音, 多半是引經據典,這些句子多半是文言文寫成的,當然用文讀。 而其他日常生活為刻意區別某些事物也會特別分文讀白讀。 但無論如何, 我想這和我說「人們主要用文讀讀文言文」並沒有矛盾, 實際上若用閩語白讀讀整篇文言文,就真的很不搭。 : .........文言文不是粵語 用粵語念文言文也不是粵語文讀 : 文白異讀是指對同樣的一個詞彙有兩組不同的發音 : 這種現象日文漢字也有 只是叫做音讀訓讀 不叫文白異讀 : 不管拉丁文、德文、義大利文的關係如何 跟文白異讀都完全沒有關聯可言... : 從你的類比 可以知道你將文白讀誤解為: : 「文讀」就是方言念文言文;「白讀」就是方言白話。 : 你如果對文白讀觀念正確 就會有下圖的觀點 : 合理的簡圖: : 古文: 文言文 (隨方言念) 拉丁文 (隨德腔義腔念) : 現代語:官話 閩語 粵語 吳語 日語 韓語 英語 法語 德語 義語 你的說法和簡圖不能說不對,但你根本沒有針對重點... 在我的認知,德腔、義腔拉丁語都是拉丁語,是相同的語言, 一如北京腔、福州腔的漢語。 而語言學上沒有獨立的「文言語」, 讀文言文儘管語法稍有不同, 儘管系統稍有不同(平時白讀,此時用文讀), 還是原來的語言。 我要強調的是,語言學的分類上和我們的一般認知上, 當義語人唸拉丁文時,我們認為他在講拉丁語(外語), 而當粵語人唸文言文時,我們認為他在講粵語(原來的語言)。 所以,文言文是一種文字、多種語言,能夠跨語言; 拉丁文是一種文字、一種語言,不能跨語言。 那麼,造成以上二種不同解讀的背後原理是什麼? 這就牽涉到語言學為語言分類的原則, 是一個大主題,我一時也說不清楚,有空再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48.222 ※ 編輯: danny0838 來自: 118.169.48.222 (01/07 18:39) ※ 編輯: danny0838 來自: 118.169.48.222 (01/07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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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文言文是一種文體嗎...是一種特定的用字譴詞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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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anny0838 來自: 118.169.48.222 (01/07 19:05) ※ 編輯: danny0838 來自: 118.169.48.222 (01/07 19:06) ※ 編輯: danny0838 來自: 118.169.48.222 (01/07 19:11) ※ 編輯: danny0838 來自: 118.169.48.222 (01/07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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