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為甚麼中國能統一文字?
一段一段回焦點都亂掉了,我重新整理一次我們的論點
你認為:
文言文可類比作外文,文言可類比作外語。
(尤其被廣泛共用的外文/語)
文言和白話,可類比作Y語和拉丁語;
文言文和白話文,可類比作Y文和拉丁文;
X1方言之於X2方言,可類比作Y1語之於Y2語;
X#方言共用文言文,可類比作Y#語共用拉丁文;
X1方言文言之於X2方言文言,可類比作Y1腔拉丁語之於Y2腔拉丁語;
X方言文言之於X方言白話,可類比作Y腔拉丁語之於Y語;
X方言人讀文言文,可類比作Y語人讀Y腔拉丁文。
我則認為:
文言文就是文言文,很難類比。
勉強要比的話,文言文白話文既類似文體之異,又類似本語外語之異。
文言文白話文之異「部分」類似文體之異,
皆有語法差異,一如詩之於散文;
但音韻差異明顯不同,詩與散文頂多抑揚頓挫稍稍有異,
而文言文白話文則有明顯不同的二套唸法,大約類似文讀和白讀之差異。
你認為,文言和白話,可類比作Y語和拉丁語,
我同意,雙方皆是語法、聲韻不同,皆需額外學習才能掌握;
你認為,文言文和白話文,可類比作Y文和拉丁文,
我同意,雙方皆是文法不同,皆需額外學習才能掌握;
你認為,X1方言之於X2方言,可類比作Y1語之於Y2語,
我同意,雙方皆是語法、聲韻不同,皆需額外學習才能掌握。
你認為,X#方言共用文言文,可類比作Y#語共用拉丁文;
我部分同意,
我同意,雙方皆是另外學習一套語法、聲韻不同的共用系統。
但是,
X#方言文言不共用文言,然而Y#語共用拉丁語,
詳後分述。
你認為,X1方言文言之於X2方言文言,可類比作Y1腔拉丁語之於Y2腔拉丁語;
我部分同意,
我同意,雙方皆是語法相同、聲韻不同。
但是,
前者被視為不同語言,需額外學習才能掌握,
後者則同被視作拉丁語,未必需額外學習才能掌握,
比如漢語之台腔北京腔可能不需,
但漢語之台腔福州腔可能需要。
你認為,X方言文言之於X方言白話,可類比作Y腔拉丁語之於Y語;
我部分同意,
我同意,雙方前後者皆是語法、聲韻不同之系統。
但是,
前者被視為相同語言之不同子系統,後者則被視為不同語言;
前者為句之融合,較深入,語法界線模糊,文言及白話難以明確切割,
後者為字詞之借用,較不深入,語法界線清楚,Y腔拉丁語及Y語容易明確切割。
如果你要範例,
前者例如明、清、民初的文章;
後者我找不到難以區分英、拉語法的完整句子。
其二,你認為Y腔拉丁語就是「用Y語之發音規則唸拉丁語」,
故Y腔拉丁語之聲韻同於Y語,
我不同意,
比如北京腔英語是北京語人唸英語時,
主體為英語,但不可避免雜入了北京語腔調,
故北京腔英語之聲韻應與北京語明顯不同,
同理,我不認為義腔拉丁語之發音規則與義語相同,
雖然歐語之間聲韻差異不甚顯著,二者有可能相似。
但「Y語借自拉丁語的字詞」長期下來會演變為Y語的發音規則,
比如國語句中借自英語之「沙發」,其聲韻為國語而非英語。
承上,「A語發音唸B語」不等於「A腔B語」,
討論這個意義不大,
在句子的層次上很少人真的這麼做。
但在字詞的層次上就有人這麼做,這就是外來語。
至於外來語應該當哪一種語,我覺得有多種標準和結果,前已述。
其三,小小補充,這應該也是常識,
方言間互借或借自文言之字詞,多為形同,不易明確區分,
音則視來源語而定,
如:經濟、診療、各有所長、《大清律例》
歐語間互借之字詞,多為形異,可明確區分,
音則因語法、變格異而經常不同,
也許本來是同一讀音不同拼法,演變到後來也常不同,
如:musculus musculi musculum musculorum (拉) → muscle muscles (英)
algorithmus(拉)=algorithm(英)=algorithmique(法)=algorithmus(德)
Odyssey(德)=Ulysses(英)=Vulicevic(拉)
John(英)=Juan(西)=Giovanni(義)=Jean(法)
這可能跟我們在討論的類比問題有點落差,
但也是中文系統和歐文系統的重大差異之一。
你認為,X方言人以X方言文言讀文言文,可類比作Y語人以Y腔拉丁語讀拉丁文;
我部分同意,
我同意,雙方皆非以日常慣用口語誦讀書面文字;
但是,
X方言文言較諸慣用之X方言白話為同一語言之不同系統,落差小;
Y腔拉丁語為拉丁語,較諸慣用之Y語為不同語言,落差大。
其二,文言不是周全的語言,
它是一種對應文言文的特殊語體,
而文言文是為了目讀而否為了口讀,
雖然可以唸,但簡略而特別,不適合也不常用於口語溝通,
就像詩可以唸,但通常不吟詩溝通。
古代讀書人是可以互相吟詠作樂,
但真要口語溝通,方言同就講白話(不講文言),不同就講官話;
不同的,拉丁語是一種周全的語言,
時人語言不同就講拉丁語溝通,
你講的德腔義腔X腔拉丁語,原則上是可以互相溝通的。
(有可能真的不能,就像A腔官話也有可能真的不能和B腔官話溝通,
那時若不學習對方語言,大概就得用共同文字筆談了)
要之,
懂文言文者間一般不講文言,非我手寫我口,
懂拉丁文者間可講拉丁語,是我手寫我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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