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當政府介入打壓新創公司

看板Soft_Job作者 (十三)時間10年前 (2014/04/04 16:43), 編輯推噓2(20170)
留言172則, 1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0/21 (看更多)
※ 引述《bleed1979 (十三)》之銘言: : 我回應版主說要聊聊才發文的啊。 : 1.馬上修改法令5萬變100萬的理由是什麼? : 原因可能是因為學運,但公文上面的寫法是什麼呢? : 我的單方面資訊得到的是 : "因為學運,所以馬上修改法令5萬變100萬" : 但是誰能證明這句話的真偽?還是個人的推想連連看遊戲? : 是不是我看到了修改法令的書面資料就可以判斷真偽了呢? : 2.審查時間無限期推托拉 : 審查期限是否有所規範? 是否超過期限可以告該單位瀆職? : 坦白說,我覺得搞錯了重點。 : 我可以提供我的意見, : 應該就 : "所有新案件都必須經由櫃買中心審查後才可上架" : 這一點來爭取才對。 http://www.selaw.com.tw/fn4.asp?id=6586 我查到的是102年8月定的。 有查錯請版友告知,謝謝。 罰則在 與本中心簽約之平台業者,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本中心得依情節輕重 處以新臺幣一萬元至十萬元之違約金或停止創意提案揭示於本專區: ^^^^^^^^^^^^^^^ ^^^^^^^^^^^^^ 一、依第十條抽查結果經發現缺失限期改善未完成改善者。 二、拒絕提交相關資料供本中心實施調閱或查核者。 三、與本中心簽約後,發生不符第七條所訂資格條件者。 四、重大違反與本中心所簽訂之契約者。 五、違反主管機關法令且情節重大者。 六、所架設集資網站發生嚴重網路資訊安全事件者。 七、牴觸或違反本中心鼓勵創意目的之其他情事。 前項情形,經平台業者適時提出具體事證,舉證係不可歸責事由所致者, 經本中心審核後得同意減輕或免除其責任。 要回頭看第10條和第7條 第 10 條 本中心將不定期抽查與本中心簽約之平台業者下列作業是否依其內部管理 程序進行: 一、對創意提案審核作業。 ^^^^^^^^^^^^^^^^^^^^^^^^^^^^^ 二、對創意提案集資成功之資金收付,或集資不成功之退款所設控管作業 。 三、對集資成功創意提案是否執行完成控管作業。 四、對所架設集資網站之資訊安全控管作業。 第 7 條 平台業者申請將創意提案揭示於本專區時應符合下列條件,並填具「平台 業者申請創意提案於「創意集資資訊揭露專區」揭示申請書」(附件一) ,連同應檢附書件,向本中心提出申請。平台業者所提出之申請書件未齊 備者,經本中心限期補正,逾期未完成補正者,得退回其申請案: 一、平台業者負責人或代表人不得有公司法第三十條各款情事之一。 二、平台業者架設之集資網站,須揭示一件以上之創意提案。 三、平台業者對集資成功之創意提案收取集資網路平台服務手續費,原則 不得逾實際集資金額之 10%。如因集資環境改變而須調整者,應經與 本中心協議後調整。 四、對創意提案已建立審查機制。 五、對創意提案集資成功之資金收付作業,或集資未成之退款作業,均已 建立控管機制。 六、對集資成功創意提案之執行完成已建立控管機制。 七、對集資網站之資訊安全已建立控管機制。 八、平台業者保證與本中心簽訂契約後,應將其集資網站上所有集資中之 ^^^^^^^^^^^^^^^^^^^^^^^^^^^^^^^^^^^^^^^^^^^^^^^^^^^^^^^^^^^^^ 創意提案申請於本專區揭示,經本中心審查同意後,始可揭示於本專 ^^^^^^^^^^^^^^^^^^^^^^^^^^^^^^^^^^^^^^^^^^^^^^^^^^^^^^^^^^^^^ 區並開始集資;未經本中心審查同意者,應自平台業者集資網站刪除 ^^^^^^^^^^^^^^^^^^^^^^^^^^^^^^^^^^^^^^^^^^^^^^^^^^^^^^^^^^^^^ 我不是集資平台的人,不曉得當初的他們簽的合約內容是什麼。 能查到的這個還有網頁下面附檔申請表格。 我需要更完整的資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203.15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oft_Job/M.1396600994.A.A30.html

04/04 17:02, , 1F
還有回自己文章這招喔 看來你很努力想讓原文不被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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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7:03, , 2F
小小聲:版主說不禁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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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你看到這整串文章是黃色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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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7:04, , 4F
lol恭喜您成功讓板主落個口實了呢~要不要給你摸摸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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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7:05, , 5F
不禁不代表你可以自己回自己文章洗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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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7:06, , 6F
這麼lol,我從厄薩斯之後就很少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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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代表我不可以出示資料來佐證自己的言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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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7:07, , 8F
你可以用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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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7:07, , 9F
我也可以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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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7:08, , 10F
你不可以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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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7:08, , 11F
版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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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7:09, , 12F
那裡有寫不能回自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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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7:09, , 13F
自己回自己文不叫聊天文 請問這叫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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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7:09, , 14F
灌水文? 自問自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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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7:10, , 15F
只要TonyQ以版規9治我回自己的文我坦然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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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7:11, , 16F
被你用自問自答文強暴眼睛我無法欣然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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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7:11, , 17F
請你不要逼我去找你或版主自回自己文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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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7:12, , 18F
我最一開始就是眼睛被政治文強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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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7:12, , 19F
他強暴你你就可以強暴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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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7:13, , 20F
我的訴求不就是希望版主整串刪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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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7:18, , 21F
那麼簡單講你是為了刪串刻意模糊討論焦點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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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7:21, , 22F
不要理他了啦,整件事唯一PO出泛政治化內容的就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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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7:24, , 23F
他可是最關心這串的板友呢~回推文時間都相當"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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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7:37, , 24F
基本上我們沒有要求非得要回文或修文啦,別這麼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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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7:37, , 25F
有問題的時候我會處理 大家還是回主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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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7:38, , 26F
Bleed 後面這兩篇我覺得蠻切題的啊,不是壞事。大家還是回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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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7:38, , 27F
題討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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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7:40, , 28F
最後這兩篇已經很明顯是切題了,結果還不是一堆在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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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要凸顯這種已經歪掉的風氣。就事論事每個人嘴巴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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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7:41, , 30F
會講,實際上呢?
04/04 17:41, 3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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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eed 1.不認同的意見不代表歪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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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現在讓我們來討論原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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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7:56, , 33F
您自覺前面3篇是刻意囉~ 還以為您閱讀能力奇杷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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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8:00, , 34F
對我來講,這裡就是個平台,而我盡量做到大家意見都能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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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8:01, , 35F
你的意見是意見、其他人的意見是意見,我的意見並不大於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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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的意見也不大於你,但是人們要看什麼意見加入什麼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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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是誰能控制的,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好好表達自己想表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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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8:02, , 38F
如果無法取得別人認同,那也就只是無法被認同,也沒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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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8:04, , 39F
是說這兩篇我沒看到「一大堆反對」啊,反對的也有其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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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93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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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T 立法院沒有禁止...為什麼會這樣你去問之前訂法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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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8:49, , 134F
我等會會去查查何時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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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8:50, , 135F
我的意思是不越推越高,下一次會被重視的程度就下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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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8:50, , 136F
之前紅潮也只是包圍,今天以是佔領。明天會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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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8:51, , 137F
我會建議換個地方行使反抗權。並趕快爭取公民連署書。
04/04 18:51, 137F

04/04 18:52, , 138F
籌碼永遠不會是佔領那個地方,而是背後的民意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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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8:54, , 139F
所以要大家一起來亂的意思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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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9:04, , 140F
哪時生效我不清楚 不過法院通過後三年內不能改不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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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9:07, , 141F
@bl:可以總結一下你對FlyingV事件看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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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9:10, , 142F
往國外去。也歡迎到這個網站。http://www.vdemocracy.tw
04/04 19:10, 142F

04/04 19:35, , 143F
連PO煩不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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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9:35, , 144F
版主可不可以管一管無聊的連PO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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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9:37, , 145F
一個頁面有你的7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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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9:37, , 146F
不會去政黑板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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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9:45, , 147F
是要發幾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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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9:51, , 148F
文章有夠多 可惜沒有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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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9:52, , 149F
那你推文的2怎麼出現的。
04/04 19:52, 149F

04/04 19:58, , 150F
連2都不懂 我看你還是不要上PTT好了
04/04 19:58, 150F

04/04 19:59, , 151F
那你弄個你懂得2讓我看啊。
04/04 19:59, 151F

04/04 20:01, , 152F
我有疑問耶,這裡既然不禁政治文,為什麼不能在這裡講?
04/04 20:01, 152F

04/04 20:37, , 153F
可以閉嘴嗎?
04/04 20:37, 153F

04/04 20:40, , 154F
版規2或3送樓上。
04/04 20:40, 154F

04/04 20:49, , 155F
@bl:你不否你前幾篇是在刻意模糊焦點嗎?
04/04 20:49, 155F

04/04 20:55, , 156F
我已經寄三人證明我被圍剿和侮辱是事實,晚安囉。
04/04 20:55, 156F

04/04 20:55, , 157F
@TonyQ: 既然bl不否認,即是蓄意,是否符合板規一呢?
04/04 20:55, 157F

04/04 20:56, , 158F
我沒有罵那些吧。反倒是我被說大腦有問題。
04/04 20:56, 158F

04/04 20:59, , 159F
路過補一刀, 「未經判決的陳述」呢, 只是腦補而已...
04/04 20:59, 159F

04/04 20:59, , 160F
反正解釋權在板主身上.而我覺得板規一重點在蓄意挑釁
04/04 20:59, 160F

04/04 21:00, , 161F
我已經收到三封回信說不違規了。早說沒事,那就告退了。
04/04 21:00, 161F

04/04 21:01, , 162F
那洗洗睡吧,你也累了一整天吧 lol
04/04 21:01, 162F

04/04 21:04, , 163F
基本上我覺得以從寬從輕去討論啦,沒有必要我不想動用規則。
04/04 21:04, 163F

04/04 21:05, , 164F
請大家還是儘量尊重討論規則,不然也只是讓大家都很麻煩。
04/04 21:05, 164F

04/04 21:34, , 165F
自己文章直接編輯改不行喔... 討論也不是洗板吧= =
04/04 21:34, 165F

04/04 22:25, , 166F
要統我就來阿 那你是不是也是板規九處理?
04/04 22:25, 166F

04/04 22:28, , 167F
一個連續洗版面洗了8篇文章 不是洗版?
04/04 22:28, 167F

04/04 22:28, , 168F
那有一天大家不爽了 是不是一個人連續發10篇文章
04/04 22:28, 168F

04/04 22:29, , 169F
還是100篇 1000篇 反正你爽就好了?
04/04 22:29, 169F

04/04 22:38, , 170F
這你個版嗎
04/04 22:38, 170F

04/05 00:29, , 171F
這是沒禁政治文的軟體版,這篇文原po是我。
04/05 00:29, 171F

04/05 02:36, , 172F
我的2不見了
04/05 02:36, 172F
文章代碼(AID): #1JFd2Yem (Soft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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