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當政府介入打壓新創公司

看板Soft_Job作者 (自立而後立人)時間10年前 (2014/04/03 21:14), 10年前編輯推噓28(28062)
留言90則, 3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1 (看更多)
我決定來打破我不在這主動談政治的立場, 因為這件事情事關 startup 的生存空間。 因為這兩篇文章代表的事件 [爆卦] 群眾募資網站flyingV要GG了?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6522221.A.DF7.html Re: [爆卦] 群眾募資網站flyingV要GG了?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6525215.A.172.html 我相信這個應該踩到一堆 startup 的創立者或工程師的雷點。 我們在那堆狗屁科專底下拿少少的錢寫報告寫到死, 然後發現其實自己寫報告就寫沒有研發時間了, 一堆潛規則弄到你暈頭轉向又無力專注。 政府專案一堆狗屁規矩跟狗屁原則, 讓一堆資訊公司根本就是在做一些不好用又問題一堆的系統, 最機車的事情就是錢都被中間層層轉手的關係人賺走, 倒楣的都是底層 RD。 這些機車事我們都忍下來了,但今天一個集資服務, 支援學生運動就活該這樣被主管機關討價還價藉機要脅, 竟然就只為這樣一個活動與事件,太讓人失望了。 無論你支不支持服務貿易協議,但資訊業的夥伴們, 我們真的是該找機會對這樣的一個政府做出反應了。 -- 之間的世界,反抗軍啟蒙軍的交集 帶著 Android 去旅行、去發現 在身邊渾然不覺的 另一個世界。 全世界,都是我們的 足跡與遊樂場。 ~ The world around you is not what it seems. ~ http://ingress.t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130.20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oft_Job/M.1396530858.A.98B.html ※ 編輯: TonyQ (118.168.130.202), 04/03/2014 21:14:31 ※ 編輯: TonyQ (118.168.130.202), 04/03/2014 21:16:13 ※ 編輯: TonyQ (118.168.130.202), 04/03/2014 21:16:26

04/03 21:19, , 1F
+1,不過建議該用工程師特有能力來抗議,才能發揮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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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21:24, , 2F
這次工程師其實參與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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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v 大家應該都知道就不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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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還有另一票人在做服貿相關的資料整理 公聽會的資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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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21:25, , 5F
要用什麼方式抗議,我覺得大家可以各自想想怎麼串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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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21:29, , 6F
其實最好的方式是電子化投票能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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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21:30, , 7F
讓參與民主也能線上.不然上班忙,很多人都被迫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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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投票只是另一種黑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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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21:32, , 9F
哀,只好都轉海外架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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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做到類似比特幣那種模式,可能就會簡單一點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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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研究置造太空船,用火箭射上太空,太空船裡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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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21:33, , 12F
退回服貿的 CD, 向未知的外星生命發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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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21:53, , 13F
代議政治也是五十笑百步而已....台灣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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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沒未來了,快逃較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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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版大發動工程師串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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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規則就是照章罰錢,太陽花不是唯一準則.vDemocracy.tw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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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站再來說打壓.還是只要和太陽花沾邊,就可以優於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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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v以外還有別的嗎?他們的政治立場實在太鮮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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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23:20, , 19F
其時我覺得就只是敏感性的問題而已 畢竟是掛.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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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要先跳出這個框框 才能有自由表達的空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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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掛 gov.tw? flayingV 背後是財團法人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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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v 的哪一個專案讓你覺得有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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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v 是填坑制,是個中立平台啦。比較像"技能"的眾籌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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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政府沒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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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可以上去發案子。當然能不能募到"技能"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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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處施壓 嘖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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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章罰錢是已經罰了,現在的問題是罰了之後還改規則,這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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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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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談的沒有掛gov.tw 的吧,不要把不同的事情弄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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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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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按照法律走嗎? 情理溝通無效 就上法庭見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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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不是簽來罰錢的,其中一方擺明準備一直違約的時候.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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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調整違約處罰.不能又要人家給你契約上的好處又要想隨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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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總不能在任何地方都要"讓利"吧.不喜歡約制就不要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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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就直接開另一個平台就好.這樣不是很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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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沒什麼好抱怨的,大家就按契約行事. 包括按時下班也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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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看了一下契約內容, 事前審是那招? 以前出版法已經搞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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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現在這種地方又偷偷來限制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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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大家過太爽了, 都沒人注意到這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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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化投票的弊端也很大,參考 年度風雲人物(Man Of The Y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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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爽不要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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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06:26, , 4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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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06:27, , 44F
會覺得g0v有立場怪怪的吧...把政府作的事公開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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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像霉體一樣給你加料心得感想 不應該有立場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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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都有立場,政府vs人民也是兩個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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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學運 也反對該死言論審查 雖然打壓很明顯 但身為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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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明確表達立場與是否可以討論政治 不可時而個人時而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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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09:52, , 49F
同意樓上觀點。建議還SoftJob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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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1:38, , 50F
該是我們做點事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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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2:02, , 51F
立場都是有的, 反也是充滿許多策略、算計跟手段, 不然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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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2:04, , 52F
是無腦了, 不過重點是要有說服力能讓人信服/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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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們版本來就沒有禁談政治的規範,而且今天這事是資訊新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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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受到影響,談乾淨其實是多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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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ddle 所以重點就在審查的狀況與正當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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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dion 法律解釋握在人家手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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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釋權在別人身上? 這是你覺得的還是有另條法律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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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碰到困難都不循正規法律途徑 而光喊打壓 還算法治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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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dion 這是這間 startup 揭露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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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dion 你大概沒看過公益勸募條例與募資相關規範有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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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整吧,這些事情都是一個個該變成法案進入立院審查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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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現況來講,這些都是條例,解釋權都在權責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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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也待過審查單位,你就別跟我辯論這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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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要跟你辯阿 既然解釋權不在己方 那麼又有甚麼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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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 但是或許不合情合理 本來就是這世界的常態 支持相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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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去爭取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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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法條才會漸趨完善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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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20:47, , 68F
要不每一個國民都來行不合法但有正當性之事 哪裡還有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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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每次都要引一句名言「希特勒屠殺猶太人也是合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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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上個世紀的種族歧視, 也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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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dion 所以這是個值得討論的議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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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興趣知到德國那條法律規定可以屠殺猶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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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反對喔,只是好奇想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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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抽菸習慣並丟菸蒂於排水溝,沒被罰過但並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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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查到的資訊都是偏向立法規定猶太人沒有選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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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ver forget that everything Hitler did in Germ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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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s legal." -- Martin Luther King, 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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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丁路德金大人說的, 請去找他辯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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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就是他的認為罷了。我個人不屑引用他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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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01:06, , 80F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安插個罪名~對希特勒來說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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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 bleed 兄要同時為納粹跟我們這個爛政府辯論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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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要為納粹辯論?請明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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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0:19, , 83F
因為網路筆戰很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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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eed1979 希特勒當初是由修改法案達到集權統治,再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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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倫堡法案把猶太人直接從德國人的權利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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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當時所作的事情的確是合法(或說有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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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同二二八白色恐怖,他們殺那些人一樣是司法權的濫用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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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歷史爭議或悲情沒興趣。只對屠殺合"法"有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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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如果真有這個法,可說是空前絕後的。我要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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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20:18, , 90F
你可以看看紐倫堡法案,典型的不把人當人看的法案喔。:)
04/05 20:18, 9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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