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婚姻是不是一種落後的制度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瘋法師)時間8年前 (2015/10/31 08:41), 編輯推噓20(20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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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很想直接開罵,但我還是認真回一下好了。 ※ 引述《kevinet7410 (自由王)》之銘言: : 最近同志婚姻又開始熱絡討論 : 讓我不禁思考到其實婚姻的本質就是壓迫 婚姻的本質是什麼?你真的有思考過這問題嗎? 我很喜歡一個近代法律上對婚姻的見解,那就是: 婚姻是一種契約關係。 契約是什麼?是一種承諾。我同意以一千元買你手上的那東西,這就是一種簡單的契約關 係。 那麼婚姻是什麼契約?請回想那不知道被唸多少次的結婚誓言。簡單來說婚姻就是一種雙 方承諾互相為對方的人生負責,二人之後的人生會一起走下去,不離不棄的契約。 所以怎會是壓迫?又或著壓迫了什麼?還是在你眼中信守承諾,誠實面對,不欺不騙就是 一種壓迫? : 試想為何只有浪漫愛的伴侶才是國家應該保障的對象 國家不應該保障契約關係嗎?跟你說好了一千元買你的東西,但我卻反悔了。我可以完全 不用負責? : 難道兄弟姊妹之間的親情就不能成為一個家庭? 親屬關係本就是家庭,在你出生時就記錄在案的了.... : 我們對婚姻的想像其實太狹隘了 狹隘的人是你哦! : 認為只有一男一女而且有孩子的家庭才是完美的家庭 : 但其實家庭的本質本來就不應該只有繁衍後代吧? : 我認同國家應該立法通過同性婚姻 這個契約的適用範圍和適用條件都是可以討論的,他就只是個契約,又或著說是定型化契 約。對這內容的修改都可能隨時代而不同。 所以要不要讓適用範圍變大,我基本上沒任何意見。 我認同契約關係只有民法關係,所以通奸除罪化我完全支持。 : 因為基於轉型正義的角度思考 : 立法通過是向社會宣誓同志和異性戀是等值的 : 不過我認為到最後婚姻這個制度其實是要廢除的 : 因為婚姻其實就是在壓迫其他群體 : 大家認為呢? 契約關係是保障簽約的雙方。 我承諾願意以一千元向你買這個東西。毀約時自然要受罰,不是嗎? 那麼請問又壓迫到了誰? 不願意花一千元的人?有誰逼他要花那一千元? 不願意賣東西的人?有誰逼他一定要賣? 這個契約關係明明只存在簽約與承諾的雙方之間,關其它人什麼事了? 為何你反對婚姻這個定型化契約的理由竟然是這世上有人不願意簽這契約? 許下承諾,立下簽約是要二方同意的事,與外人有何關係? 契約是保障簽約的雙方,又關非簽約者何事了? 還是你是在跟我說,人類之間不需要契約關係。任何約定和承諾都不需要法律保障? 你不想簽契約是你家的事,為何要以此去阻礙那些願意簽下契約的人? 不要那麼自私好嗎? -- 我們不應該依負擔的罪惡來選擇道路, 而是在選擇的道路上負擔自己的罪惡。 ──蒼崎橙子 「空之境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8.163.18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46252073.A.D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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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篇。不過對有些人而言,只要有人建議他結婚,或是跟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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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結婚的好,他就覺得是壓迫,覺得有壓力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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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得推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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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法律政治分析似乎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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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是如何? 就只是契約關係 鬼扯一堆做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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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你完全不懂我的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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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你完全搞不清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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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婚姻是契約關係 為何我不能自己訂定婚姻的型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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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夫一妻制才可以受到法律認可 你說契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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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為何只有這種契約我可以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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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契約的適用範圍和適用條件都是可以討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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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的壓迫就是為何國家可以給與進入婚姻的人特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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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 這樣不就是在變相歧視沒有進入婚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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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文就有寫的東西...你要我再說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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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契約關係有什麼問題? 有人逼你簽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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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是在說這件事情啊 只有當婚姻的形式不受限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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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支持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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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要我把我本文就寫的很清楚的東西再貼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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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的確搞不清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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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我說你看不懂我那篇的論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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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根本連我想說什麼你也沒看懂就態度這麼差 還討論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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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了 浪費時間 反正該說的我都說了 搞不懂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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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說的不是 我不想結婚 所以最好大家都別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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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面回覆 我打的文章根本沒搞懂 自己稻草人論證 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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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不想辯了 啊不就好棒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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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 火氣上來的人是你哦!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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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XD嘞 繼續你的稻草人論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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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 你根本沒考量到進入婚姻國家給了那麼多特殊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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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是稅制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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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特別承認婚姻就不是在宣誓婚姻是個美好的制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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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個人怎麼辦 不想進入婚姻的人 就受到變相的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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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直接由國家宣布廢除婚姻 表示進不進入婚姻都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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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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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請問國家保障這個契約關係的問題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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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會一直鬼扯卻沒回核心問題 保障這個契約關係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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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 你要戰這契約的條件內容有問題我沒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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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文就寫的清清楚楚的東西...請你再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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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這是雙方合意之下才會產生的契約 歧視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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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有逼你簽一定要簽契約嗎? 沒有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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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92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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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 那篇的重點是反對異性戀婚姻 他可沒反婚姻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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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打了 反對只有異性戀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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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要廢除婚姻的人是你...而且你的理由都十分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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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又回到我這篇本文寫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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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反對對現在的婚姻內容做修改 但不認同廢除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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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你到目前為止說要廢除婚姻的理由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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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想結婚 所以其它人也不淮結婚 這種程度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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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你這樣的說法其實你野蠻自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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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國家認可婚姻是美好的 所以單身者繳的稅就應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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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來照顧結婚者 這樣不也很自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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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聽你在鬼扯 陳昭如教授是完全反對婚姻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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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沒看懂就不要發表意見 你到底有沒有看文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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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個國家都會認可一些東西是美好的,並花錢花人力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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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來保障,即使不是國內的每個人都認同那是美好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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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昭如是否完全反對,我不知道,但現階段至少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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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軍事、高等教育補貼、音樂戲劇補貼等等都是。國家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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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就沒必要也不可能達到k大心中的那種超然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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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在我的想法裡國家不應該為人民決定何謂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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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變成有點是民主的傲慢 只因為你是占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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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有權力決定何謂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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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軍事與高教應該不是平等當做考量,而是國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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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要做也是可以分析其壓迫的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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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本來幾個領域就蘊含了許多權力分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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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沒有“決定”何謂美好,只是認定某些事物需要被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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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我認為國家完全沒必要在這種問題上達到超然中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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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那會變得國家只能做對國民生存直接有利的事,其他任何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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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都變成廣義的“決定何謂美好”,並“壓迫其他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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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ka大,我舉科學軍事高教音樂只是要說明,還有太多國家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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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萬倍資源支持的項目,而這些項目不一定是人人都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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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使是何謂國家利益,也有會有不同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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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不認為用國家利益就可以任意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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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國家不該有是少數人決定國家利益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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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認為科學、軍事、高等教育確實可以重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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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一種契約關係可以說對也可以說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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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確實脫胎自契約 但婚姻制度與其說是契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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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寧說他是「契約關係的孩子之一」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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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個社會的多數人來講 婚姻不只是一種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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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受到社會基本組成單位"家庭"的存在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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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個社會仍然認同這樣子的連結 因此它比契約更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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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複雜 更加的形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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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MD0ufsI (PublicIss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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