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婚姻是不是一種落後的制度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NUNCA MAS)時間10年前 (2015/11/01 17:49), 10年前編輯推噓9(9010)
留言19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4/15 (看更多)
尚市長又開始自我想像了。 首先要不要毀棄婚姻,都還沒說怎麼就可以得到這些結論。 分類作為一種權力在於區分認同,而且被區分為不同的人會得到不同的差別待遇。 沒有人說因為有權力分配的問題就不要某個東西。 這是哪裡來的神奇稻草人?還硬塞話給別人。 婚姻作為一個分類的結果,代表有許多人因為(不)處在婚姻的關係而受到權利減損。 例如:對於選擇關係的權利,不處在婚姻中的人,就會受到減損。 因此婚姻作為一種壓迫不僅對於身分認同的美好想像有提供作用, 同時也剝奪不在這段關係中的許多人,無法在「身分」上與他人連結。 同時分類的政治問題並不是在於誰跟誰不同,而是不同之間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權力結構。 換個方式來說,為什麼婚姻相較其他分類受到較多的肯定,與保障? 或者有較多的肯定與保障也罷,那能否能有其他分類也被保障嘛? 並不是說有權力的高低就是不對,而是這個社會有沒有共享未來的可能性。 或者說我們想要得就是一個我管你,反正我有權力就好的社會? ※ 引述《CCLelouch (朱利亞斯.金格雷)》之銘言: : ※ 引述《uka123ily (NUNCA MAS)》之銘言: : : 我覺得尚市長跟瘋法並不了解何謂壓迫。 : : 所謂的壓迫在這些毀廢派來說,特別持政治性立場的分析。 : : 「婚姻」本身就是一個建構的分類,是一個權威者權力的展示。 : 第一句話就有問題了。 : 婚姻本身是權威者權力的展示,家庭更是權威者權力的展示, : 所以不要婚姻之後,也可以不要家庭; : 國家也是權威者權力的展示,所以也不要國家; : 公司更是權威者權力的展示,所以不要公司... : 到最後,只要是所謂"權威者權力的展示",統統都不要了。 : 這點以前庵野痞子說得很清楚,人與人只有變成LCL,全部變一團橘子汁, : 才有可能沒有"分類區別"、沒有"群體差異"。 : 如果只要是"權威者權力的展示"都要反對,那這樣的人確實不用生存在世界上, : 因為他不管走到哪裡,都沒辦法擺脫這樣的世界。 : 如果連這點都搞不清楚,那某些人也只能沉浸在自己的橘子汁裡面, : 對著外面世界無力的吠叫罷了。 : p.s.: 說得更白一點,"教授"也是一種"權威者權力的展示", : 所以陳昭如本人應該先辭職再說。 -- 消されるなこの想い My thoughts never be erased 忘れるな我が痛み My pain never be forgotte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9.6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46371368.A.526.html

11/01 18:11, , 1F
那位k某人看來可不是你說的這樣喔。
11/01 18:11, 1F

11/01 18:11, , 2F
他看起來是很堅持要毀棄婚姻的...:)
11/01 18:11, 2F
我看起來不是這樣耶。 ※ 編輯: uka123ily (114.34.9.65), 11/01/2015 18:19:07

11/01 18:23, , 3F
我跟瘋法兩票對你一票,異議無效:)
11/01 18:23, 3F
張慶忠+蔡正元也是兩票阿,原來你是想吵贏,而不是想要論述。 ※ 編輯: uka123ily (114.34.9.65), 11/01/2015 19:09:53

11/01 19:22, , 4F
還搞不懂我在諷刺你嗎?^^
11/01 19:22, 4F
有點無力的諷刺,我可能不太有什麼幽默感吧,真是抱歉耶。

11/01 20:06, , 5F
so??諷刺成功好棒棒嗎毛J敏
11/01 20:06, 5F

11/01 20:11, , 6F
發文只想黑特人的傢伙滾回黑特好嗎拜託不要在這發文
11/01 20:11, 6F
※ 編輯: uka123ily (114.34.9.65), 11/01/2015 20:59:23

11/01 21:05, , 7F
趕人不是民主的風範。
11/01 21:05, 7F

11/01 21:06, , 8F
我想,沒有人有資格趕看不順眼的人走。
11/01 21:06, 8F

11/01 21:07, , 9F
如果連這點都不能理解,那我們的民主教育是失敗的。
11/01 21:07, 9F

11/01 21:19, , 10F
對啦只有毛j敏可以把人身攻擊跟叫人下台當做討論,
11/01 21:19, 10F

11/01 21:20, , 11F
其他人就叫做趕人走,麻煩建議民主課綱寫進去喔!
11/01 21:20, 11F
那我想民主社會的討論應該也是在理性的對話上吧,我是看不見市長這樣做。 ※ 編輯: uka123ily (114.34.9.65), 11/01/2015 21:36:33

11/01 21:40, , 12F
至少我不會說,誰沒有資格在這個板發言。
11/01 21:40, 12F

11/01 21:40, , 13F
如果我有這樣說,那就是我的不對,不過我從沒這樣說。
11/01 21:40, 13F

11/01 21:41, , 14F
不管討論是不是理性,任何人都有資格在這裡發言。
11/01 21:41, 14F

11/01 21:41, , 15F
這就是言論自由。
11/01 21:41, 15F
我想討論究竟是要理性還是隨性,就看個人對自我道德實踐的要求。 如果不在意民主的價值,要隨意人身攻擊之類當然也是可以。 ※ 編輯: uka123ily (114.34.9.65), 11/01/2015 21:48:04

11/01 21:48, , 16F
不管有沒有道德,都有權力發言。
11/01 21:48, 16F

11/01 21:49, , 17F
更何況有沒有道德,不是某人說了算的。
11/01 21:49, 17F
我沒有說誰沒有道德或沒有道德會怎樣阿 ※ 編輯: uka123ily (59.120.152.188), 11/02/2015 16:14:50

11/02 18:12, , 18F
…但我覺得你浪費了大幅的版面討論無關的內容
11/02 18:12, 18F

11/02 18:13, , 19F
下次要發表這麼大量的看法又不是討論的話麻煩新開文章
11/02 18:13, 1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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