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婚姻是不是一種落後的制度
※ 引述《kevinet7410 (自由王)》之銘言:
: 最近同志婚姻又開始熱絡討論
: 讓我不禁思考到其實婚姻的本質就是壓迫
: 試想為何只有浪漫愛的伴侶才是國家應該保障的對象
: 難道兄弟姊妹之間的親情就不能成為一個家庭?
婚姻不等於家庭
陌生人也可以透過收養子女, 成為民法上的家庭
: 我們對婚姻的想像其實太狹隘了
: 認為只有一男一女而且有孩子的家庭才是完美的家庭
: 但其實家庭的本質本來就不應該只有繁衍後代吧?
其實沒有人強迫一定要透過婚姻關係, 來形成家庭
任何兩個人都可以自稱形成家庭
同志當然也可以
現在問題點應該是法律有沒有給予承認這件事吧?
: 我認同國家應該立法通過同性婚姻
: 因為基於轉型正義的角度思考
: 立法通過是向社會宣誓同志和異性戀是等值的
同志婚姻這是可以努力的方向,
不過目前台灣社會風氣能接受的程度也許還不高
要修法通過可能還要很長時間
在法律上, 我擔心的是
多元成家立法草案
內容包括三個草案:
婚姻平權(含同性婚姻)草案
伴侶制度草案
家屬制度草案
其中家屬制度草案-
家屬是2人,或2人以上,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的關係,現行中華民國民法中對家的定義
,是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之親屬團體,家屬制度草案修改為不限於親屬,例如無
血緣關係之友伴家庭、病友團體、靈修團體等,均可成家,在戶政機關登記後,即可獲得
法律上的承認。
通過法律後, 受益的人可能會比被詐騙的人還少
同時等於變相開放他國藉此法移民
: 不過我認為到最後婚姻這個制度其實是要廢除的
: 因為婚姻其實就是在壓迫其他群體
: 大家認為呢?
就金錢上, 婚姻不過就是一個共同利益團體
那公司, 公會, 政黨因為群聚而有利益效應
算不算壓迫其他群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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