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我想問台主權未定論、中華民國佔台論者
我本來覺得這個系列就這樣吧,
但覺得代管派似乎有點太偏法律論了,
還是回應一下。
首先是中華民國代管論, 其實不是沒有Challenge、不是完美無法攻擊的,
好比說, 「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和平條約」第十條怎麼處理?
如果說日本後來在1972年片面廢止, 此約就至始失效,
那我們現在都是日本人才對; 或如果說舊金山和約的日本放棄台澎領土又是有效的,
那會牽涉到中華民國是否有無主物先佔、行使權力60年、
或是台灣的狀況能否適用UN1514號決議...
太多奇怪、沒有先例、不完全符合條件的狀況存在。
還有包括1996行使總統直接選舉, 在國際上是否符合住民自決要件,
這也是有人主張的, 例如呂秀蓮。
等到這些爭論都解決、確認代管論成立後, 說不定你會發現這些主張,
可能根本沒有意義, 因為以現狀來說, 國際是否接納你為一個獨立國家,
甚至台灣人是否要「建國」, 可能與這些爭論都無關,
只是單純的看中國的態度。
※ 引述《frogha1 (Dangelo)》之銘言:
: 臺澎住民完全不需要,也沒有權限,替「外國」政府改名、制新憲
: 中華民國只是一個來臺澎「代管」的「外國政府」
如果說一個代管地佔有該外國政府99%以上的總管轄面積、99%人口...
而且代管地人民可以行使所有該國公民權, 並符合民主自由的定義...
坦白說, 人類史上沒發生過這麼奇怪的事。
如果是這麼獨一無二的狀態, 我不認為從現有的論述去解決會是好事。
這有點像是從各種不合身的衣物, 剪裁拼湊出一件能穿的衣服一樣。
: 中華民國=中國(流亡政府)
: 你用中華民國繼承者的身份,還想擁有獨立國格?別鬧笑話好嗎?
: 台灣法理上,不屬於任何國家,已經可以算是「法理獨立」了
: 所以我們要的是「終止代管、自決建國」,實質上的「建國」擺脫「代管」的狀態
: 臺澎無法自決、建國,真正阻礙是「多數臺澎住民被黨國教育洗腦,不了解臺澎地位」
: 所以對內宣傳「臺澎主權的真相」讓被洗腦的臺澎住民覺醒,才是唯一且最重要的工作
從現有民調看來, 我認為只要沒有中國武力威脅, 台灣馬上就獨立了。
說不定中國中午發布放棄武力威脅, 台灣下午就開修憲臨時會了。
你說的洗腦的確存在, 但我不認為是問題了。
: 錯!
: 其實1952年「舊金山和約」生效,日本放棄臺澎主權,當時臺澎就可以「自決、建國」了
: 結果咧?是因為中國阻礙嗎?
: 不是!是因為「代管政府」(中華民國政府)非法屠殺臺澎住民、對臺澎住民強加洗腦!
: 最後造成臺澎無法自決建國
: 真正阻礙臺澎建國的,就是「中華民國政府」,跟「中國國民黨」
: 這跟對岸的中國一點關係都沒有!
我簡單老實說啦, 國際上只看兩個東西:
1. 有沒有人干涉(好比老共)
2. 結果
至於你內部怎麼認定與處理的, 那還真的是你家的事。
講更直接點, 以這種99%人口與管轄面積的態勢「自決建國」,
國際上也未必就不把你當作中華民國繼承者;
只是他們的立場很可能是「干我屁事」「所以呢」--
唯一的差異大概是那些已經簽的協議與邦交是文件改名就好,
還是要重來一遍。
我會開這個標題, 我也只想問這件事:
我們真的要用這麼複雜的論述去告訴人民,
因為這樣、那樣、所以要做一個主張「自決建國」的動作?
如果連Lamigirl替洪秀柱拍月曆的後果都搞不清楚,
你真的太高估某些人類思維的能力。
所以我向來都只說:
現在政權所使用的憲法與國號, 各種不適合, 基於主權在民、民主自由的基本價值,
人民隨時有權力修正、更換掉他。
: 一直到現在,多數臺澎住民還以為自己國家是中華民國,或是「中華民國=台灣」
: 這又跟對岸中國有何關係?完全是中華民國政府強加洗腦的結果!
: 以至於就算主張建立台灣共和國的民進黨,為了選舉,也不敢公開談論此事
: 因為多數選民根本被洗腦,根本不知道臺澎主權的真相!
: 臺澎無法建國,真正的阻礙就是「中華民國」!
你不能忽略掉民調中「維持現狀」為何仍然佔多數人的想法。
當然,「維持現狀」四個字不能說明什麼,
你可能是解讀為「因為他們被洗腦」,
但我觀察到的是「因為中共武力威脅」。
這是為何我說要想辦法與中國人民溝通, 因為他們被民族主義洗腦,
這也是中共自己種下的苦果 - 就算中共想放手, 他們的人民也沒法接受,
而這個反噬力量很可能會把中共自己給滅覆掉, 基於這樣的可能,
中共就沒有辦法放手。
--
(鳥籠公投法修正)簡單多數制、降低連署門檻、廢除審議委員會、可直接公投立修法
(選罷法修正)罷免可宣傳、罷免連署門檻降低、罷免門檻降低、簡單多數制(政黨法
立法)政黨法立法、國民黨黨產歸還(立法院席次修正)聯立制、降政黨門檻、票票等
值、增加席次、交錯任期制(陽光法案修正)財產來源不明罪修正、政治獻金刑法罪、
獻金公告上網(議會自治事項)選議長具名表決 國民黨尚未倒! 請繼續努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45.4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42296805.A.AFB.html
※ 編輯: wahaha99 (1.162.45.44), 09/15/2015 14:05:01
→
09/15 14:06, , 1F
09/15 14:06, 1F
如果中國放棄對台動武,
美日至少表面上沒有理由反對, 而且理論上是樂觀其成的。
※ 編輯: wahaha99 (1.162.45.44), 09/15/2015 14:09:47
推
09/15 14:09, , 2F
09/15 14:09, 2F
→
09/15 15:14, , 3F
09/15 15:14, 3F
→
09/15 15:15, , 4F
09/15 15:15, 4F
→
09/15 15:32, , 5F
09/15 15:32, 5F
→
09/15 15:33, , 6F
09/15 15:33, 6F
→
09/15 15:33, , 7F
09/15 15:33, 7F
→
09/15 15:34, , 8F
09/15 15:34, 8F
→
09/15 15:34, , 9F
09/15 15:34, 9F
→
09/15 15:35, , 10F
09/15 15:35, 10F
推
09/15 15:36, , 11F
09/15 15:36, 11F
推
09/15 15:45, , 12F
09/15 15:45, 12F
→
09/15 15:45, , 13F
09/15 15:45, 13F
→
09/15 15:45, , 14F
09/15 15:45, 14F
會不會產生新國家呢, 從兩個觀點去看, 一個是內部觀點, 一個是外部觀點:
內部觀點就是你自己怎麼看, 所以台灣人若要選擇建國或制憲什麼,
其實就是代表一個觀點, 完成後就不再是中華民國(=中國)的延續。
(除非台灣人搞個新憲法, 還要強調自己是中國什麼的)
至於外部觀點, 現在就已經不等於中國了, 更沒這問題。
※ 編輯: wahaha99 (1.162.45.44), 09/15/2015 16:03:09
推
09/15 17:33, , 15F
09/15 17:33, 15F
→
09/15 17:34, , 16F
09/15 17:34, 16F
推
09/15 17:37, , 17F
09/15 17:37, 17F
我實在沒有足夠的國際公法背景, 可以替你背書說你打爆了。
所以這個議題還是得留到未來、哪天要自決建國時再拿出來吵一次。
→
09/15 17:43, , 18F
09/15 17:43, 18F
制新憲、換國號後當然不會再叫ROC, 怎麼會分不開....
→
09/15 20:04, , 19F
09/15 20:04, 19F
除了中國, 我不認為世界上還有哪個國家會反對台灣要制什麼憲、換什麼國號。
推
09/15 20:39, , 20F
09/15 20:39, 20F
→
09/15 20:39, , 21F
09/15 20:39, 21F
→
09/15 20:42, , 22F
09/15 20:42, 22F
→
09/15 20:42, , 23F
09/15 20:42, 23F
→
09/15 20:42, , 24F
09/15 20:42, 24F
→
09/15 20:42, , 25F
09/15 20:42, 25F
所以我不懂, 要怎樣完成差異程序?
是說公投題目叫做「你是否同意修改國號為xx、並執行為新xx憲法」
跟「你是否同意獨立後實施xx憲法、國號為xx」
這樣的題目差異可以決定你能不能進聯合國?
不然這兩種都必須在中華民國政權下執行,
而且經過的程序可以說是一模一樣喔。
ROC不是台獨我知道,
但我認真的說, 你們把聯合國看的太理性、太守法了。
講的好像宣佈獨立就能加入聯合國似的,
不要忘記常任理事國有什麼權限。
※ 編輯: wahaha99 (1.162.45.44), 09/15/2015 23:21:31
推
09/15 23:20, , 26F
09/15 23:20, 26F
→
09/15 23:22, , 27F
09/15 23:22, 27F
→
09/15 23:24, , 28F
09/15 23:24, 28F
→
09/15 23:24, , 29F
09/15 23:24, 29F
→
09/15 23:24, , 30F
09/15 23:24, 30F
→
09/15 23:24, , 31F
09/15 23:24, 31F
→
09/15 23:25, , 32F
09/15 23:25, 32F
→
09/15 23:26, , 33F
09/15 23:26, 33F
外國人只會認定你是什麼,
才不會管你自不自認什麼 XD
※ 編輯: wahaha99 (1.162.45.44), 09/15/2015 23:28:35
→
09/15 23:27, , 34F
09/15 23:27, 34F
那要在什麼下公投? 如何確立公投效力?
UN、美、日應該都不會來倘這混水。
你總不會以為台灣民政府辦的能算數吧。
※ 編輯: wahaha99 (1.162.45.44), 09/15/2015 23:30:46
→
09/15 23:29, , 35F
09/15 23:29, 35F
→
09/15 23:29, , 36F
09/15 23:29, 36F
所以我說制憲正名後。
不過就算沿用ROC, 南北韓人家可沒有分不出來。
(不要再戰台灣是代管狀態...我只是純ROC這個名詞而言)
※ 編輯: wahaha99 (1.162.45.44), 09/15/2015 23:32:46
→
09/15 23:35, , 37F
09/15 23:35, 37F
→
09/15 23:36, , 38F
09/15 23:36, 38F
→
09/15 23:36, , 39F
09/15 23:36, 39F
→
09/15 23:40, , 40F
09/15 23:40, 40F
說的是很美好, 問題台灣現實是,
不管誰辦這場投票, 都絕對會有人質疑公正性、正當性。
不然, 你得像克里米亞那次那樣, 有軍隊。
※ 編輯: wahaha99 (1.162.45.44), 09/15/2015 23:44:11
→
09/15 23:41, , 41F
09/15 23:41, 41F
→
09/15 23:42, , 42F
09/15 23:42, 42F
那是沒錯
不過到那個時候要怎麼獨我想都不是大問題
→
09/15 23:45, , 43F
09/15 23:45, 43F
→
09/15 23:45, , 44F
09/15 23:45, 44F
不要說1100萬了, 1/10規模的投票就好, 要準備多少人力物力財力?
你要如何在政府抨擊你無效的狀況下號召?
場地何來? 身份驗證與造冊如何進行? (政府可不會讓你用戶政系統)
更嚴重的, 就算真的給你克服萬難辦成,
這個政府打死不承認要怎麼辦? 發動內戰?
※ 編輯: wahaha99 (1.162.45.44), 09/15/2015 23:49:08
→
09/15 23:46, , 45F
09/15 23:46, 45F
→
09/15 23:51, , 46F
09/15 23:51, 46F
→
09/15 23:53, , 47F
09/15 23:53, 47F
→
09/15 23:54, , 48F
09/15 23:54, 48F
→
09/15 23:55, , 49F
09/15 23:55, 49F
我是不反對這類主張,
但不要忘了, 這不像一般法理程序, 有行政或司法體系背書。
一旦你們決定要走ROC體制外的做法,
最好能夠說服所有人, 「你們已經說服了大多數人」。
※ 編輯: wahaha99 (1.162.45.44), 09/15/2015 23:57:23
噓
09/18 02:36, , 50F
09/18 02:36, 50F
推
09/18 18:56, , 51F
09/18 18:56, 51F
→
09/18 18:57, , 52F
09/18 18:57, 52F
→
09/18 18:58, , 53F
09/18 18:58, 53F
→
09/19 07:47, , 54F
09/19 07:47, 5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最舊先):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6 之 58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