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我想問台主權未定論、中華民國佔台論者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hihi)時間8年前 (2015/10/09 21:18), 8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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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wick (刺蝟哲學)》之銘言: : ※ 引述《elmotze (On my way)》之銘言: : : 假設開羅宣言有效,因其內文用的詞叫"shall", : :  最多產生領土轉移之義務,不生領土轉移之事實。 : :  中華民國自己用軍隊去接收,那個叫軍事佔領或軍事接管, : :  是無效的領土取得方式。 : :  用民法的例子來解釋的話,就是甲方為債權人,乙方為債務人。 : :  乙方有履行債務之義務,不代表甲方有權直接到乙方家裡面搬東西。 : :  後者那個叫竊盜或強盜。 : :  更何況後來舊金山和約生效之後, : :  日本就已經喪失了履行開羅宣言有關歸還台澎主權云云的能力, : :  台澎就這麼成了一塊爭議領地。 : 以上同意 我再重申一次, 想了解台灣的地位不要只看條約文字上的敘述, 然後自己去引申解讀條約條文內容到底在說甚麼? 去看簽署各國官方的備忘錄或會議記錄很困難嗎? 以下這個網址就有當時的會議記錄. http://www.zenbowlawfirm.com/pdf/SFPTpage.pdf (可以按下載pdf來看比用瀏覽器閱讀快) : :  中華民國可以根據開羅宣言主張台澎為其領地。 : :  但問題在於中華民國後來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取代, : :  相關權利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所繼承,包括開羅宣言中的英美承諾, : :  所以現在的中華民國已經無權主張開羅宣言。 : :  英美即使要履行承諾,對象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而非中華民國。 : :  除非中華民國可以透過戰爭或其他方式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 : :  重新成為中國唯一的合法政府-當然希望渺茫。 : :  這也是開羅宣言理論的內在矛盾。 : :  其內在哲學就是認為中華民國是個擁有 : :  包含現今中國與蒙古人民共和國在內的國家。 : :  當然這並不符合現實,基本上那只是極少數人的幻想。 : 中華民國未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 : 只有失去中國代表權而已 : 可以想像成ROC(中國)在1949年後分裂成ROC(台灣)與PRC(中國) : ROC(台灣)仍有自已的領土(金馬).中央政府.人民.對內行使主權 : 所以PRC無法繼承ROC(中國)的所有權利 : 除非完全消滅ROC(台灣)才行 : 就開羅宣言而言所ROC(中國)所享有的利益(台灣主權) : PRC與ROC(台灣)有平等的權利 : 因為兩者都是由ROC(中國)分裂而來 : 其中PRC與ROC(中國)保持了領土的一致 : 而ROC(台灣)與ROC(中國)保持了中央政府的一致 : 兩者並無優劣之別 : 英美要向PRC或ROC(台灣)履行開羅宣言都沒有問題 : 只取決於兩者達成的共識台灣要給誰 : 沒有共識才是開羅宣言履行的障礙 PRC跟ROC都是當時事實中國的繼承者, 所以他們都必須遵守開羅宣言, 不論開羅宣言是PRC或ROC去簽署. : :  雖然你很愛主張開羅宣言,但顯然你沒看清楚。 : :  建議你自己先回去重看過,最好是看英文版。 : : 而且你文章裡有國史館信徒愛跳針的毛病。 : :  日本在舊金山和約裡放棄的叫"right, title, and claim." : : title這個字在法律上的意思,大致上就等同於ownership(所有權)。 : : 你所說的追溯權,至多就是指claim(宣告為其所有)這個字。 : : 你的意思就是,降伏文書等同於條約。 : :  我還沒有看過哪個條約上面是只有一國元首簽字的。 : :  請問有其他國家代表在降伏文書上面簽字嗎? : :  http://www.ndl.go.jp/constitution/shiryo/01/img_l/021-002l.jpg
: 降伏文書是有各國元首簽字的 : http://www.twwiki.com/wiki/%E9%99%8D%E4%BC%8F%E6%96%87%E6%9B%B8 : 所以是正式的條約並無疑義 : 而開羅宣言因為被降伏文書所引用 : 即使本身是新聞公報無人簽名 : 也不影響其有效性 : 因為它就是降伏文書的"附件" : 附件的形式不需要嚴格的規定 : 只要本文(降伏文書)的有效性無法推翻就行 : 當然降伏文書將台灣的利益讓中國享有 : 但本身沒有規定執行的條件 : 所以才無法實質轉移台灣主權 : 就像有債權必須經過行政執行才會產生財產的轉移 : : 你的想法就是,主權區分為事實與法律定位。 : :  而主權之法律定位並不影響事實的存在。 : :  但是事實之存在往往並非一致公認的。 : :  舉例來說,中華人民共和國認定台灣為其領土,請問你是否同意此一認定? : :  美國認為台灣的最終地位必須透過最終條約決定,請問你是否同意此一認定? : :  事實的認定有諸多面向,透過法律認定(by law)就是一種避免爭議的做法。 : :  你自己也承認那是佔領(occupation)。 : :  既然這樣,佔領(occupation)不生主權轉移之效力這種國際法常識, : :  也請你一併承認。 : 台灣的的事實主權在ROC(台灣)的手上 : 這就是現狀不需要各國公認 : 需要公認的是法律主權 : 而各國公認台灣的法律主權未定 : 因為開羅宣言有無法執行的障礙 : ROC(台灣)未滅亡且有台灣事實主權 : 據此與PRC爭奪台灣的法律主權 : 當PRC與ROC(台灣)統一或雙方達成共識 : 掃除開羅宣言的執行障礙 : 美國沒有理由拒絕台灣的主權轉移 : 這也是美國反對台灣獨立的原因 : 台灣獨立表示台灣同時脫離PRC與ROC的控制 : 身為在降伏文書簽字的一國 : 確保開羅宣言未來能夠被執行 : 也是美國不可否認的義務之一 : 往好處想 : ROC(台灣)即使改名 : 改朝換代政黨輪替 : 也不影響其對ROC(中國)的繼承權 : 就像當初喪失中國代表權 : 也不影響美國讓ROC(台灣)繼續統治台灣 : 只是中央政府的名稱由中華民國換成台灣當局而已 : 而PRC違反ROC(台灣)的意志武力統一 : 美國也必須以台灣關係法加以干涉 : 這不是干涉中國內政 : 而是為了確保開羅宣言能夠被"合法"的執行 : 必須保護雙方當事人 : 尤其是ROC(台灣)的存續 : 這同時也符合美國的利益 開羅宣言中對於台灣的條款, 幾乎是不可能被執行, 原因為何? 下面這個網址為舊金山和平條約會議記錄, 自己可以去翻page 93, http://www.zenbowlawfirm.com/pdf/SFPTpage.pdf (可以按下載pdf來看比用瀏覽器閱讀快) page 93 The treaty also provides for Japan to renounce its sovereignty over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 Islands. The treaty itself does not determine the future of these isands. The future of Formosa was referred to in the Cairo Declaration but that Declaration also contained provisions in respect to Korea, together with the basic principles of non-aggression and no territorial ambitions. Until China shows by her action that she accepts those provisions and principles, it will be defficult to reach a final settlement of the problem of Formosa. In due course a solution must be found,in accord with the purposes and principles of the Charter of the United Nations. In the meantime,however, it would be wrong to postpone making peace with Japan. We therefore came to the conclusion that the proper treatment of Formosa in the context of the Japanese peace treaty was for the treaty to provide only for renunciation of Japanese sovereignty. 條約提供日本放棄他對福爾摩沙和澎湖的主權.條約自身沒有決定這些島嶼的未來.福爾摩 沙的未來在開羅宣言被提及,但宣言也包含關於朝鮮的條款,連同最基本沒有侵略和領土擴 張的野心.直到中國展現他接受這些條款跟原則的行動,他將非常困難達到一個福爾摩沙的 問題最終解決的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當時薩爾瓦多提及到(也在該網址裡,第幾頁我忘記了要查一下), 中國(PRC)去侵略當時還是日本領土的朝鮮, 所以能不能履行開羅宣言的條款是有問題的, 怎麼認定? 就是我上面寫的那一段翻譯,那就是理由. 這是與會各國同意的事情. 我再次重申, 不會因為PRC去侵略朝鮮就跟ROC無關, 因為PRC跟ROC都是中國的一份子, 可以享有其事實中國繼承權, 也都可以引述開羅宣言, 所以哪一個中國去違背上述的翻譯, 就幾乎無法達到開羅宣言的要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165.19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44396686.A.A28.html ※ 編輯: saveme (39.9.165.196), 10/09/2015 21: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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